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在親密關係中都會因為事情而產生紛爭,紛爭在一段健康的關係中也是正常的部分.雙方應該透過溝通的方式把各自所擁有的擔憂或是意見說出來,才可以讓彼此理解,也可以一起面對.
在一個健康的關係中,彼此把互相當成同等來對待,並且將雙方的困擾或是問題透過溝通的方式或是妥協的方式來找到解決方法.
但在一個充滿虐待還有暴力的關係中,就不同了,在這種的關係中,其中一個人使用虐待或者是暴力的方式控制對方,並且虐待及暴力所造成的恐懼來讓另一半聽話,或服從.
當受到虐待的一方感受到恐懼,他們會感覺到自己受到威脅,也因為感覺到太害怕而無法表現出自己的不同意或是意見,也因此使施虐者擁有很多的權威可以控制對方.
在大多數的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都是女性,但也有少數的男性因此成為安靜的受虐者受到忽視
家庭暴力通常是指暴力發生在已經結婚和親密的伴侶身上.家庭暴力
不僅僅只有身體虐待而已.家庭暴力可以是任何行為,因為這些行為的目的是為了取得很多權威還有控制伴侶,另一半,男/女朋友,還有親近的家庭成員.
家庭暴力的法律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規定,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1、身體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舉例如下: 虐待、遺棄、押賣、強迫、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職業或行為、濫用親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等。包括有鞭、歐、踢、捶、推、拉、甩、扯、摑、抓、咬、燒、扭曲肢體、揪頭髮、扼喉或使用器械攻擊等方式。(轉引自彭懷真,1999)
2、精神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舉例如下:
- 言詞虐待:用言詞、語調之方式對被害人進行脅迫和/或恐嚇,以企圖控制被害人。如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恫嚇、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揚言使用暴力等。
- 心理虐待: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辱、不實指控、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引起被害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
- 性虐待: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3、 經濟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舉例如下: 不給生活費、過度控制家庭財務、強迫擔任保證人、強迫借貸等惡性傷害自尊的行為。
目前全球所做的統計與觀察,絕大多數在家庭暴力下的受虐者都是女性,而這些受到虐待的女性通常也會經歷到很嚴重的虐待方式.在研究[1]也發現到國家的性別平權程度跟家庭暴力的比率有明顯的相關,在比較缺乏性別平等的國家在家庭暴力上的比例也會相對地顯著增加. 根據數據還有各國回報的統計,家庭暴力的受虐者不分性別,雖然絕大多數都是女性,但仍然有男性成為家庭暴力下的受虐者.也因此在性別刻板印象還有社會的污名下,許多遭受到虐待的男性伴侶也遭受到忽視,也因此讓暴力持續存在.
家庭暴力為什麼一直存在?
家庭暴力的存在通常是當施虐者相信這個虐待或這個行為,
- 是可接受的
- 自己認為是對的
- 表示這是正義
- 或者這很不可能被回報成虐待或是家庭暴力
也因此這些的認知造成家庭暴力會持續的產生,也可能會變成 世代間暴力傳承,讓孩子或是其他家庭成員,這些認為這種暴力是合理或是可接受的也會因此將這些暴力行為傳承到下一代.
很多人沒發現到他們自己是施虐者或是受虐者,因為他們認為這些經驗是無法控制的其中一個家庭紛爭[2]. 什麼造成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造成的原因,
1. 可能最初是當某一方感覺到需要控制還有掌控另外一半的時候. 而施虐者開始感覺需要控制的需求可能源自於自己本身缺乏的地方,像是
- 感覺到自卑
- 極度的忌妒心
- 在控制情緒上有困難
- 跟另外一半比較,自己擁有較低的學歷或收入
2. 有些人持有較傳統的信念,所造成他們有權利控制他們的伴侶,還有女性跟男性不平等.
3.有些人是從小的生長環境中學習,因為這些人的家庭來自於家庭暴力的環境,對於他們來說家庭暴力的家庭是很正常的一部份.
即便列出這些可能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這些只是幫助我們更了解為什麼這些施虐者相信家庭暴力是合理的,而這些原因絕對不是幫助我們更接納這些暴力的理由.
而了解施虐者的這些行為,施虐者需要去尋求協助解決這些不健康及傷害別人的行為,而進而幫助自己如何從家庭暴力中解脫,幫助自己建立與其他人有和諧及健康的親密關係.來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