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獸醫院、文件準備齊全、獸醫檢查、獸醫簽名
(要錢,阿姆斯特丹那家是收90歐。)
先跟獸醫約時間 文件齊全當天(頂多1~2Hr)就可以辦好,他們還要建檔。
記得正本文件全部帶身上!
這家獸醫電話是 020-6642094
不住阿姆應該就是找別家。我是坐12號的路上電車一班直達,再走路10分鐘就到了
可自己找 算好找 附近同條街超市還有賣貓食+寵物用品店
先打電話or寫信去預約 當場就可以辦好
也是估1個小時 當然車程要估 還有應該是要正常上班時間?
辦公室等蓋章
這叫做:「荷蘭寵物來台灣旅遊」
人家還一直問我說:你們還會再回來嗎?
我心裡想:人要移民沒那麼簡單吧!沒有幾千萬不行吧!我說會你要讓我免費移民嗎?QQ
還要工作&生活費呢。荷蘭月收入好像2000歐元左右~所以也要這個錢才能生活吧^^。
(我可以去找中文相關工作嗎?~)
只好說:有機會會再來玩><"
其他就先不說了 我現在很火
荷航飛過去是125美金
飛回來是125歐元 都現場付
全程我都自己帶 進客艙 不用買可擴張包 根本沒位置QQ
但相對包包長、寬就要夠 畢竟要待很久 高度要注意 不然就會很難放
放進去前面都是放直的 因為座位很窄(回程座位,中間排應該是最矮,坐靠兩邊較好)
如果放不下GG 你就只能放腳下(我這是去程一開始 還沒發現可以塞進去)
先這樣嘍^^
p.s.至於歐洲境內哪些航空公司可以帶寵物進客艙,我還沒查。
當然這是需要查啦,畢竟歐洲很大,有的地方拉車會比搭機還久QQ
講一下我為什麼生氣
1.陷人入罪(寵物出入境不是罪,但是這個意思)
2.違反行政程序
3.濫權
4.推卸國家應負責任(還是國對國。所以你他媽台灣連三個月責任都沒辦法負?)
5.違反不溯及既往原則(但其實就已經先違反上面一條)
6.接近懲罰性條款
7.還有違反一個東西 權力不對等(這是很基本的民主國家概念 就像國民可以罵政府、但是政府不能隨便逮捕人民。因為權力大小的關係)
8.官官相護、說謊、欺騙民眾啦 簡直快列不完了
其實都是很嚴重的事!
更不要說
違反動物福利、侵害國民權利、過於繁瑣增加出入境困擾、官員態度像政府是他開(什麼叫做我們給你方便?根本就是一直找麻煩)、合理懷疑蓄意意圖限制人民行動自由的等等。
違反比例原則、還有 權責不清、越權、合理懷疑傷害國家主權(這是另一個東西 也嚴重)
然後把公文稱為同意書,不知道算偽造文書還是欺騙人民,反正也是違法啦。
就是在出國前"幾個小時"才跟你說 你要補國外的輸出證
不然要關寵物「30天」那你那個三個月免隔離是寫來騙人的喔?
然後入境還公然違法喔
台灣公文寫:入境單or歐盟護照蓋官印都可以(先不討論那公文的合法性)
承辦人員居然看著公文說:「歐盟護照不可以,我再叫他們改。那是你們的事情!等改完你再來說!」既然當下寫可以,
真的要說不可以的是對方國家(例如:不要拿歐盟護照去,那邊不是歐盟之類~),不是你!你還侵權。
而且怎麼可以把正本收走,那我如果後續要辦文件or看醫生呢?這已經侵犯他國人權益了。
反正就是先投訴
再來不行就要找律師提告 就是這樣 先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