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後來想想,我可能以後都不會再碰太硬的偵探或者推理故事這樣一個類型。
如果大家有看過十本以上的克莉絲蒂的小說,再看她第十一本推理故事的話,要找出可能的犯人已不是一件困難的事。
推理小說的運作必須在一個有邏輯的世界上。真正的犯人,他的行動必須根據一定的邏輯,殺人者往往有很強烈的動機。在這樣的限制條件之下,真正可能的人選只可能是其中的一兩個特定的,而不是像作者以為的可以有五六七個以上。
既然如此,作者面臨真正的問題便是要模糊猜測的過程,把過程複雜化。但即使如此,一個經驗豐富的讀者只需在結尾處等待就好,他也許猜不到過程,但他大抵是知道結果。
也就是說;這樣講應該不算過分,推理的過程不過跟猜拳其實沒有太大的差別。心理過程也許可以很複雜,但結果無外乎剪刀石頭布。而一旦超出這個邏輯,就不再是推理小說了。這是第一點。
仔細看看現今的推理小說就會發現,推理偵探類的故事可以有很高的技術,很複雜的詭計,但它的故事要帶給我們讀者什麼呢?壞人很壞、壞人會進監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個社會很黑暗……然後就再也找不出更深刻的故事內涵。這是第二點。
再說說詭計,這個環節被認為是推理小說好壞的關鍵,在本格猖獗的年代裡早就變不出新的把戲。謀殺的方式雖千奇百怪,但無非就是那幾種。動機就更單純了。
最後,遲早有一天我們會發現,幾乎所有的故事都大同小異,尤其是在我們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只需看看幾部電影就知道,克蘇魯風的固定套路、偵探小說的固定套路,更別提愛情故事的固定套路。而且須謹記,這些被我們觀眾吐槽的編劇們幾乎都可以算業界的頂尖人士。
我懷疑,其實我們想過的故事在別的時空下別人也想出來過,那麼我寫的故事無論情節再怎麼有趣,它很容易就被超越了。
它可以很好看;猜拳也可以很好玩,但它終究只是猜拳。
我希望自己能在自己故事上挖掘更多的意義,而不僅僅只是寫一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