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的人都應該會同意把「青春」比喻成大雨。不是冬天那種寒風刺骨的冷雨,而是夏天午後濕黏燥熱的陣雨。
那種磅礡中帶著黏膩,又猛烈又短暫的煩悶感,我認為是最能代表青春期少年少女的景象。
身為高中生的男主角周永成,在開學日的狂風暴雨下淋得渾身濕透。此時在他身邊出現的是女友張雨晴,見到她滿面喜悅,周永成臉色卻越顯陰鬱……
作者選擇的零件——颱風暴雨和婚前懷孕都是很貼合「青春」主題的元素,在自然流暢的文筆下也穩定地發揮出作用。敘述平易近人,劇情淺顯易懂,在一般小品文中屬於成功傳達中心思想的佳作。
但深犬很遺憾地必須老實說,本文在作者近幾篇小說之中做比較(我額外吃了《愛人》到《掀裙子》),是相對平庸的一篇。
究其原因,我想有三:開頭不當、張力不足、格局不廣。
一、 開頭不當
這裡的「開頭」指的是雨晴出現之前。如果我們重讀那裡,會發現:
「西南氣流夾帶著驚人的雨量盤旋在城市上空,從一大早就下個不停的滂沱大雨完全沒有一絲減緩的跡象。
……
永成買了一罐咖啡,坐在門外搭著遮陽傘的露天座位上,仰望著遠方陰翳的天空。」
這中間完全沒有提到(暗示)任何跟雨晴有關的伏筆,甚至連永成的內心戲也沒什麼演。這整段唯一做到的事就只有描寫「今天下超大的雨」跟「永成是將開學的高中生」而已。
永成在這時候是什麼心境?他的女朋友懷孕、他們只是高中生、他們玩火的那天也下著跟現在一樣的雨。縱使這些是讀者還不知道的資訊,但應該確實地影響了永成的行為。
比起在意「汙濁的水面上不時漂過形形色色的穢物」或「騎到半路熄火的機車騎士幹聲連連」這種小事,他或許想的是對他而言更嚴重的煩惱。
他可能這幾天都沒睡好,而且根本不想去學校。
他可能被爸媽用懷疑的眼神趕出家門,於是在騎樓下躊躇著要不要去網咖混一整天。
他可能見到共撐一把傘的情侶,像是撞鬼一樣地懼怕、避開。
他可能被行駛過的轎車濺了一身濕,卻還在發呆想事情,超商店員驚訝地瞧他幾眼。
他可能在雨中聽見手機鈴聲而嚇得大罵髒話,卻發現是隔壁行人的電話在響。
可能性有無限多種,端看作者怎麼安排。當然什麼都沒發生直到遇見雨晴(即本文)也是可能的,只是這樣描寫真的好嗎?
回過頭來,開頭什麼事件也沒發生導致的後果就是關聯性太鬆散。這樣讀起來,恐怕會有種「寫這開頭時作者還沒決定後面劇情」的感覺。
長篇小說或許影響還沒這麼大。但本文篇幅較短,故不妨考慮看看其他開局方法。
二、張力不足
我的「張力」意思是落差不夠大,伏筆不夠多(這也跟上述開頭不當有關)。
本文從雨晴出現到離開只有短短的一下子,情緒還沒有醞釀得很好。這好比雲霄飛車還沒有經過多長爬坡時間,就直直下落一樣。
即使在開頭置入伏筆,將其納入「爬坡階段」,中間感覺還是可以再爬得更用力一點。畢竟爬升最高的部分:
「『沒想到就這麼一次,竟然就意外中標了。』
雨晴看了下自己的小腹,露出自嘲的笑容。
一個月前,當雨晴偷偷告訴他自己生理期沒有來的那天起,永成就對她避而不見。
──雨晴有自己的孩子了!
永成整個人有如五雷轟頂。就這麼一次,抱持著僥倖的心態想說不會這麼衰,再怎麼樣也不會一次就有了。但偏偏迎來了最糟糕的結果。」
也就是宣布懷孕的部分,在文中僅有如此簡潔的描述。我覺得這裡應該可以更用力,比方說呼應一下雨景,或強調一下回憶(雨晴當時說自己懷孕時是什麼表情?)等等。
「『沒想到就這麼一次,竟然就意外中標了。』
雨晴看了下自己的小腹,露出自嘲的笑容。
那笑容卻比哭臉更叫周永成覺得恐怖。他將傘傾下,寧願讓雨水將他肩膀完全打濕,也不想看見雨晴的表情。
一個月前,雨晴哭著告訴他生理期沒有來。她臉上掛滿淚痕,顫抖的話語裡竟帶著一絲欣喜:『怎麼辦……永成?』
話語、化雨。她的字句滲進永成的心裡,稀哩嘩啦作響。
僅僅是那次相互取暖的過程而已。抱持僥倖心態,想說不會這麼衰,再怎麼樣也不會一次就有了。他甚至懷疑自己在作夢,或者孩子根本不是他的。
於是他躲了一個月,和她避不見面,心裡的雨卻沒停過。」
當然這只是示範,絕不代表必須這樣寫。不過深犬以為若沒有要控字數,這裡處理詳細些會較好。上面的示範看起來並沒有改善太多,因為我盡可能讓字數不要差太多(加上深犬自己文筆也沒多強),若再拉長應該效果就會很明顯了。
爬坡還有其他地方可寫,比方說兩人如何相戀,藉以強調永成行為前後的態度反差。我猜這種渣男在出事前一定都是很暖很體面的。
另外,不只爬坡可以強化,下墜衝刺的地方也可以強化。不過那裡有點長,我就不獻醜舉例了。個人意見是那裡對情緒的描寫略嫌白描,對雨景的利用也尚未最大化。
三、格局不廣
墮胎牽扯到生命道德議題,青春期的性愛則有種不成熟與成熟邊界的感覺。這兩個題目都相對嚴肅,不適合用太輕的筆法書寫;然而作者文風屬於比較輕的類型,雖不至輕小說那麼浮躁,但要來處理本題目的話還需要再改變一下。
雨晴在醫院經歷了什麼?得知懷孕後的一個月內她在想什麼?自己的孩子被自己親手殺掉是什麼感覺?這些對少女而言太過劇烈的轉折,恐怕不是一句「我最討厭你了!」便能交代完畢的。
永成亦同。再如何渣,他也不是從開始就懷著惡意去傷害雨晴。他是出於無知和自私自利才成為殘忍的那一方。一個月內的煎熬,他肯定天天都在想這件事。最後聽見雨晴說「我兩個禮拜前就處理掉了」,他不會發自內心悲傷,也不會發自內心高興。這種難以言喻的情緒,大約也無法只用「像是痴呆一般,張著嘴傻笑著。」來帶過。
我覺得這是很麻煩的那種食材,很少人能夠調理得好。深犬自己是會刻意避開這種情節的(畢竟我的筆法也偏輕)。總之,一個巴掌很難道盡這一切,我是這麼想的。
四、結論
這是非常有想法的短篇小說,從選材到編排方式都看得出來作者想要達成什麼目標,可惜題目難度太高,加上篇幅過短。如果深犬來挑戰的話,字數至少是六千起跳才可能說好這個題目。
那麼本次評文就到此結束,有任何指教請務必留言分享。各位下次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