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在創作的時候,時常會問自己一個問題:
「你的創意,真的沒有其他人想過嗎?」
有一段時間,甚至會有一種妄想:
「寫完後不應該隨意發表,不然被別人偷走就得不償失了。」
現在的我真心覺得這是一個很蠢,很蠢,蠢到不行的自以為是。
創意這種東西,來源是來自哪裡?
大多是來自於生活的體驗,你的生活經驗,你經歷過的東西。
很少有能夠憑空想像出來的創意,大多時候,都是將你在現實生活中的認知拆碎重組的結果。不管有沒有意識到,多數人的生活經驗都會成為自己靈光一閃的創意來源。
如果是過去,沒有網路的時候,每個人的生活經驗不會有太多交集,我們接受到的資訊差異度比較大。這就像從不同袋子裡去摸彈珠一樣,每個人摸出來的彈珠肯定都不同。
但現在,在網路與全球化的影響下,人跟人之間的生活經驗開始重複了。尤其是網路世代,接受到的網路迷因大多相似,自然創意來源就變得很單一。
袋子變成一個,你摸到的彈珠,說不定以前就有人摸過了,只是他沒用又放了回去而已。
到我這世代還好,我們是處於網路世界出現前就出生,童年還沒被網路跟行動裝置荼毒的一代。但兩千年後誕生的,這些世代的共同回憶,大概都跟網路有關。
不能說不好,共同的回憶可以極大地淡化彼此差異,更利於溝通。
但相對地,對創意的來源就比較單一,差異性就很小。
也可以說,有在接觸網路的人,很難接受到其他人無法接受的生活經驗。包含社群,那些迷因,這類東西使得創意變得不再是某人獨有的東西。
所以我遇到的兩個問題,現在已經無意義了。因為就在我想到的同時,很可能更早之前就有其他人想過,只是別人沒講出來或自己沒聽到而已。
再來就是,網路世代正在帶來大量的資訊爆炸,這間接導致了,創意的大爆炸。各種次文化跟非主流的領域從原本的封閉走向開放,能夠探索的未知領域越來越少。
在2000年極為稀有的偽娘屬性,現在已經搞到變成到處都有的常態,甚至連現實世界都開始有偽娘的足跡時,關於偽娘的創作也是越來越多。
想要寫出別人從沒想過的東西是越來越難了,至少對生活經驗與其他網路世代差別不大的人來說,大多自以為沒人想過的點子,其實只是自己孤陋寡聞,沒有注意到。而看得越多的人越明白,找到無人探索過的領域,有多珍貴。
現在創作的主流已經從挖掘發現變成資源回收,把現有的創意重組後,用自己的方式寫出來。
過去那種鬼才,真正憑點子取勝的作者,只會越來越稀有。
對於商業化的創作來說,也已經不是找出能想出新東西的作者,而是找出能夠把舊東西重新幫裝組合的作者。
這又牽涉到,未知的領域能產生共鳴的人太少,與其為了創新而失去市場,不如找出能夠挖掘發覺現有的東西的新價值,然後重新回收再利用的可能性。
當然,細部可能會有些不同,但大方向,差別不會大到哪。
比方說異世界穿越,2000年前沒人玩過嗎?當然有。
外星人題材,沒人玩過嗎?當然有
時光旅行呢?多的囉。
看多了就覺得,是不是一定要寫出別人沒寫過的東西,已經沒必要了。更重要的是寫出自己的風格。
同樣的題材,你要寫出讀者一看就辨識得出是你寫的你就贏了。
至於創意,那是其次,因為你無法保證你寫的東西真的沒人想過。
有志於成為全職的創作者,更應該明白這個道理。比起創新,端出品質達標能被市場接受的產品更重要。
做不到這點,多有創意也沒用。很多梗其實你仔細想就能明白,早就被玩爛的。但老梗也能玩出新把戲,重組再造的能力比從無到有還來得有用。
對商業公司,對那些出版社來說更是如此。
舉三本柱為例,海賊題材以前沒有嗎?已故作者宇野比呂士就畫過海盜王子。
火影?忍者題材wwww
死神?幽遊白書啊
(說到這不得不說冨樫真他媽鬼才,我服,但這世間能有幾個冨樫?至少我覺得我做不到。)
當然,不能說完全沒創意。只是說很多題材其實前人就做過了,只是我們忘了。然後在新世代成長後,這些再利用的題材多出了新的受眾。
我想吃掉你的胰臟講述的是一個有病女孩的故事,第一次親密接觸也是啊!
很多東西其實就是如此相似,只是時代變遷了,年輕人只看年輕人的東西。
先前我寫過關於主流市場的侷限,那是因為人口結構問題,但實際上,本來每個世代就是比較願意去看同世代的人寫的東西。
問題就在於年輕人少了,所以主流市場無法正常的演變成年輕人為主。
而對商業來說,主流市場才是他們的主要考量。
因此,才有了情懷這東西的誕生,賣的就是我們這些還沒忘記青春的中老年人。
不得不說還是很多人吃這套的,所以可以看到老片翻拍,可以看到老遊戲重製,可以看到老的機器人動畫模型一直出。
情懷不是不行,但沒辦法開拓出新市場,那麼萎縮也就成了必然。
別忘了我們終究會老會死,等我們死了,誰來買這些情懷?
但現在沒辦法,情懷市場就是大,大到甚至連暴雪這種公司都可以做個爛得要死的魔獸重製板來騙錢。
結論,我覺得創作這回事,不一定需要創意。沒有創意的人,就算拿市面上的創作來重新組合再造,依然可以弄出有市場價值的東西。
對某些很講究創作價值的人來說,或許這樣做很不道德。但對於那些商業出版社來說,能賺錢最重要。
於是創意不再是作者被考量的第一要素,抄襲跟模仿的界線就變得很模糊了。
這就讓我不禁想起食神的有名橋段:
看到這就感到唏噓不已啊…
補充:
我覺得創意很難走在尖端這件事,其實不代表是壞事。
至少你在創作的時候,不用先想這個點子有沒有人用過,總之有好點子就先做出成品
再慢慢去添加自己的想法進去,讓他變得獨特,甚至從中延伸出別人無法模仿的東西。
那麼,這樣的創作品,就不能說是模仿或抄襲,而是一個原創的東西了。
所以樂觀點想,就因為是這樣的時代,才能更肆無忌憚地去創造,畢竟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與其擔心這擔心那,不如先把東西做出來再說。
東西做出來就贏一半,剩下的就看你怎麼去推廣自己的作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