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9年(1930)4月29日,國民政府通令全國各行政機關,改稱注音字母為「注音符號」。
注音符號為標注國音之符號,以思想家【章太炎】編創的「紐文」、「韻文」為藍本,民國1年(1912)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制定。於民國2年(1913)2月,教育部召開【讀音統一會】,由國內各省及海外華僑代表同語文專家【四十餘人】,經四個月集會研議,在全國讀音統一會會長「吳敬恆」(吳稚暉)先生主持下所制定之學習中國語文之簡易讀音工具。
民國7年(1918)11月23日,由教育部正式公布,稱為「注音字母」。民國九年(1920)五月,【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會】重新修正,增添一個ㄜ韻母。其符號共計37個,分聲符(標聲之符號,即反切法之聲)21個;韻符(標韻之符號,即反切法之韻)16個。
目前我國教育普及,社會和諧,實為【國語運動】推展成功之明證。國語注音符號可分為四部分:
一、聲符部分
(1)兩唇聲:ㄅ波 ㄆ坡 ㄇ摸
(2)唇齒聲:ㄈ佛 (万)物
(3)舌尖聲:ㄉ德 ㄊ特 ㄋ訥 ㄌ肋
(4)舌根聲:ㄍ哥 ㄎ科 (兀)額 (蘇音)ㄏ呵
(5)舌面聲:ㄐ基 ㄑ欺 (广)尼 (蘇音)ㄒ希
(6)舌尖後聲(翹舌):ㄓ知 ㄔ痴 ㄕ詩 ㄖ日
(7)舌尖前聲(平舌):ㄗ資 ㄘ雌 ㄙ思
二、韻符部分
(1)開口呼:ㄚ啊 ㄛ喔 ㄜ疴 ㄝ誒 ㄞ哀 ㄟ欸 ㄠ凹 ㄡ歐 ㄢ安 ㄣ恩 ㄤ腌 ㄥ鞥 ㄦ兒
(2)齊齒呼:一衣
(3)合口呼:ㄨ烏
(4)撮口呼:ㄩ迂
三、結合韻部分(由兩個韻符結合而成)
(1)由「一」韻開頭的: 一ㄚ鴉 一ㄛ唷 一ㄝ噎 一ㄞ崖 一ㄠ妖 一ㄡ憂 一ㄢ烟 一ㄣ因 一ㄤ央 一ㄥ英
(2)由「ㄨ」韻開始的:ㄨㄚ蛙 ㄨㄛ窩 ㄨㄞ歪 ㄨㄟ威 ㄨㄢ彎 ㄨㄣ溫 ㄨㄤ汪 ㄨㄥ翁
(3)由「ㄩ」韻開始的:ㄩㄝ約 ㄩㄢ冤 ㄩㄣ暈 ㄩㄥ雍
四、聲介合符部分(由一、ㄨ、ㄩ,三個韻符上連聲符合成)
(1)「一」組的:ㄅ一逼 ㄆ一批 ㄇ一瞇 ㄉ一低 ㄊ一梯 ㄋ一尼 ㄌ一哩 ㄐ一雞 ㄑ一欺 ㄒ一希
(1)「ㄨ」組的:ㄉㄨ都 ㄊㄨ禿 ㄋㄨ奴 ㄌㄨ嚕 ㄍㄨ姑 ㄎㄨ哭 ㄏㄨ呼 ㄓㄨ朱 ㄔㄨ出 ㄕㄨ書 ㄖㄨ如 ㄗㄨ租 ㄘㄨ粗 ㄙㄨ蘇
(3)「ㄩ」組的:ㄋㄩ女 ㄌㄩ呂 ㄐㄩ居 ㄑㄩ趨 ㄒㄩ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