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多少人是被法律束縛住的?
人類是有可能在一週內完全滅絕的,理由是自相殘殺。
若此時此刻每個人都殺了一個人,世界人口不就瞬間減半了嗎?同樣的道理,若是一個人一次結束掉了五個人的性命,以這樣的方式計算、且不停重複,一週內造成人類的滅絕也不能說是空想。
如果殺人不需要被懲罰,也許到最後,那些自以為清高的人們也會跟著行動吧。
我就是這麼想的,如此堅信著人性本惡。
——於是我殺人了,在政府宣布殺人合法的第二天。
這件事決定的很突然,因為其他國家的先例,我們的政府也完全相信了這件事——人類的憤怒需要時間去發洩,以此來降低國家的犯罪率。
每年都會有一次的「發洩週」,在這7天內,所有的犯罪都被視為合法,而今年正是實施新政策的第一年。
當然在政府宣布的當下,民眾的怒火大到差點把總統府給燒成灰,這時政府派出代表說了一句話,那些人全都乖乖閉嘴了。
「想發洩的話,那就等到發洩週再來,到時候所有的一切都是合法的。」
這的確是很矛盾的事,如果到了發洩週,那些抗議的民眾真的去燒了總統府,這樣不也等同於他們贊成這項政策嗎?
從前天開始,街上幾乎看不到任何「普通民眾」,我也是那些普通人的其中之一。
沒記錯的話,昨天的死亡數大概是總人口的1/10吧?出來行動的大部分都是專門在犯罪的人,不管是小偷、強盜,到真正有殺人意圖的人,他們也許都得逞了。
但也因為居民都閉門不出的關係,死亡率比我想像中的低很多。
為什麼我簡稱這件事「殺人合法」?很簡單,需要發洩的話,偷東西搶銀行的抒壓程度絕對不比殺人來的大。
今天是第二天,除了原本就待在街上的「原」犯罪者,像我們這些有著自己理念的人也漸漸出沒了。
「這世界是錯的」、「人類的存在太過多餘」、「貧富差距不能存在」、「人類是毀滅世界的元兇」
各種不曾聽過的理念也在這一天被提了出來,只要合法,就不算錯事對吧?
我看著眼前的不具名屍體,我不認識他,我甚至沒在這座城裡看過他,不過這又有什麼關係?反正我又沒犯錯,是他自己選擇在這種日子跑出來鬼混的。
寂靜的街,偶爾傳來的是百姓的尖叫聲。
我輕輕闔上他顫慄的雙眼,手裡感受不到任何溫度,這是一種很奇妙的感覺,總覺得身體異常浮躁,但大腦卻逼著自己冷靜。
等發洩週結束,政府自然會開始回收屍體,雖然我不認為政府真的能撐到那時候。
繼續停留在這裡不是一個好選擇,下一秒恐怕就會有人狠狠的從背後捅我一刀,要這樣出來冒險,我可是有一定覺悟的,就算和人結黨,也不代表自己是安全的。
我摸黑走進小巷,回不了家——因為我把父母殺了——也只能流落街頭了,要找個安全的地方真難,看來我這一週都沒機會能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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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考作文,我在這裡浪費靈感XDDDD
好久沒寫短篇了找斷點找好久
雖然說這個東西我暑假就生出開頭了ww
當初其實只是為了配合殺戮元年的上映而已(望遠方
結果拖到現在才開始繼續寫٩(●˙—˙●)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