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先用於鄉村
一來 鄉村人口少 財政負擔不會那麼大 實驗時間可以久一點
二可以讓流落在外的青年可以回來與讓成年準備去外地找工作的青年可以留在鄉村,也讓找工作期間的年輕人的勞動力可以不被浪費
三等人口多了 有了人潮之後 外面的連鎖商家自然會來這裡開店賺錢也增加本鎮就業機會
四留住家中有開店的年輕人 鼓勵其在自家的店做
五鼓勵年輕人參與鎮上無償勞動。
一
鄉村人口了不起就一萬八千 最多兩萬人,範圍一次太大 財政負荷不了 也很難看到實際效果,為了怕有人為了錢入籍 必須符合其中一個條件
三等親是本鎮人
在實行前戶籍設在本鎮
在本鎮住或工作超過十年
二
雖然鄉村交通與資源不發達 但離家近 應該說住家裡 所以可以省下住宿的費用連三餐的花費都可以省起來,第三個才是重點為了找工作不斷的往外縣市跑、不斷地在家裡讀書與投履歷 然後 就等面試通知,在這期間 這個人的勞動力是浪費的,因為她的時間與力氣都用在了找工作和面試上,有了無條件基本收入他就不用急著找工作了 就可以把時間與力氣用於對鎮上的勞動上或是對家中的勞動上 讓家中長輩能安心出去做自己的事。
三
企業、老闆 他們是講求利潤的 有錢賺的地方他們才會去也就是說如果市場不夠大 他們是不會來的 等人陸陸續續回鎮上後 人潮開始多了 企業自然會來投資 來投資 就有就業機會。
四
在鎮上 有些家庭有自己的店
其中最賺的就是 餐飲業第2賺的是雜貨店
這2種的幾乎不是老闆本人在做 就是老闆請人來做 不只是這二種的 其他種類的也是,而他的小孩呢
基本上都出去工作了,為什麼家中明明有產業可以做 卻又要再找一份工作呢
關於這個 核心問題就是在家做沒錢拿,同樣都是做一樣的事情 去給別人請至少有23k可以領 而且假日想去哪就去哪,但在自己家做一塊錢都領不到,也不能、沒有[休假]
關於為什麼沒錢領 主要有二個
一 店中所賺的錢扣掉貨款及其他開銷後不足以發放基本薪資
二家中長輩認為 幫家裡拿什麼錢
關於一我家也是開雜貨店的 收入可以很極端 一天2千多 到幾百而已 這還沒扣掉其他東西與利潤 營收基本上都靠老顧客其次是散客,我家這還是在鎮上市區必經道路上才能到這個樣子 其他在非主要道路甚至是在小巷子的就更不用說了。
關於二我也曾向家中提出薪水的問題
但一個回我 我可以選擇不雇你
一個回我 家中的錢 難道沒有花在你身上嗎
基於以上二點 會留在家中產業做得基本上都是抱持著騎驢找馬的態度再做,先做一下撐一下等到找到工作之後再搬出去。
這還是前二賺的 其他冷門的就不用說了,要是有無條件基本收入那麼他們留在家中做的意願就會增加 因為有錢拿 特別是一些擁有專業技能及知識的更能留下他們,此外 傳統店家還有一個新功能這是現代連鎖店所不具備的 就是代領貨服務
有些人會買東西 再用宅急便等運貨服務 但送來的時間不固定,人也不可能一直待在家裡等 所以有時候就會請附近的雜貨店代收。
五
有很多勞動是不支薪但卻是不可或缺的 例如志工義工等
我曾經在我阿公桌上的一堆紙中發現一個有關會議的文件,其中有一個內容是關於守望相助隊還是社區巡守隊缺人的問題,結果是怎麼樣我是不知道
但文中就已經告訴你答案了 那個文件說 他們沒辦法提供多好的待遇 最多就是餅乾糖果還是什麼的,我想他們心裡也有個底了吧 為什麼會缺人 因為當守望相助隊和社區巡守隊是要拿命去拚的 沒事還好 有事非死即傷,年輕人不是白痴這種沒錢拿又賭命的事他們怎麼可能去做 ,但說句實話的不能沒有守望相助隊或社區巡守隊,在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下 無條件基本收入給了新的解答讓加入守望相助隊或是社區巡守隊與其他志願服務的人有了另類的薪水 讓他們不再是做白工。
簽到
因為基本收入是要優先發放給鎮上居民用的,為了怕有人人在都市卻來領
所以設立了[簽到]制度
和各大電信業者合作 只要在鎮上的基地台範圍 且收的到訊號就自動簽到
只要簽到超過三分之二就可以全領
未達三分之二只能領一半 未達三分之一者只能領1成
為什麼不是達全勤才能領全部 因為要保留給他們出去遊玩與辦事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