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窟事件
自國防部保密局於民國38年9月偵破「基隆鍾浩東案」、10月偵破「高雄劉特慎案」;民國39年1月偵破「台北郭琇琮案」,中共台灣省工委組織面臨空前危機。
由此三案之線索,保密局陸續逮捕省委級之蔡孝乾、洪幼樵、陳澤民、張志忠,再根據這些領導上級的供詞,將其下層組織如地瓜藤般牽扯出來,如民國39年2月的郵電組織計梅真案(根據蔡孝乾所供線索)、3月台中地區工委會張伯哲案(根據省工委會案犯之供詞及檢獲文件)、3月中部武裝組織施部生案(研析搜獲之文件及省工委會案犯口供)、4月山地工委會簡吉案(根據張志忠所供線索及二度搜捕蔡孝乾時之線索)、4月林英傑案(根據蔡孝乾、洪幼樵所供線索),至5月的學委會李水井案。
如前所述,省委級的領導人中,除張志忠外,皆選擇自新,而保密局根據之後被捕的郭琇琮、吳思漢、李水井等人之供詞,於民國39年5月又陸續破獲鐵路組織李生財案、蘭陽組織盧盛泉案。保密局由上而下的偵查運用,終使省工委會之中上層組織遭到嚴重破壞。省工委會的領導者們一被捕,在問案過程中兵敗如山倒,大肆招供,而蔡孝乾、洪幼樵等人所屬之市委幹部、學委幹部也都在他們的說服下如法炮製把整個組織全盤托出。於是整個組織垮了,被抓的抓、自首的自首、跑路的跑路。省工委會的上級領導們為了保住性命、獲得自新的機會,也容易形成誣告而連累無辜。
此後,與中共台灣省工委系統相關的殘存組織,北有陳本江等人在鹿窟一帶活動,桃竹苗一帶有陳福星等所謂「重整後省委」組織,嘉南高屏一帶則有李媽兜的相關組織潛伏。
鹿窟基地是民國38年9月由陳本江(化名為劉上級)、陳通和(化名為楊上級)奉老鄭(即蔡孝乾)之命前往鹿窟山區著手建立的武裝基地,目的是為了配合中國共產黨武力「解放台灣」的武裝鬥爭基地。民國39年蔡孝乾在嘉義被捕後,省工委及其他組織被嚴重破壞,未受到影響之鹿窟基地與中共華東局取得連絡後,依該局指令改變工作方針,要把鹿窟基地擴大鞏固變為山地解放區,建立「小延安」。
國防部保密局於民國41年12月26日在台北市逮捕基地連絡員汪枝(共黨黨員)後,始知在鹿窟山區有共黨基地。12月27日,保密局會同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台北衛戍司令部,及台北縣警察局等有關單位統一行動。於28日夜向鹿窟基地進發。自民國41年12月29日起,至民國42年3月3日止,計捕獲陳朝陽112名,擊斃指導員劉學坤(化名蕭指導員)一名、連絡員周阿朝(化名老廖)一名,並受理廖媽福等130名自首,並搜獲中共五星旗及武器等物。
自民國41年2月,李媽兜被捕;同年4月,陳福星等人自新;12月鹿窟地區遭強力圍剿,省工委會組織系統在台灣可說已全面瓦解。
*圖說:鹿窟武裝基地破獲時,保密局人員經由自新人員引導下,自草寮中取出的中共五星旗。【影像出自國防部保密局(汐止以南山區鹿窟武裝基地破獲經過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