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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達人專欄

清朝治台-開墾

帝國人 | 2020-04-18 19:57:39 | 巴幣 49 | 人氣 1980


勸君切莫過台灣,台灣恰似鬼門關,千個人去無人轉,知生知死都是難。

(一、)渡台禁令

從之前的文章可以得知,清朝既然是以「為防台而治台」,自然不會讓台灣獲得充足的人口與資源開發,其中針對人口者,便是所謂的渡台禁令,而實際上,渡台禁令並非單一法令,而是根據清帝國的需要,而有時廢、有時禁的一個政治手段,1683年,施琅擊敗鄭氏後,上台灣棄留疏,認為台灣地處東南,是東南門戶,然而為了避免成為新的反清基地,而反對移民,並主張應駐兵台灣,這一方面是施琅本身在台之利益的關係,而另一方面,自順治十三年開始的遷界令,與海禁,施琅也沒有想要解除的意思,總和而言,施琅讓清廷相信,治理台灣僅僅是為了防衛,而非經營,故嚴格的限制人口流動,康熙二十三年的命令台灣邊查流寓六部處分則例」可以看出端倪:

1.有犯罪者,除卻鞭刑,押回原籍審判
2.在台灣無所事事,沒有家眷者,押回原籍
3.大陸人民渡台,需領照單,始可放行,而粵人(廣東人)被禁止渡台


但渡台禁令不是一個單一的命令,而是根據時代與實際需要,而有所鬆緊的一系列政策,大致上可以分為:

收放時期: 康熙到乾隆

1.康熙時期:「台灣邊查留寓六部處分則例」,但執行上鬆散,康熙22~康熙57年(放寬)

2.第一次加強嚴禁,由覺羅滿保主導禁止攜眷,康熙57~雍正7年(緊縮)

3.第一次放寬,鄂彌達上書40歲以上官員攜眷,雍正7年~雍正13年(放寬)

4.第二次加強嚴禁與第二次放寬,郝玉麟上書嚴禁,保甲也是在此時執行,官員六十七則上書放鬆攜眷(妻子、祖父母),雍正13~乾隆13年(緊縮、放寬)

5.第三次嚴禁,因為台灣米私輸大陸,乾隆13~乾隆25(緊縮)

6.第三次放寬與第四次嚴禁,吳士功提出在台設籍者可以攜眷來台,而一年後實行不力,楊廷樟上書偷渡加重處罰,乾隆25~乾隆26(放寬、緊縮)

7.第五次嚴禁,由溫福上書訂立罰則,此時為渡台禁令最高峰,乾隆26~乾隆35(緊縮)

8.第四次放寬,增加渡口,新航線蚶江口-鹿仔港,並讓台灣理番同知移往鹿仔港方便管理,乾隆36~乾隆51(放寬)

林爽文事件後的新措施: 福康安與伍拉納

福康安: 乾隆52,福康安平定林爽文之亂,上書新增下列政策。
1.按戶編保甲
2.沒有家產遊民押回原籍等
3.懲罰官員監督偷渡與查照不利,降低其品位
4.新增八里盆到五虎門的航線,八里盆由淡水同知稽查
5.走私貨品賞給官兵
6.商船一律查驗照單
7.懲處偷渡販子

伍拉納: 乾隆54,正式以官渡為兩岸運輸人口的管道,由官方經營,一人費用3兩,此後渡台禁令便沒有嚴格查禁。

上面所述可以知道,清廷要的是控制人口,而粵人不得渡台,始於兩種原因,一是粵人很多都是所謂的季節性移工,人數上萬,流動性高且不宜控管,第二則是這些粵人的犯罪率較高,無家室,容易形成動亂,故不使粵人渡台(至乾隆末年解除)。除了居民,先前亦提到官員、士兵均不得攜帶眷屬,是為了防台而設的統治手段,閩浙總督覺羅滿保因台灣治安差,第一次開始嚴格限制沿海海禁,包括1.商漁船出入海洋,因加以保結。2.來往台灣需到廈門、鹿耳門盤檢,造成守口官員貪污。3.性別組成不一,造成社會畸形成長。覺羅滿保的措施也使台灣陷入「病態的人口結構」、「發展緩慢」、「與偷渡問題嚴重」。

(二、)早期移墾社會

雖然前往台灣困難重重,然而東南沿海的居民,生活更加困苦,顧炎武在天下郡國利病書中,認為閩粵一帶,靠海維生,且地狹人稠,出海討生活實屬必然,而廣東、閩粵一帶,在明末至清朝統治期間,歷經數多戰事,人民習於刀兵,故個性剛烈,勇於冒險,即便渡台禁令的影響,也不能阻止他們前往孤懸海外的台灣,既然是移墾社會,代表了台灣在開墾期間,其實是一個「拳頭>文教」的社會,作為移墾之人,分為兩種,一種是有錢大戶,他們來到台灣尋求發財機會,同時又有俠義與好施財的精神,常常吸引一大批墾戶為其效勞,而另一種就是單一戶,他們經常依附在大墾戶底下,同時也抱著開墾與發財的精神,形成一個相當功利,追逐營利的社會,高拱乾任台廈道時,蔗糖價格攀升,台民紛紛種植,導致稻米產量下降,便是一例。

科舉江南才子眾多,然而在台灣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移墾社會的另一個特徵在於,文教既然不興盛,那麼整個社會的精緻文化鮮少發展,奇妙的是,廣東福建一帶自宋代以來,科舉中舉甚多,明清也以南方士人居多,但到了台灣,由於追逐名利的關係,不重視文教,時人「喜好巫鬼、占卦,迷信鬼神」(跟現在其實沒有甚麼差別),同時社會上拜金風氣盛行,時曰「人無貴賤,必華美其衣官」,同時在台灣工作的薪資是內地工作的三倍,可以說當時的台灣處於一個漢人猛進式的開墾,同時官府作為抑制的角色,幾乎沒有對發展有甚麼貢獻。

最後,雖然眾多人流前往台灣,但這些墾戶或移工,不認為台灣是其家園,更多是抱著發財夢的心態來到台灣,其中許多人是季節性的移工,工作一陣子後,因家室妻小與對家鄉的懷念,而返回,而更多流下來的流民,則被視為是社會的動亂來源。

(二、)土地開發-請墾與合股經營

1.請墾

請墾,意思就是「申請開墾的許可」,雖然清代對於土地開發的態度屬於消極且不鼓勵,但對於開墾土地的申請許可,並未有太多限制,基本上只要是合法渡民,向官府申請官府都可能會允許其開墾,不過請墾並非代表核可率高,畢竟為防台而至台,清朝官府更傾向於將土地交給官府信任者,因此初期的開墾基本上是以官府信任的有錢大戶為主,這些有錢有勢的豪強有著資金,在其羽翼下,還有眾多小墾戶,因而形成了初期開墾的動力。

當時整個台灣,行政區劃相當簡單,分為中部的台灣縣,北部的諸羅與南方的鳳山,各地官府的轄區相當巨大,官府常有鞭長莫及的困擾,當時的官府,將台灣各地以「衝、繁、疲、難」四字作為當地治理難度的標準:

(1.)衝: 就是交通要衝。
(2.)繁: 公務繁忙,大抵上屬於行政程序與施政。
(3.)疲: 稅務問題,財政匱乏。
(4.)難: 就是「刁民」。

而其中,繁與難是治理台灣常常見到的字眼,繁代表官員薪資少,管理轄區大,而難是墾戶們剽悍的個性,常使官府難以平撫,而這兩點的解決方案,是將最基層的社會秩序的維護工作交給了這些大墾首來負責,拿到墾照的同時,也代表了承擔下了維持秩序的責任,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官府信任的大戶來負責,這種「外包」的型式亦能在清代的南方見到,不過中國本土為仕紳,而台灣則是這些大墾首,簡單來說,想要開發土地,需要與官方保持良好關係,以至於一些同官府要好的大戶,常能越過土牛線前往原住民地區開墾(這部分會再做一篇主題),而官府收受好處與不想轄區出事,常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由原住民居住地被漢人蠶食。

而請墾所帶來的另一個景觀,則是密集的聚落,這些聚落「不是官府設立的行政區域」,
而是墾戶開墾所形成的村落,而官府常常在聚落形成後,才予以肯定,日本學者富田芳郎曾經在昭和六年觀察其聚落的結構:

「濁水溪以南,部落十分集中,大約每隔一公里就會有一個密集聚落,呈現圓形、方形、長方形,不管一戶住家還是整個村落,都有竹籬笆,有些聚落甚至有隘門,而道路卻十分少見。」

一個典型聚落,靠近水源,且無道路

從富田的角度來看,沒有道路代表他們並非從現有區域進行開發,而是自行開墾,成為聚落,而大墾首就成為了這些聚落的首長,富田還認為,是南臺灣的旱季達到半年之久,故喜歡在水源處形成聚落,而南部原住民勢力較強,漢人須團結對抗之,以及鄭氏時期的屯田、營盤制度的影響的緣故。

而這些聚落的稅收,則是由「管事」所徵,管事由諸羅知縣季麟光所設,由請墾的申請人所提名選出,雖然縣以下的基層單位是里(有沒有跟現在很像,只是現在直轄市才設置里,縣才是村),但在開發初期,無論是請墾田地,或著是攻台武將所占有的田地,均由管事負責稅賦,即便後來廣設里,管事仍具有相當的影響力。

2.合股經營

陳賴張墾號的契約書

如果對台灣史還算熟悉,所謂的合股,代表的就是「合資經營」的意思,而移民初次來到台灣,面臨的是開發甚低的環境,且病蟲橫行,若單一開墾,很快就會失敗,可能是原住民的襲擊,或著是水利開發不足而種植失敗(水利是大工程,往往由大戶包辦),合股在中國淵遠流長,在戰國時代便有之,到了明清則發展至鼎盛,早期的合股經營,就是「出資者就是經營者」,到了宋代,則有股東制度的出現,亦即出資者出錢,而在另外找一批人進行開墾,明清時期則確立了以書面契約作為合同,而到了台灣,地理與環境發展的限制,使合股經營展露頭角,加之移民多為閩粵一帶移民,商業氣息濃厚,更加助了這一現象。而台灣需要合股經營,大致上有這幾點原因:

(1.)主地開拓與農具需要相當成本,個體戶難以承擔。
(2.)邊陲地區的開墾有天災與原住民襲擊的風險。
(3.)水圳與開拓需要墾照,而墾照通常由大戶擁有。
(4.)移民族群的問題,許多福佬話的移民在移民潮中屈居劣勢,常需要在其他族群的墾戶下討日子。
(5.)合股經營可以降低風險,分散開墾失敗的損失。

而由大戶拿到墾照後,其他墾戶便求其庇蔭,是為「結首制」,大戶是為大租戶,小戶就是小租戶,而小租戶的農居、居舍、傭金均是大筆費用,非大戶則負擔不起,著名的墾戶,舉個例子是張達京集資修築「葫蘆墩圳」便是其中一例,其開圳工程一人負擔不起,而招集其他墾戶,包含陳周文、秦登鑑、廖朝孔、江又金、姚德心共六人,集資修築之,合股所支出的金額,高達「六千六百兩」,也就是247.5 公斤白銀,其昂貴可以說難以想像。而每每漢人的開墾,原住民的居住地便會一點一點地消失,其中開墾過程常有漢番械鬥,死傷無數的事件,因此墾戶們也會招集一匹身強力壯的男子,作為開墾時的防衛隊。

瑠公圳

而其中,合股開墾最重要之務,當為開鑿水圳,水圳的需求,來自於台灣的氣候與地理,台灣屬於亞熱帶,降水多,但是山川陡峭,需要水利設施才能灌溉乾涸的平原,而閩粵一代的居民,地狹人稠,早有開鑿水圳的經驗,再者台灣稻米價格的上漲,尤其是人口增多下,需要餵飽的嘴使稻米價格節節攀升,台灣此時重視商業利益的性格,自然不會放過這個生財的機會,故水圳在各大戶的開鑿下,遍布西部台灣,日據初年的調查,以宜蘭為例的水圳分為營利與非營利,營利很好懂,而非營利則是大小租戶通力合作的水圳,灌溉自己的田地,主要的有42條,其中以營利為主的有24條,而絕大多數都由民間開墾。

(三、)水田化運動

清朝中期,尤其是乾隆朝,中國內地與台灣的人口大幅上升,人口上升同時代表了糧價上漲,使台灣商業性格濃厚的農民爭相種植,水稻業隨著林先生與施世榜的八堡圳在彰化一帶的水稻農田開拓,使得開墾水稻,在台灣蔚為風潮,總體而言,台灣適合水稻有三種因素:

1.大陸人口增多,且大陸本土與台灣向來以分工合作的產業為主,特別是東南一帶少糧。
2.台灣的商業性格。
3.台灣土地的合適。

八堡圳完工後,中部稻米大量增產,鹿港也成為了稻米輸出的大良港,從此開鑿水圳成為風潮,使得中部水田畫,農產由一年一收變成一年兩收,其糧食的增產是如此龐大,雍正末年甚至有配備米糧至福建的「台運」政策,班兵的糧餉也半由台灣本土支付。

這樣所帶來的影響,使得地主階級抬頭,施世榜一家成為中部首屈一指的富豪,農耕也由粗放變成了精耕細作,但投入的人力驚人,使原來的佃戶無法自行耕作,使得在招人來耕作,產生了新的佃農階級,原本的佃戶成為了小租戶,而小租戶的收益要高過於大租戶,隨著生產力的上升,小租戶的產值更加上漲。

創作回應

一劍封邪兵燹
不錯看啊! 很棒啊!很期待下一次的文+圖.
2020-04-18 21:13:36
帝國人
謝謝支持[e12]
2020-04-18 21:19:49
ILLUKO((伊幽子
茶渡禁令
2020-04-19 17:56:33
櫻京塚丈
牛逼
2020-05-02 16: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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