摁,如題。
事實上從我有記憶以來我就不想去理解政治,更別說去投誰了。
我完全不認為我去了解了去投了就能夠改變我的周遭。
所以我選擇不去看,反正我也不能投。
但今年我已經過二十了,擁有投票權了。
而這次正好搭上了彩虹公投案,所以讓我覺得我的第一次投票很有意義。
只是結果不盡人願,貌似彩虹破碎了。
以下表達一下我的看法,不喜請別勉強看完。
摁... 我也曾覺得同性是不雅不優的。
但後來我理解的是愛是無邊無界的。
彩虹案過了,可能會有很多同性家庭的消息傳出,那只是因為他們終於可以真正的出聲。
並不是因為彩虹案過了才會造成同性家庭產生,而是彩虹案過了他們才能夠浮出水面與大家無一般,造成很多人覺得怎麼案一過,彩虹的消息就那麼多,一定是彩虹過了所以同性家庭開始組起來,並沒有好嗎,他們平常就存在著的。
很多人懼怕一旦彩虹案過了會造成全台同性戀劇增,我覺得這種人真的很傻也很可怕。
彩虹案不過,就不會有同性家庭?
彩虹案不過,就能夠改變別人性向?
彩虹案不過,只是抹滅別人能夠與自己享有同權利。
他們只是想要能夠與其他家庭一樣,有身分有證明,在生命危急時能夠證明自己是他的家人而不是難以讓人同意的性伴侶。
因為你們的根本不存在的懼怕,讓別人的權益一再受損。
而那些一再抹黑的人,甚至是使出了不乾淨不明面的手段的人。
你們做了你們覺得正義的事?
我只怕你們以後業障變更重。
我本人並不是同性戀,我也不會說我支持同性戀本身。
但我不反對同性戀可以像我們一樣結婚、正名等權益,這本就是人的權益,然而在這所謂的民主社會中卻發生了這麼封閉的事,令人悲憤。
他們過他們的幸福生活,我們過我們的快樂人生,彼此絕對不會傷害到彼此的世界,真的沒必要去毀壞他們的未來。
彩虹加油,或許有一天台灣頂上的烏雲散了,你們才能夠露面,但我相信的是,忍了這麼久的你們,一定會更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