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8歲,今天是發洩週的第3天。
至少我不覺得我看錯了——陰暗的角落裡,看似只有10來歲的青少年正猛烈的捅著一個穿西裝的男人,還持續了好幾分鐘。
他的眼神充滿了憤怒與憎恨,這是當然的,一般人不會在理智尚未斷線時把他人弄到死無全屍。
會在這種時間點穿西裝出門的,要嘛有病、要嘛就是那些追求名利的有錢人家或政府官員。
至於為什麼那些備受愛戴的貴族會走上這充滿怨恨的街頭?很簡單吧,因為他們只想滿足自己的「心血來潮」。
我盯著那名青少年看,他似乎也沒發現我的存在,過度的專注,導致他已經顧不得周邊的情況了。
一刀又一刀,直到那人白襯衫完全染紅了也不見停止的跡象,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屍體已經不再出血了,但是青少年依舊持續、緩慢地進行著他的屠殺。
我不好奇這名少年的過去,我也不想知道那位穿西裝的可憐人究竟是什麼身份,如果是有錢人,也許這名少年只是厭倦了貧富差距的生活,這很合理,連我都看得出來少年身上的衣服舊的不像話。
看夠了,我默默的走了,如果想見到少年離開那具屍體,估計得等到他累到垮吧,我從他的動作和表情裡看見了執著——極端的那種。
街上的人變多了,活的也是,死的也是。
活的估計一半以上都是青少年。
年輕人永遠比大人們更沉不住氣,但也永遠比他們還快看見現代社會的扭曲。
我能理解為什麼,完全可以,現代教育越改越失敗,逼得學生常為了僅僅一分而彼此怨恨樹敵,最後不敵壓力而選擇走上絕路;家庭也不例外,有多少自認為很愛孩子的父母把孩子逼到喘不過氣?
為了孩子好所以要求他考好大學、為了孩子著想用打罵的方式來讓他成長、為了不讓他一事無成,剝奪孩子看似難走但名為夢想的道路。
我邊思考邊離開這條街,途中還順手槍斃了兩個人——理所當然的,在這種時間改造槍枝是完全合法的。
走進附近的便利商店,地上躺著兩具年輕女屍,眼睛被挖走,衣服也被扒光了,身上的爪痕不難看出兩人死前曾被強暴。
不重要,即使她們已經開始長屍斑了。
我從架上拿下僅存的麵包,撕開包裝後,不顧形象的開始狂啃,從昨天開始就沒吃任何東西的我,現在終於體會到飢餓,毫無防備走在街上的緊張情緒幾乎抑制了我所有的生理反應。
有東西墊胃就夠了,誰知道等等會不會突然殺出一個神經病來砍我?剩下的這幾天我得找一個安全的地方做基地才行,一直閒晃也不是辦法。
無聊,真的是無聊透頂,發洩週跟我想像的太不一樣了。
那些揚言要擊垮政府的膽小鬼們還畏畏縮縮的把自己關在家呢,總統一定也被安置在沒人知道的安全要塞吧?還附帶幾十名保鏢隨時保護自己。
真可笑,平時囂張的要死,到這種時候就夾著尾巴擔心反叛民眾來奪取性命,也不好好想想會被追殺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去哪好呢……?」太久沒講話,聲音都啞了。
「大叔,你拿了我的食物。」
“怎麼接二連三遇到奇怪的人……”
「怎樣?又不違法,真要說的話這些也不是你的。」
不意外,他抱著一具女屍走出來,新鮮的裸屍,沒有眼睛。
「你還是學生吧?」
雖然看起來有些蒼老,但透過聲音和髮型勉強看得出來是個年輕人,但是這也太噁心了吧?強姦還挖出對方的雙眼,免不了是個心理變態。
「是又怎樣?食物給你,我對你沒興趣,你走吧。」
我頭也不回的走了,當然帶上了一袋的糧食,那個年輕人挺不錯的——撇除奇怪的癖好之外——他給我一個大塑膠袋用來裝麵包,還幫我拿了幾罐飲料和水。
過程中我們聊了幾句,他說最後一天的時候他會到街上等人殺了他,畢竟想做的事做完了,也沒什麼活著的意義了。
他認為政府這樣做沒什麼錯,自從政策發佈之後犯罪率急降,幾乎到沒有的程度,甚至有些人一生最大的願望就是痛痛快快的犯一次罪,也許體驗過後就會有新的想法了,唯一的壞處就是,要是被身邊的人知道,也很難好好活下去了,所以他才會選擇在最後一天死亡。
這些都是他主動說出來的,不得不說,聽了他的想法之後,我這個大叔也學到了不少。
我唯一不解的就是他為什麼都要死了,還要收藏這些女人的眼睛,我沒問,他也沒說,不過每個人都有執著的東西,他一定也有什麼說不出口的原因。
後來在巷子裡勒死了一個人,換上他身上乾淨的衣服,老實說殺了他的原因很單純——因為能殺所以殺了他。
就決定是這裡吧,沒有怪味,空間挺大、地板也滿乾淨的,等等把屍體拖出去,拖到遠一點的地方,然後稍微打理一下把這裡當成據點,明年——如果還有明年的話——第一個就先來佔領這裡。
明天先在這裡休息,後天再出去晃一晃,之後去搶點錢當生活費,以政府的定義來說,這週發生的事不會引響到平常的生活,全國人民都必須把這週的事當成沒發生過,除了失去的東西再也回不來以外。
如果在這週行動過的人去應徵工作,對方不能因為他殺過人就不錄用他,但現實往往是黑暗的,他們大可以用其他原因淘汰掉這些「有前科」的人,例如我,所以生活費才顯得重要。
就算我不說我殺過人,這種事也很難在這消息靈通的社會隱瞞住。
輕闔上沉重的眼皮,眼睛比想像中還乾澀,而我一點都不期待明天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