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談場戀愛。
我對戀愛的定義是:
與人在一起可以很平靜相處、有些微幸福感、吃飯時會想到她、稍微有點未來規劃。
這些就好。
外表那些其實對我來說是其次,我只是想找個對象。
年紀尚輕時都會認為上了高中就會有場戀愛。
高中畢業發覺那三年幾乎沒有任何談戀愛的機會。
因為我沉默寡言嗎?
沉默寡言的人是不是很容易被當成自閉啊?
女生都喜歡主動一點的人。
想想能被女生告白的人真的很厲害。
若我有跟人戀愛的機會,我想我會好好把握吧。
我這麼想著。
我吃完了中餐,繼續用電腦打著上午要處理的業務文件。
今年二十三歲了。
在一家食品企業上班。
做著做著就五年了。
我記得我讀書的時候,家人或親戚都說在學習讀書時不要談什麼戀愛。
與其說不要、倒不如說我根本遇不到。
說好的戀愛篇呢。
該死的現實世界。
在網路上隨便都能找到個伴。
可是現實超難。
超難。
本身就不怎麼喜歡說話的人要去跟人交往什麼的。
超級麻煩。
又不會有女性來貼著你說「我們在一起吧!」
我這樣幻想著。
哦對了,如果要期待什麼辦公室戀情,那就別了吧。
這間辦公室的員工都是男的。
去搞基好了。
請無視我剛才所想的。
我真的好想談一場戀愛。
就算結果很悲傷也好。
我想體會那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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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交往吧。」
我對她這麼說著。
一個十四歲的少女。
呆滯地望著我。
「大叔你在開玩笑吧?」少女回神,笑著這麼問。
「並沒有。」
少女低著頭往旁邊想了一下。
「可以再給我一點時間嗎?」
「沒問題。」
我將我所寫的情書遞到她的手上。
各位可能會想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這位少女又是誰?
那麼我就來簡單說明一下。
我與這名少女的相遇是昨天。
吃晚餐的時候遇到的。
這是偶然的相遇。
當下的過程並沒有什麼一見鍾情。
純粹就只是一種感覺。
「能跟我在一起嗎?」的這種想法而已
這種想法會不會給人不舒服呢?
於是我在當天的夜晚寫了情書。
在隔天當著她的面交給她。
步驟大概就是一和二而已。
簡單明瞭。
因為我不喜歡拐彎抹角。
但我也很在意為什麼少女沒有直接拒絕我。
一般來說都會直接拒絕吧我想。
跟一個年紀將近差一輪的孩子告白。
我也病的不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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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中女生頭上戴上貓耳算不算犯法。
我這樣想著。
我們交往了。
我們當了朋友兩年。
她也是第一次被人告白。
而她的朋友一直勸說快點離開我這種神經病。
這年頭的壞人太多了。
妳交的朋友真好。
但我真的沒有其他太多想法。
下班偶爾一起吃個晚餐、休假一起去逛街、看些電影。
真的很不錯。
從一開始陌生變成熟識。
漸漸地喜歡上這孩子。
在電影院中偷偷牽起手沒有被拒絕。
但她偶爾會跟我說
「跟國中生告白什麼的也太奇怪了。」
我會回以微笑。
「但我不會後悔。」
這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