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維的劍停下了。
白髮的少年自稱沈易,他咧開嘴微微一笑,被斬裂的左掌伸出兩指捏住了承影的劍尖。
一動不動。
「承影是好劍。」
「但終究只是器物──所謂劍隨人起,是指人足夠強大,他的劍才足夠強大。」
莫仲黎──不,沈易的目光投向兩指間隱形的劍身,竟露出了些許緬懷的神色。
謝維一怔。神物有靈,是指凡經歷過千載光陰的器物難免會有些常人所無法理解的變化,比如擁有了自我意識──謝維赫然發現,當他從沈易的手裡抽回承影之時,自劍柄傳來了微微的抖動。
承影在顫抖。
──原來如此。謝維就像是明白了些什麼,難怪少爺一開始就說只要逼迫就好,不用堅持殺死金星,更不用想要正面擊敗莫捨得。
這只是博弈,不是廝殺。雙方都在試探對手所剩下的牌還有哪些,但毫無疑問的,少爺贏了。
白髮的莫捨得,能令承影都畏懼的莫捨得──看來是最後了。
謝維嘴角一勾,既然他的少爺早就料到了這一切,那麼……
他也無須再隱藏。
做為一個不稱職的殺手,謝維還有一個不良習慣。
那就是他從來都不喜歡一擊必殺,沒有激情的搏鬥,不夠份量的對手,打起來完全不過癮。
他不是戰鬥狂,他依然以任務優先──只是,他偶爾會自私一點。
就如他外出喜歡穿著連帽外套和寬鬆的牛仔褲,但執行任務時卻喜歡貼身的皮褲一般。
他是一個平凡人。雖說武力有些不凡,但嚴格看來,他貪生怕死,他喜歡享受,他喜歡胸部大的女孩子,也喜歡傲嬌的雙馬尾(最好還是金髮)──他是一個沒有太多堅持,但在能滿足自己時就絕不會虧待自己的人。
就和路上的行人、餐廳裡停留的少年、公司裡煎熬的上班族一樣。
和你我一樣,謝維覺得自己沒什麼特別,泯然眾人裡一個不明顯的漣漪罷了。
所以人生得意須盡歡亦是他所嚮往的。
和莫捨得戰鬥是快樂的──莫捨得何許人也?曾經的傳說,曾經的怪物,少爺的對手。
謝維扭了扭脖子,從皮褲口袋裡摸出一顆六厘米的子彈。
「我喜歡和強大的傢伙對決,因為這能不斷證明其實我也是很強大的……」這個年輕人將拇指指甲抵住了子彈邊緣,然後向上一彈──
沈易的目光也跟著飛起的子彈向上。
黃銅色外殼反射出的微弱光芒照映在兩人的瞳孔之中,一時間他們之間別無他物,就剩下了那顆在半空不斷翻轉的子彈。
「我……希望自己能足夠強大,強大到能讓某個人完全的信任我。」
謝維喃喃說著,聲音不大。
他的嗓子受過傷,有些低啞,有些沉悶……音色不好聽,但沈易只是眨了眨眼,聽著,看著子彈落下。
「……你有沒有過這種感覺?二十多年了,自己不被任何人認為是需要的,重要的。沒人愛你,沒人討厭你,聽見的話語往往不是關心或者試圖去了解你,沒有惡意,卻也沒有善意。」
「你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才會有人關注,你不清楚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是否多餘,因為多你一個少你一個所有的事物都不會有所改變。」
「然後你開始發呆,開始不知所措……直到某個人出現。」
謝維抿了抿唇,兩眼微彎,成了一條不寬不窄的弧線。
他笑了。
「少爺和我說過,這是中二病,末期。」
「……」
「……」
「……」
沈易抽了抽嘴角,很想罵髒話。
眼前這年輕人笑起來的樣子,怎麼和沒收錢的自己有點像?
可沈易不會知道,謝維其實也就是笑,但他的中二病症狀都是真的,半字不假。
真正悲傷的人喜歡說笑話,因為當旁人笑了他就能感覺自己溫暖一點。
謝維的確是遇過那個讓自己笑的人,但那不是他口中的少爺,而是一個女孩子。
和自己一樣,再普通不過的女孩子。
飛蛾撲火,蟲子趨光──哪怕自己被燒死了都無所謂。
他們一輩子都沒見過光,為了一輩子可能就看見一次的那種溫暖,耗盡生命確實是無所謂。
「……你叫謝維?很好聽的名字呢。」
是啊,很好聽的名字。
「我喜歡這個名字,你呢?」
因為妳喜歡,所以我也喜歡。
雖然那個女孩喜歡自己的名字,喜歡的人卻不是自己。
可謝維很高興,很高興了。
那個女孩說她喜歡少爺,那麼謝維就會願意替少爺付出一切。
因為如果少爺笑了,那女孩……
也會笑吧?
所以他會更強,成為足夠強大,能讓少爺完全信任的人。
謝維眨了眨眼。
年輕人手中的承影不再顫抖。
他鞋尖一挑,落下的黃銅色子彈應聲而起,飛向天空。
「……莫捨得,我若是能殺了你,少爺會很高興。」
少爺高興,那個女孩子也會很高興吧?
而那女孩高興,自己也會很開心。
之前就說過了,他謝維就是個凡人。
他貪生怕死,他喜歡享受,他喜歡胸部大的女孩子,也喜歡傲嬌的雙馬尾(最好還是金髮)──他是一個沒有太多堅持,但在能滿足自己時就絕不會虧待自己的人。
然而他最喜歡的,還是那個女孩的笑容。
還是那個女孩說,他的名字真好聽的那個微笑。
劍隨人起。
人足夠強大,劍就足夠強大──
承影正在發光。
謝維微微俯身,持劍的右手在前,左手在後。
這是土星的全力。
沈易突然有些牙疼。
他有些不太明白,承影的優勢就是隱形,就是讓人無法猜測劍究竟在哪──眼前的謝維是腦袋被打壞了嗎?說了一句中二就真的中二起來了?讓劍發光是障眼法嗎?還是他單純是智障?
當然,都不是。
在謝維出手的那一瞬間,沈易便明白了。
孔周三劍,含光,承影、霄練。
最強的是含光。
劍中劍。
承影內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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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易沒能攔住那一劍。
當承影外殼剝落的那一剎那,奪目的光芒霎時間成了沈易視野裡的唯一。
含光劍現世。
謝維的這一劍沒有章法,只是快。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這句爛大街的話誰都聽過,可聽過不代表見過,更別提親自領教過。
沈易的臉頰被劃了一刀。
「……五年之後,你會比蘇問那個傢伙更怪物。」
白髮的少年慎重說道。
他臉頰上鮮血汨汨而流,腥味不重,傷口不深。
就連出劍的謝維也有些驚訝,莫捨得確實是沒攔住含光的一擊,但卻閃過了。
就在含光揮出的那一剎那,他清楚看見莫捨得左腳向後,退了一步。
極端講究的一步。
恰巧在最短時間內,在腳步踏出的那一瞬,失去平衡再調整平衡的一個後仰,剛好與含光的劍尖擦身而過。
早一些傷口更深,晚一些則可入骨。
可莫捨得閃過了。
為什麼?
謝維的眼神裡充滿疑惑,但沒多久瞳孔就轉回清明。
「你懂了啊……沒錯,剛剛那一劍確實是猝不及防。」沈易點了點頭,尚還完好的右掌高舉。
「……但你『見過』含光。」謝維沉聲說道,「只有完全了解承影裡頭還有一柄含光的人才能反應過來剛剛那一劍,但也不能閃過──我出劍的速度根本不是你應該能閃過的,但你卻只傷了皮膚──代表你清楚含光劍身的長度,所以才能如此巧秒的抓住劍與你的頭交錯的那一瞬。」
「利用腳步切換時暫時的失衡來閃招,這一點莫捨得也能做到;但莫捨得沒有見過含光,甚至連承影都沒見過,更別提瞭解這兩柄劍的機制和長度──你到底是誰?」
面對謝維的質問,沈易攤了攤手。
「……剛剛說過了,我喜歡別人叫我沈易。」
但與此同時,沈易發現了一件事。
在他攤開手掌的那個剎那,有個小東西從天而降,落到了他的右手掌心。
那是一顆黃銅色的六厘米子彈。
明天也有更新。本來十三點五應該併入十四的,但我覺得還是獨立一下比較好,反正按照順序看不會影響閱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