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明明是個久違的約會,他卻睡過頭了,我當然有點生氣,不過也是就這麼放著,接著閒逛一陣子後,就帶他去吃了烤肉,嗯,請客的人是我,畢竟有在打工這些錢還是拿的出來,大概是天氣太悶了吧,整個人也是悶悶的。
到了下午,我跟他說我想要那個,嗯就是情侶的那個,因為上次沒有那個,他有答應這次要的說,結果他說不要,我當然不好過,就擺著張臭臉給他看,結果我們就差點吵了起來,應該說,兩個人都在鬧脾氣,然後就去貓咖啡了,沒拍照有點可惜,不過店倒是不錯頗推,只是貓咪只有一隻,coffee lab咖啡實驗室,有興趣可以去坐坐,總之玩過貓咪後我們就去摩斯打架,沒錯,打架,有夠爽的,本來我們還都有點不爽,打一打就好了,果然我跟他是笨蛋情侶(?,然後就送他回家了。
說實在好流水帳,但我還是打了出來,交往不知不覺也過三個月了,當初的熱戀早就沒了,我跟他也不會覺得對方就是最帥的,常常會拍彼此的醜照,還鬧得很開心,不過就算沒有熱戀,我依然是愛他的,相信他也一樣,習慣有個人可以聊天,有事可以跟他講,要幹話的時候一堆幹話,想牽手可以牽,可以抱,可以親,可以在他面前示弱,一想到這些,其實就覺得很快樂,雖然我跟他都會在路上看其他帥哥(他看壯的我看肉的,但我們都還是喜歡著不是那麼完美的對方,這樣的交往,我覺得,挺好。
雖然我長得很不適合任性+撒嬌但對他我就照樣來真的很爽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