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26 GP

風向真好帶

作者:鴨子 (๑•ت•๑)│2018-08-28 05:51:13│巴幣:100│人氣:3638
在進入主題前,先請大家看部七分鐘的影片
看完再往下拉吧

看完這影片有何心得?
有沒產生他其實值得寬恕的感覺??

本篇不談論大麻是否為有害的東西,因為這一點都不重要
ps.其實筆者認為k他命比大麻危害更高
而是法律把大麻列為二級毒品,要去吸、賣、種,當然被抓就甘願點
就如同唐朝時禁私販鹽,鹽不是壞東西對吧,但私賣兩石則可判死
這和鹽是不是對人有危害一點關係都沒,而是法令在那,要犯就要有覺悟

這影片筆者看完,直接給的評語就是「虎爛」

首先他說只種一房間賺不了
若真賺不了,且幾乎可說是超重刑的事他幹??
殺頭的生意有人作,賠錢的生意沒人作
賺不了還要冒被判重刑的風險去幹?? 你虎誰阿

一株大麻一年四收,以利益來看一株產值一年最少在200萬以上
台灣查獲的大麻種植也大多是房間大小規模(甚至有單一個廁所大小規模)
因為沒人敢明目張膽的去種室外,決非影片中虎的啥種一甲地才可能賺
簡單問,不賺你甘冒重罪風險去種作啥??

好,這直接看判決書

      簡銘宏、林書聿共同基於製造第二級毒品大麻之犯意聯絡
      ,由林書聿負責購買各項大麻之栽種設備,於民國105 年
      5 月某時起至106 年1 月20日17時26分為警搜索時止,在
      其新北市○○區○○路00號7 樓居所,備妥如附表四所示
      之栽種設備後,再將大麻種子播種待冒芽成株,期間並定
      期施以水分、肥料,以所架設之燈具照射,待大麻成株開
      花,以此方法栽種大麻作物,再以人工方式,用剪刀剪裁
      大麻花、葉,使其自然陰乾或以除濕機加速乾燥,而以此
      方式製造含大麻成分之煙草,並協議於林書聿製成大麻成
      品後,將所製成之大麻交由簡銘宏負責販賣與不特定人,
      若賣出1 公克之大麻花,林書聿可分得新臺幣(下同)50
      0 元;若賣出2 公克之大麻葉,林書聿可分得500 元,其
      餘價金則由簡銘宏分得,以此各自負責生產及銷售之分工
      方式,接續製造大麻既遂。

1公克大麻花,影片中那位抽500元,大麻葉1公克抽250元
這樣你跟我說不賺?? 那你倒跟我說說所有農作物中
ps.且賣價要再*2以上
有沒同月數(約三月)即能收成且單位價格比這好賺的??
你這樣不賺,全台灣農夫都好去跳樓了
你的不賺是和種罌粟比是嗎?

然後影片中他說,他覺得種大麻就像人生一樣
他其實跟人一樣,需要慢慢成長,發芽,然後到他終結一生,開花,這一切可以把他當成一種樂趣,也可以學習

但是,
其實坐監也像人生一樣,需要慢慢累進處遇、然後到假釋門檻,出獄,這一切可以把他當成一種樂趣,也可以學習」
你說是嗎?

要賣就要賣,你看的是錢而不是啥人生
鬼扯這麼多
今天假設大麻合法了,當然也就不會有一克破千的價值
更沒必要躲躲藏藏的種房間內
為何房內種,阿就是知道種外面會被抓,知道罪很重
你早就存在這個自覺了阿

你就是圖這利益,干冒風險去種阿
那被抓了還有啥好哀的?


之後他又扯自己的職業,自稱從事「居家服務業」,照顧病友等等
真的嗎?
來看看判決書
被告林書聿大學畢業之智識程度、從事時尚設計業、與父親及弟弟同住、
未婚、育有1 子

居家服務,好像和時尚設計差蠻遠的耶?
時尚設計病友是吧????
讓病友吸大麻變的很時尚???
還是提供居家大麻外送服務???

然後影片好像想模糊焦點
造成「大麻是讓病患施用」的觀感
但再翻判決書

      然被告林書聿於栽種
      大麻幼苗之際,不斷以通訊軟體張貼各個時期之栽種大麻
      之成果照片供被告簡銘宏觀看,並向被告簡銘宏說明各個
      時間點估計可以栽種完成之大麻重量,被告簡銘宏則陸續
      回以「那你可以開始種大量了,我這邊需求很大」、「趕
      快幫你們回本」、「反正越快上路賺越多啦」、「OK等著
      賺錢囉」、「這邊產銷都OK了差一個研發部門」、「老闆
      可以考慮下大量的了,我這邊一說有貨就有人想問100 了
      」、「在產量能回本前需要先擋一下」、「目前都是正評
      ,這批水準很夠,別擔心」等語

怎看都沒有種大麻是給病患施用的字句
且翻完全判決書,都未有種大麻是為了減輕病患痛苦的主張

而且從上開對談內容,也不難推斷
大麻是要賣到諸如夜店等地,跟病患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是想說夜店都病人是吧?

而且,你在明知對方是要販售的情況
你說你只種?? 這擺明就已經有販售的共同犯意了
因為不是你出手去賣所以不算,這啥邏輯?
好啦算不是你賣的,阿你讓另一被告去賣
並收取一克250至500的酬傭
這是不是賣??? 你對價交付另一被告大麻的行為算不算賣?
若不算,請你解釋這行為該怎稱呼?


再來,影片最初他說種了三四十株
一樣看判決書

      參以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大麻共205.41公克、大麻植株共140 株
      大麻種子共103 顆,數量、規模非微

阿,你是不是要要說長大的才算一株???
還沒大的和已經作成煙葉的就不能算了這樣??
你說不賺,可是瑞凡
另一案被抓年收獲利2億的,也才80株呢~~你是140株呢

影片末,提到請協助分享影片盼法官能看到給他從輕量刑的機會
但我倒覺得法官真看到,不判更重就要偷笑了

因為你騙的了看影片的人,怎騙過證據資料全都有的法檢?

況且啦,檢方真看到,必追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7條2項

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影片中你不是自承引誘病患去吸食????
今天有人拿這影片去告發你,到時看你怎自圓其說

最後,這案其實20天前剛二審判完
影片中那人上訴駁回(也就是還是8年10月)
另一人12年

其實有很多條已經被閃掉了,不然照理他也是12年才對
因為販賣行為中,部份不能證明是被告供貨(因為另一被告貨源不只一處)
所以讓他閃過很多條


帶風向就是這麼的簡單



文後筆
雖然已預算的,必有人將本文轉貼影片下方討論區
後有網友回復
當然也不意外,就是朝著大麻是否該合法角度作辯駁

不過承前所述,大麻該不該合法,對本文來說一點都不重要
唐皇禁私鹽,私鹽乃生極大利益,劉備禁私酒,私酒乃生極大利益
鹽是不是壞東西,不是阿
但法令在,且就是有此法令造就私鹽私酒的利益
你為這利益去拼命時,你本身並非不是不知有這法令
一邊享用這禁令帶來的附加利益,被抓了卻要談論這法的合理性
那你因這法律存在,乃致1克大麻能賣破千的差價怎不談?

在丹麥Christiania城吸一隻大麻煙約50kr,合台幣約170元
在加拿大一克大麻約6美元,合台幣180上下
在台灣一克大麻要價1000-1300元(一根煙約1至1.5g)
況以上國家物價可是高於台灣的

就是二級毒品造就以上這麼大的差價
而你種植販售本就是圖因法律限制所造成的更高利益
你得到因法令,風險成本換來的利益,卻又怪風險太高太過份
但選擇權到底在誰? 願承受風險換得高利益的又是誰?

再來看看一種叫死藤水(DMT)的迷幻藥(成份二甲基色胺)
google搜一下大致可知死藤水是啥東西了這就不再解釋
據那麼多施用者及科學家分析,他可能不具成癮性,可能對身體沒危害
甚至能搜到很多施用後產生啥心靈的淨化啦等等的正向效果
一位叫漢克的學者只施用一次,即戒了吸食24年的大麻

但他的成份「二甲基色胺」在台灣卻是屬二級毒品

而去年一對父子被抓獲以相思樹提鍊二甲基色胺
成品價格居然高於海洛英及古柯鹼(1克5700)
然而對比下,去南美直接施用只要數百

是否該父子也要來哭,二甲基色胺對人體沒危害
為什麼要列二級毒?
但如上述,風險成本造就你的暴利
要是他合法,你哪來一公克5700的利潤? 一克有沒57都還兩說

你賺著因風險成本所得的利益,卻怪不該有這風險???
是不是我買樂透都可以怪為啥中頭彩機率這麼低?



不要再來扯啥大麻該不該合法,這根本不是問題所在
大麻該不該合法是個可討論的議題
但不會是你因法令才能數著鈔票,被抓又嫌判太重的理由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411011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留言共 11 篇留言

心玩家
起風了

08-28 09:01

鈴鈴
甚麼時候可以合法種大麻呢

08-28 11:08

鴨子 (๑•ت•๑)
我當總統,下令全台痛車一律銷毀後08-28 12:49
鈴鈴
沒希望我看

08-28 12:50

文職文職一文不值
對不起,
擅自把文章貼到影片下

08-28 22:23

鴨子 (๑•ت•๑)
更新了 可以再貼回給他沒差08-28 22:24
貓吉他
覺得很奇怪,他應該沒有藥劑師執照之類的醫療執照吧?記得好像不能這樣做吧?

08-28 22:45

你剛剛說什麼
想抱你><

08-29 20:43

鴨子 (๑•ت•๑)
你過期了 砍掉重練08-29 20:45
你剛剛說什麼
BL的嫌棄,真棒

08-29 20:55

基隆文樂
笑死太中肯

09-08 07:16

蘇噎
地方有地方的規定
我雖然認為大麻很好
但這整件事情
我只覺得 誰叫他要在這邊種
出事了弄個影片討拍的感覺

09-13 09:58

哈哈
賺不了還要冒被判重刑的風險去幹?? 你虎誰阿
照你那養說
中華民國革命事業不也是要被殺頭的
要被殺頭的事業誰敢做,純是為了利益嗎?
台灣的律師大抵如此,桃園地檢署約聘律師一位罵我是垃圾,這叫知法玩法

02-11 08:52

哈哈
就是二級毒品造就以上這麼大的差價
而你種植販售本就是圖因法律限制所造成的更高利益
你得到因法令,風險成本換來的利益,卻又怪風險太高太過份
但選擇權到底在誰? 願承受風險換得高利益的又是誰?
照你如此講
就是革命
者為了革命利益付出巨大代價
而你革命就是為了獲得巨大政治利益
你得到因革命造反,所得到的風險成本換來的利益,卻又怪革命失敗殺頭太過分
但選擇權到底在誰? 願承受風險換得高利益的又是誰?(不就是腐敗無能的政府嗎?

02-11 08:55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26喜歡★mefe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看到兩年就高潮?... 後一篇:至於嗎?...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huaing123以後不會先看完了🙂
幹你娘🙂🙃🙂🙃🙂🙃🙂🙃🙂🙃🙂🙃🙂🙃🙂🙃🙂🙃🙂🙃看更多我要大聲說昨天23:52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