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是很能接受做事隨便的態度。
只是現今這個社會似乎不這麼認為,太多的差不多就好,還有要便宜又大碗的態度,對這些認為規矩比人情還重要的人而言,我們簡直是社會上的異類。
起初我還會掙扎,為自己的行為辯解,但到最後我也不知不覺的妥協了。
再來到台南之前,我待過一陣子彰化,在那裡做和現在一樣的工作。
當時我的心態還有些倔強,即便知道公司覺得賺錢比較重要,但我還是堅持應該要做出能夠代表作才對得起公司。
不過連我自己也沒想到,壓倒這份理念的,不是海量的工作壓力,而只是一個人,一個曾經愛過的女人。
她是我在咖啡館結識的小我四歲的陽光女子,說是在設計工作室當繪圖員,但直到分手的前一天我都不認為她是個正職。
她入行才第二年,熱誠全因為客戶而被消磨殆盡,覺得只要交出客戶滿意的作品就夠了。
一開始我以為只是因為還年輕,她對自己的堅持並沒有太多的認同感,或許期間能夠找到某個建立信心的理由也說不定。
只是我錯了,她仍然無法找到將自己淬鍊成鋼的契機。當然錯的人並不是她,而是我,是我太過固執地認為,人不會甘願自己在泥濘中沉淪,應該不斷地向上。
「原來這就是你產生恐女症的理由麼,看來你真的是社會的異類呢。」
謝同學聽到這裡突然打斷我的話。
「我沒有恐女症……」
「你有,而且還有很嚴重的大頭症。」
「是喔。」我不耐煩吐出一道鼻息,沉沉地躺進了沙發。
「你為什麼要說你愛過她,如果真的有愛存在,這應該只是一件小事吧。」
「說了那麼多,你還會覺得這算是一件小事麼?」
「你也是怪人。」她冷笑了兩聲回應了我,「正常人會堅持這種事到這種程度麼,應該有更重要的東西構成你走下去的理由吧,藝術家先生。」
雖然這些話聽起來很刺耳,但不得不說,其他人也說過相當類似的話。
叫做琴雅的閨蜜某次約了我出去,她見到我劈頭第一句話就是:「有個性很好,但不知變通就是另一回事了……」
「……那不是一件難事,況且我也沒有說要她百分之百的改變,如果能只有一成或十成也好。我知道這聽起來可能有點像控制狂,但這都是為了她著想,妳應該也明白我在說什麼。」
「我知道。」她沉重的神情拖住了語氣,「繼續這樣原地踏步下去,遲早會演變成停下腳步。」
被主管警告別敷衍工作的次數是琴雅私下告訴我的,所以她也絕對明白事態非同小可,要是不再做出改變遲早會出問題。
再說,在台灣有些工作圈真的太小了,勤打落水狗的情況先不講,只要出了什麼問題很容易一臭四方。
「我不想讓她的努力變成白工。」這不知道是第幾次這麼說了。
「可是……總會有辦法,你們需要的是時間。」
琴雅面露難色。
「我也是有耐心地,」臉色鐵青地店員送上咖啡,隨後默不吭聲地離去,「是她不敢正視自己的問題。」
「……」
咖啡被蓋過了半張神色無奈的琴雅。
「我和她是兩個極端的個體,我不願意向錯的事妥協,而她則是不敢面對正確的事情。」
「……或許你們不該把對錯的界線畫得那麼清。」
「就事論事罷了。」
曖昧的狀態對問題並無有效的解套,我比誰都還清楚這件事。
先不論長大懂事後的遭遇,因為對錯不分所釀下的悲劇,就曾活生生地上演在我的生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