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者的宿命便是戰 出自港漫吧?以前巴哈很流行這句
有些人應該知道,我上禮拜跟人有糾紛
上禮拜因為有預計要寫的文章,而且當下的情緒並不適合紀錄這件事
所以到這禮拜才來做紀錄
真想不到呢,又會再次強調這段話
我寫心情文都是因為我想寫,不會因為顧忌好友的感受就不寫
不要看了我的心情文後跟我抱怨被我的話刺傷,就算跟我抱怨了,我文章還是會照寫
慎入
我不會特別要求大家來看我的文章,不喜歡不要勉強自己來看
而且我文章有做分類,可以挑類別看文章,我分類文章不是分心酸的
請善加利用
試問:我不在小屋記錄自己的心情與想法,那要去哪紀錄?
站務中心嗎?還是尬廣?(咦)
沒那個雅量接受別人的觀點就別來看文章好嗎?我從沒要誰來看我的文章
也沒到處去宣傳過我的文章...老話一句,我寫文章都是因為我想寫
不論GP多少、人氣多少,我想寫就是會寫,不會因為怕傷到人就不寫
寫文章是我的事,看不看是別人的事,自己跑來看了才來抱怨被我的話刺到
在我看來根本是自找的
上禮拜我在小屋發表了我的看法,我認為文章的格局跟某專欄差那麼大
還是別把標題下的那麼容易讓人聯想到某專欄,我只覺得很悲哀啊!
其實打從一開始我就沒看錯了,只是沒想到我在小屋發表我的感受
卻會被人公然侮辱,當下真有種受了無妄之災的感覺
我不是個EQ很高的人,只是覺得又不是黑道、又不是誰說的話大聲誰就是對的
搞的像潑婦罵街只是有失格調,所謂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
在法治國家就該走法律途徑,當下我就直接以無斷轉載為由寫車票了
本來想等明天看結果如何再決定要不要控告對方公然侮辱,不過後來對方修文修掉了就算了
我一直覺得有少年保護法,有要告就直接告了,反正對方會減刑
(不好意思,對方處理事情的方法跟態度都讓我覺得還適用少年保護法
如果錯了就算了,也別指正我,反正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減多少刑那是法官才要傷腦筋的事,有太多人把方便當隨便了
跟我不熟還敢大小聲,我不懂這樣是要我客氣什麼
我很喜歡槍與劍的一個橋段,就是梵安對上那兩個小孩的時候
毫不猶豫就把他們幹掉了,事實本就是這樣,不要以為所有的大人都會對小孩客氣
有件事倒是讓我蠻意外的,因為那篇文章底下留言的巴友裡,有不少還蠻有名的
居然沒有人提醒屋主這樣犯法了啊!不知道是故意要害人還是以為我不會告人
也讓我見識到所謂的砲王不過是不清楚是非對錯就發話砲人的傢伙
果然打從經營小屋就不去結交這個決定是對的,畢竟強者的宿命便是戰啊!
明知會處不好還是別浪費時間去結交了
還是去買個尾戒防小人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