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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GP

這世界都亂了-在正反兩面意見之間(想戰、看不清內文重點的不要來)

作者:觀月│2007-12-25 13:19:19│巴幣:0│人氣:1763

一個本身就不遵守站規的版務發起的活動,我能說什麼呢?

唉唷,什麼不好講,反正您大爺違反站規的時候在我們旁觀者看來都可以靠關係呼攏過去。
(此段多了修飾語"在我們旁觀者看來")

當初利用自己是板主的身分,亂收自己的文章進入精華區,以增加自己的經驗與巴幣,
最後被抓到說那段時間他出國不在,說帳號是他老婆用的,
巴哈給他處罰是什麼,收回所有不當得到的經驗與巴幣,這算處罰嗎?
這本來就是應該做的,這樣哪算處罰,
處罰是說不但你額外得到經驗巴幣要收回,還要另外再附加一些懲處這才叫處罰吧。

最後上訴的時候站方說這個已經處理過了所以不再另外處罰XD?
↑↑↑↑↑↑
最正確的詞語叫做"一罪不二罰",雖然我認為一罰根本≠處罰。


之前不知道誰在某人的分身部落格留言時候,
義正詞嚴的說分身本尊帳號都該一起受罰,就算帳號是老婆使用的也等同本人,
還解釋了很久的什麼認帳號不認人的咧。
回頭看看他老婆幫他收文章進精華區的時候呢,怎就不講這套話?
人果然是只看別人短處的,自己犯過的錯反正平日多認識一些站務級人士,就解決了。
(上句修改"多認識一些站務級人士")


啊~忘了說,當初某人的小屋留言有某總管大駕光臨的想要釐清誤會,
一開始也不說明自己是總管,我還是點了頭像去看才知道是總管來了。
然後直指附和的人士都是該公司的員工,我等該總管道歉很久了卻沒有下文,
頂著總管的頭銜去做這種無根據的臆度原來是該有的行徑?
更何況我當時心中也頗為某人抱不平的,我也是該公司員工嗎?
還是總管您要替該公司付薪水給我呢?


反正這世界都亂了,這類東西看看就好,
某人公司做得好我就支持,他犯錯的時候我也不會去安慰他啦。
發起活動的板務本身都不遵守站規了,所以沒有什麼好拿什麼人家不守站規的事情來說嘴的。





「你們當中,誰自認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丟他。」
      -新約.約翰福音第八章2~11節


這就是我想說的,要罵別人之前請先想想自己。
不過想必一個會忘記自己以前怎樣利用分身(老婆名義)洗巴幣洗經驗的人,
應該會認為自己沒罪吧。




至於平日與站務交好,來換得犯站規後那根本不算處罰的處罰的板務、
還有隨便臆度其他玩家為該公司員工的總管喔?這個我不能說太明白唷,
我該檢討的部分就是自從離開某網X的武俠遊戲之後就把拍照存證的習慣給丟掉了,
現在要指名道姓的文章都得附圖才行,真可惜我沒圖,
所以我都沒說是誰啦,麻煩不要來我小屋亂扣帽子,就這樣。
(第一句"平日逢迎拍馬"修改為"平日與站務交好")

今天我並非全然的支持某人,我也不時會因為某些較為激動偏頗的文章暗自皺眉。
不過我現在不是來討論整串事件起源以及孰是孰非,我想表達的是,人不會永遠都完美無瑕。
當某發起人本身就沒有自始至終都遵守站規之時,卻要求其他人要守規,
這種行為是我無法認同的。


我們拿到生活中來講,你我真的是完全都沒有做錯過事情的人嗎?
有人敢說自己從來沒有做錯過事情?或者從來沒有交通上的違規?
不要說被開單才叫違規唷,光拿是否有確實遵守所有道路上的速限就好XD


最後,這邊我看不爽的留言我會刪,所以要替那位自己也犯過站規的板務說話的,
或者要替那位到人家小屋關心狀況之外還不當臆度其他玩家為官方人員的總管說話的,
又或者要替某人講話發表一些不平的聲音的,都請自重,拒絕戰文,謝謝。




有人還不懂文章重點,我並非指責任何人,是非論斷其實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
整個事件到現在孰是孰非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想法。

這篇只是在提醒一件事情:
人不是完美的,當你指責別人的同時,請捫心自問,難道自己沒犯錯過嗎?

當你們指責別人煽動盲目的支持者且不守站規的同時,
你們的行為難道不是某種群眾暴力?
當在別人小屋留言說了一堆有關本尊分身連坐,只認帳號不管是誰開的時候,
自己當初被檢舉後的理由又是什麼?





以下這段話再重申一次。

這邊我看不爽的留言我會刪,所以要替那位自己也犯過站規的板務說話的,
或者要替那位到人家小屋關心狀況之外還不當臆度其他玩家為官方人員的總管說話的,
又或者要替某人講話發表一些不平的聲音的,都請自重,拒絕戰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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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31 篇留言


幫你推一下,我知道你在說誰,裡面有幾句好像就是我說的嘛(自己總不能不推自己說的話= =)
畢竟我對那人義正辭嚴的去人家CEO的小屋指責某CEO的不是實在深深覺得不恥~

他自己犯的錯好像都忘了,講別人卻講的很大聲
真的完全不知道他的立場到底在哪(說他是廢棄物搞不好還侮辱了廢棄物)(←這算提示嗎= =??)

反正懶的跟偽君子爭辯,我們就在自己小屋裡隨便說兩句就好了
從笑傲江湖裡面我們可以知道,跟岳不群敵對的下場,除了主角群以外沒有幾個人下場是好的~

還有這個世界果然亂了....妳家還真是亂啊 哈哈哈哈哈XDXDXD

12-25 19:54

觀月
噢!提示是你說的不關我的事情唷,我都不知道你在說誰,別害我。
話說本來不想提那段話你講的也是因為不好搬你名字出來,
你要自己承認是你的事情嘿。


版面會這麼亂是因為恢復功能那天,我想放那個首圖美麗的光之女神上來
(胸部很大你應該很喜歡吧XDDDD)
順手改了背景圖,後來不小心更動太多,
然後就是整個看到眼花撩亂不想改,囧
請把你的原始碼交出來,這樣改好像比較快喔。12-25 20:32
藍色雞尾酒
原來還有這段往事啊......
真是令人驚訝@@

12-26 03:22

觀月
我們一起靜下心來吧,希望每個人都能冷靜才好。12-26 13:15
還是玩遊戲就好

這段事情很多人知道的
所以才很多人反他...
算了...
我也不是什麼好人
我就等著看戲好了
反正
壞人一定會有報應的....(希望啦)
最後 開板的~我把你加入好友~不反對吧~?
這篇我也準備收入精華了~

12-26 09:32

觀月
加入好友請自便,然而請盡量不要讓這篇引戰,
我只是想說出看完很多人的文章後的想法。12-26 13:04
asz8554
我拼命地寫精華區
也沒看到經驗值與巴幣有增加多少

12-26 10:53

觀月
這篇的意思是?12-26 13:11
Forever
可轉貼嗎

12-26 11:33

觀月
轉貼的用意是?
要戰文的話就免了唷。12-26 13:13
皮可-承
寫的好

12-26 11:36

觀月
只希望大家都能平心靜氣。12-26 13:13
Waste XIV
呃,這中間要不就是有些誤會,再不然就是資訊傳遞錯誤。

首先,沒有違規之後靠關係唬攏過去這回事;再者,事發之後我也立刻對所有被波及的人公開道歉
如果對這件舊案還有什麼不明瞭的,歡迎直接找我本人詢問。

12-26 11:57

觀月
應你的解釋我修改了某些語詞。

然而我真正想說的是:
人容易指責其他人犯錯,卻不會記得自己當初犯錯的時候的解釋。12-26 13:11
喔耶
> 我們拿到生活中來講,你我真的是完全都沒有做錯過事情的人嗎?
> 有人敢說自己從來沒有做錯過事情?或者從來沒有交通上的違規?
> 不要說被開單才叫違規唷,光拿是否有確實遵守所有道路上的速限就好XD
這裡我有一些想法.如果真的能這樣無限上綱
要"神聖"的人才能定別人的罪.要全然無罪的人才能揭示別人的罪
那就不用有法院了.因為法官也無權定別人的罪.因為總有小錯

還有.你不也是在指責某人的罪嗎?那請問你有做到自述的"無罪"嗎?

12-26 12:29

觀月
說指責太沉重,我不想論斷一切的是非。
說到底這篇只是提醒大家,沒有不會犯錯的人,
目前這種行為已近似群眾暴力。12-26 13:09
Waste XIV
『應你的解釋我修改了某些語詞。』

但是關鍵的部份-也就是謬誤最大的部份-並沒有更正。
「巴哈給他處罰是什麼,收回所有不當得到的經驗與巴幣,這算處罰嗎?
 這本來就是應該做的,這樣哪算處罰,
 處罰是說不但你額外得到經驗巴幣要收回,還要另外再附加一些懲處這才叫處罰吧。」
重置、拔除、停權這三項都是當時執行過的懲處,因為一罪不二罰
所以即便有人挖舊案,也不是「已經處理過了所以不再另外處罰」。

『然而我真正想說的是:
 人容易指責其他人犯錯,卻不會記得自己當初犯錯的時候的解釋。』
你可以看一下事件先後的時間順序,我違規的時間點在先,受了應得處分,而我也學會了教訓,
所以當執行長犯了類似且更嚴重的錯誤時,不論就會員或板務身分,
我都認為自己應該且有義務告訴他錯在哪裡。

12-26 13:42

觀月
首先,您認為的關鍵部分,與我認知的關鍵部分有落差,重置是必要的,
然而後面兩項,恩,難道我少看了您的處罰嗎?待晚上得空再做確認。

至於後面那段,因為在我印象中並不認為那樣的處分是足夠的,
所以不多作回應。

以您的會員及板務身分,
您有義務告知其錯處,卻無立場號召活動,這是我的個人觀感。12-26 16:09
喔耶
> 說指責太沉重,我不想論斷一切的是非。
> 說到底這篇只是提醒大家,沒有不會犯錯的人,
那就是虛偽.明明就是在指出對方的過錯.又說不想論斷
如此矛盾的言論我做不來
> 目前這種行為已近似群眾暴力。
群眾暴力又是什麼意思.擁護CEO的人士不也是這樣做嗎?
只是雙方立場不同而已.沒有你說的"群眾暴力"問題
所以不用為此醜化"不支持"或者"反對"CEO的人

如果你只是提醒大家沒有不會犯錯的人.你就不應該針對任何人

12-26 14:24

觀月
我已經說了別來我的小屋裡扣我帽子,您就是看不懂是吧。
對於不支持或者反對CEO的人,我沒有任何偏見,
所以也不用說什麼醜化不醜化的。
當然對於喜歡到別人家大放厥詞的我一向不會有太多正面評價。


我說的一直都是,當指責別人的時候要先想想自己,
當你們認為擁護CEO人士做的是錯的,是該受譴責的時候,
閣下不也是正在做類似的行為嗎。
您不喜歡我用群眾暴力這個詞,我們可以不要用,
但這也不能掩蓋您們現在做的事情跟您們討厭的事情如出一轍的事實。

讓我更加懂得以暴制暴的道理。


另,看完這篇回應您就別再留言了,
因為我不想再花時間跟您比對我該修正的字句。12-26 15:41
觀月


刪除了易引戰的留言,希望大家都平靜下來。

一邊為了公司好,一邊為了這個論壇好。

喜歡公司的請深思,有時候一些情緒上的激昂並不會有好的結果出現,
負面效果倒是會刻畫在人的心中。

為了論壇好的也請深思,您們目前的行為真的是對的嗎?
討厭別人的行為的同時,自己卻也漸漸地與之相似起來。

12-26 15:53

Glass
您好

對於您的發言內容,有小部分需提出異議
(您的視角上與抵制的出發點相距甚遠)


抵制該員私人行為並非抵制該公司
該員之私人違規行為不可等同該公司官方
該抵制的是,該員將不可混為一談的"私人行為與該公司決策"兩造相連


煩請於徹底了解抵制重點後,再加以評論
勿將有所誤解的部份,參雜於討論內容中
謝謝

12-26 16:17

觀月
不曉得你們目前這樣的行為跟你們口中那些到別人家撒野的擁護者有何不同

我不想管也不想知道你們的抵制重點,
你們所說的某人煽動玩家、操弄人心,擁護者因此鬧板等等的行為,
很明顯的這個人的行為是錯的也不該這樣做,我想你們都同意這是對的吧。

然而我反對的是這種號召抵制的行為,就如同我回給發起人的那段話,
"以您的會員及板務身分,
您有義務告知其錯處,卻無立場號召活動,這是我的個人觀感。"
因為這跟你們所厭惡的某人在小屋裡號召其擁護者進行灌票等等的行為無異。

別人的行為當自己很討厭時,轉頭來自己卻正做著跟他相似的行為,
難道這個討厭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嗎?12-26 16:43
Glass
補充--以上,立場設定為位於第三方論壇而言

若行為發生於該員之私人論壇、官方網站(巴哈小屋算是巴哈網站的一部分)等等
且無任何意圖影響第三方論壇之發言存在
身處於第三方論壇之使用者,則沒有任何需要抵制的必要

12-26 16:24

觀月
想說的上一篇回覆都說了。12-26 16:49
Glass
您好

感謝您的說明:然而我反對的是這種號召抵制的行為
Glass可以接受,亦能認同每個人的想法、重點、立場上的不同

會留言,僅為抱著說明與尊重想法的心態
如您認為以上留言內容已達您心中撒野行為之標準,那麼誠心請您刪除,謝謝 ^^~

12-26 17:53

觀月
也謝謝您的接受跟認同每個人的想法、重點、立場上的不同。

您的留言並不是我所謂的撒野行為,
若言語上讓您誤解了,尚祈見諒。12-26 23:18

連法院都搬出來了,不如多搬個警察局出來也不錯~
大家想想,民眾或是法規,能不能接受一個曾經是罪犯的當法官??
民眾或法規能不能接受一個曾經是罪犯的人當警察??

民眾能不能接受我不知道(我相信很多能但也很多不能)
但是現行法規裡就不能接受這樣的人當警察跟法官
所以,扯到法院??有意義嗎??

並非神聖才可定人之罪,但起碼

第一.不要是相同或類似罪責的人來定人家的罪
第二.不要定人罪的人,同時卻又做跟你欲定之罪相同的事情

搞民粹的CEO當然有錯,搞民粹反CEO的人難道就是對的??
自己做跟人家類似的事情,不外是自己打自己一記嘴巴罷了~
除了一邊讓看的人感到可笑以外,老實說這舉動沒其他的效果~

12-26 19:53

冷靜
都說了.搏板衝其量只是一堆擁有板務職的場外
只要是不同意見.一定會被打成黑5類
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板務不願陷入其中的原因

自己看看那些反omg板務~
有利用漏洞起巴幣的.有於站上從事盜版物之販售
有未經站方同意,禁止於站上從事包含以下任一個人資料之問卷
有未經當事人同意公開他人之個人資料、信件或訊息者

有的人勇於認錯
有的人卻喜哈哈的說~而你檢舉時,時間已經過了,你怎麼忘記了?
連他自己都知道自己錯了.卻仍不知反省

總管難道不知道站規第6章之" 超過期限則免除其責任"
是免除其"人"之罪則
而不是文章
違規文章一樣要刪除
但...總管卻選擇站在違規者那一邊
該違規文章至今.一篇也沒刪
這是為什麼???

提出這些要講的只有一點

反omg的板務.其立場真的是為"捍衛站規與巴哈"嗎?
還是"有目的的巴結.私怨報復"呢?

執行長違反站規已受到處罰跟連坐了
事情也應到此為止

果真要捍衛站規及巴哈
是否應針對違反規定而仍逍遙法外的人呢??
況且那些還是巴哈授與的板務呢??

12-26 20:38

觀月
執行長違反站規已受到處罰跟連坐了
事情也應到此為止

果真要捍衛站規及巴哈
是否應針對違反規定而仍逍遙法外的人呢??
況且那些還是巴哈授與的板務呢??


以上我也是大大地贊同。12-27 00:18
喔耶
回覆flame330 (焱)
> 民眾能不能接受我不知道(我相信很多能但也很多不能)
> 但是現行法規裡就不能接受這樣的人當警察跟法官
> 所以,扯到法院??有意義嗎??
那是這個小屋的主人提到"你我真的是完全都沒有做錯過事情的人嗎?"我才舉例
講"有沒有做錯過事情"本來就沒有意義.吹毛求疵而已
> 第一.不要是相同或類似罪責的人來定人家的罪
但什麼又是類似的罪責.我覺得CEO所犯的罪責跟發起抵制者是不同的
相同或是類似要怎麼界定是很大的問題
> 第二.不要定人罪的人,同時卻又做跟你欲定之罪相同的事情
這個我沒看到.做了什麼相同的事情?刪不同意見者的留言嗎?

另外我尊重小屋主人的規則.他請我不要再留言給他.我就應該照做
以免造成他視覺上的不愉快

12-26 21:27

反新斷線
=.=...不知道 發起抵制活動的人

有沒有想過一件事 平時為人

是否 有做到 嚴以待己 寬以待人

還是他都 寬以待己 嚴以待人

ps: 那天 總管到達該違規帳號小屋時我也在

=.= 我還很天真的說 誰是總管 這時居然 有位

發起這次抵制活動的人士 很不客氣 的跟我介紹

誰是總管 =.= 不知道誰是總管有罪嗎??

我最後也是點人頭像才知道他是總管

12-26 22:14


回覆senseno (喔耶)

其實閣下明知道小屋主人的意思,並非是完全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才可加以評論,他要表達的是:人容易指責其他人犯錯,卻不會記得自己當初犯的錯,如此而已。只是閣下硬要與其唱反調故意提出法院那種論調出來而已,所以當然我也會以法院現行的部份來做為回應。

閣下明知別人要強調什麼,卻故意鑽牛角尖的回應。人家標題就寫的很清楚了,想戰、看不清內文重點的不要來,閣下是既想戰,又看不清內文重點就胡亂留言,也無怪人家不要你再回給她~

>但什麼又是類似的罪責.我覺得CEO所犯的罪責跟發起抵制者是不同的
相同或是類似要怎麼界定是很大的問題

自己亂收錄自己的文章讓自己賺巴幣經驗,算不算鑽巴哈漏洞??又算不算是耍板務之特權??同樣都是鑽巴哈漏洞又耍特權,說CEO鑽巴哈漏洞耍特權,如果是自己已經犯過這種錯的前板務,就不要說的如此這般的振振有辭;另外,該員曾經在CEO的小屋中發文抨擊CEO開分身發言的不當行為,問題是該員之妻,也曾使用他的帳號,進行收錄自己文章進入精華區的動作,這亦是另一種形式的使用分身進行不當行為。

我上面說的這兩點如果硬要說不類似,這我看比當執行長的親衛隊更加的讓人不恥~

>這個我沒看到.做了什麼相同的事情?刪不同意見者的留言嗎?
這個屋主已經回過了,直接摘她的話來給你看就可以~
以下為屋主之發言~

我不想管也不想知道你們的抵制重點,
你們所說的某人煽動玩家、操弄人心,擁護者因此鬧板等等的行為,
很明顯的這個人的行為是錯的也不該這樣做,我想你們都同意這是對的吧。

然而我反對的是這種號召抵制的行為,就如同我回給發起人的那段話,
"以您的會員及板務身分,
您有義務告知其錯處,卻無立場號召活動,這是我的個人觀感。"
因為這跟你們所厭惡的某人在小屋裡號召其擁護者進行灌票等等的行為無異。

別人的行為當自己很討厭時,轉頭來自己卻正做著跟他相似的行為,
難道這個討厭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嗎?

12-26 23:32

觀月
就是這樣,我想說的你都講完了,
雖說後面引用了整段我的回覆。

只是不要再回話了唷,不想戰起來,
以該玩家而言他應該可以做到不再留言的,
你們兩個倒是可以私信聯絡一下感情。XDDDD12-27 00:16
觀月
還有我知道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啦,不過留言不能改,
意思應該也沒差到哪兒去(吧)。12-27 09:20
4554214
OMG在台灣的存在,就猶如沙漠中的鑽石般的稀有珍貴,再加上極富效率的工作能力和服務品質,使得 OMG 目前累積了許多支持者,和許多玩家的贊賞。

不過還是希望,在為玩家的期許和公司的讚譽努力的同時,別忘了原來該有的謙虛態度,也許就是因為能力過強讚譽過多才讓人忘了原來的謙虛,在做某些事時才忘了一般人能知道的考量。

或者是該說,對於論壇交流的經驗尚淺,因此才不知道某些事情的尺度?

只是依我所看,OMG 有許多事情其實從來沒有意要做給反對者看,當做了什麼加注支持者聲勢的行為時,也都是為支持者而做而不是給反對者看,那既然是都不干反對者的事還在中間瞎攪和,這樣是人家騷擾你還是你騷擾人了?

看到那些說OMG支持者迷信,甚至給他們冠上很污衊的詞,就覺得很不尊重人,依我看污衊支持者的人才是騷擾人最嚴重的份子......

12-27 02:32

觀月
這種事情,兩造各有過失,大家的立場也不盡相同,
我也同意某人或許是忘了原來的謙遜,考量的不盡周延。12-28 00:25
4554214
在宗教(佛教)當中就已經有明說了,"參與政治類的遊行、集會" 因為這行為本身就是對外界事物的左右,常造成不論是非的後果,也對自身修為有深淺影響,可能會令執念像掉入泥沼般不能自拔,

這方面中所指的 "政治" 是因為它是在世界的重大環節中,但就算將範圍縮小到其他領域也仍存在.......小到一般的網路論壇當然一樣有,就看有沒有機會讓你陷入罷了。

另外也希望,OMG執行長既然有專業的能力經營公司水準,以及相當的能力製作高級的遊戲品質,那也請以同等心的態度審視巴哈姆特的一切;相信既然有能力執掌大公司並經營高水準服務品質,就不可能掌握不了這地方的環節吧?

12-27 03:05

觀月
這也就是我一直不贊同這種號召活動的主因。

而我也希望OMG執行長能做到您說的這樣啊(嘆)
畢竟對於這個遊戲公司,我是挺喜愛的。12-28 00:46
暗月之鏡 ChiBC
你們的官是這樣

同一句話問你們

如果你覺得一定要沒做錯事的才能講話
你們自己也要閉嘴

看看你們做出來的行為,自己看
真的沒有錯?

12-27 12:21

觀月

我可以問一下你是故意忽略標題嗎?
都說想戰的、看不懂內文的不要來了是留言啥?

你們的官?這是我的小屋,何來的你們?
更不用說你那個連結連過去的可不是我的官,
說明白點CEO更不是我的官,請注意一下你的用詞,謝謝。

再跟你說白點,你們說的CEO讓玩家灌紅心、衝人氣、鬧板
反正就是列出來的那堆包含不守站規等的行為。
我可都沒有參與耶,你是要跟我說什麼你們做出來的行為?
我是做了哪些行為、參與了哪些事件麻煩妳列出來好嗎?

還有,
什麼沒做錯事的才能講話這點你就跟前面的某人一樣故意鑽牛角尖,
我真的很懶得回答這種留言耶,請你看完你前幾樓的留言就應該懂了。

你們這種號召活動行為跟你們所謂的CEO號召支持者做什麼的行為,
本質上是一樣的,前面有人講了一個詞"民粹",就是這樣。

另,你到我小屋來留這種言的行為就跟撒野是沒兩樣的,請自重。

12-27 12:54

基本上會回這種白目文的人,妳要她拉上去看上面幾樓那怎麼可能,我就行行好直接重複一次那篇吧。


回覆chibc (暗月之鏡)

其實小屋主人的意思,並非是完全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才可加以評論,他要表達的明明是:人容易指責其他人犯錯,卻不會記得自己當初犯的錯,如此而已。可是閣下卻硬要賴屋主是要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的人才能評論??這個帽子扣的也太大了點,或說閣下鑽牛角尖的功力實在是高強不已~

同樣的,本人我對於執行長曾經做錯的事情也一樣不認為他是對的。今天小屋主人與本人,為什麼會對這種所謂的抵制活動這麼感冒??

首先發起人的問題,他自己犯過幾乎一模一樣錯,卻來當發起人抵制CEO,這點到底可不可笑,留給大家自己用腦筋去想想。

再來附和者,最讓人感到不恥的是,其中如冷靜大大所言,有利用漏洞起巴幣的。有於站上從事盜版物之販售,有未經站方同意,禁止於站上從事包含以下任一個人資料之問卷,有未經當事人同意公開他人之個人資料、信件或訊息者。

有的人勇於認錯,有的人卻喜哈哈的說~而你檢舉時,時間已經過了,你怎麼忘記了?連他自己都知道自己錯了,卻仍不知反省。

而如冷靜大大所說的上面這群小賊,跟著附和一起反CEO的理由都是啥??看起來幾乎就已經像他們為了維護巴哈的道統,為了打擊罪惡淵藪的CEO,因此不得不站出來。真是"好崇高的道德"、"好正派的氣勢"呀!!這麼些把理由寫的冠冕堂皇的衛道人士背地裡卻幹些什麼勾當???我看比之CEO的齷齪不惶多讓,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閣下不妨去看看倚天屠龍記,魔教正教殺人一般都是殺,沒有不同,但正教常常打著除滅魔教的旗號而把自己殺人的行為合理化,像那個滅絕師太就是如此;如今的執行長就是如同魔教,附和的那堆,其行為老實說跟滅絕師太其實沒有兩樣,只是用一番說詞包裝過罷了~)

什麼維護巴哈道統,什麼正巴哈視聽抵制CEO特權???就像冷靜大大的提問,反omg的板務.其立場真的是為"捍衛站規與巴哈"嗎?還是"有目的的巴結、私怨報復"呢??果真要捍衛站規及巴哈,是否應針對違反規定而仍逍遙法外的人呢??況且那些還是巴哈授與的板務呢??

12-27 19:09


回覆chibc (暗月之鏡)

老實說我要講到的重點就是我與屋主對於這票人的反感,來自於這票人的行為分明是偽君子,明明只是自己討厭執行長,剛好抓到他的痛腳就順便給他一個回馬槍,卻一個個為了想拉攏更多無知的旁觀者,故意使這種無恥的愚民政策,說自己位了維護巴哈的什麼什麼。

真是要維護巴哈的什麼先去反省自己的做為再說吧!!不然就老實的承認你就只是看CEO不爽所以才出來捅他一記,不要把自己一樣民粹的行為用一些維護巴哈的言語做偽善的包裝!!如果他們不要如斯的偽善,只是單純的說他們就是看執行長不爽,那OK啊!不爽CEO他家的事,我們也懶的理~

最後,如果你硬要扣我們帽子,說什麼CEO是我們的官,那我也還你,你們的亂臣賊子,自己去調查看看他們打著正巴哈風氣反CEO特權的旗號,一堆人背地裡又做些什麼好事??

12-27 19:10


而我最後要強調的是,我與屋主都一樣,從未參加過執行長的什麼活動,我們也從來不以為執行長沒有犯錯,更從來沒有幫執行長犯的錯說過任何狡辯的話

我們很單純的只是不恥那票偽君子,不滿那票打著紅旗反紅旗的無恥之徒罷了!!請你多用點腦袋好好思考,多讀一點書,不要只會亂扣別人帽子!!謝謝指教!!!

12-27 19:11

Code
我想提一下以上部分人的形容詞語是否流於武斷及氾濫了?

> 你們那票人?

> 自己去調查看看他們打著正巴哈風氣反CEO特權的旗號,一堆人背地裡又做些什麼好事??

> 跟著附和一起反CEO的理由都是啥??看起來幾乎就已經像他們為了維護巴哈的道統,為了打擊罪惡淵藪的CEO,因此不得不站出來。真是"好崇高的道德"、"好正派的氣勢"呀!!這麼些把理由寫的冠冕堂皇的衛道人士背地裡卻幹些什麼勾當???

難道 "支持抵制" 的板務都活該要被打上這種標籤嗎?
他們中都沒有競競業業努力做好板務工作的板務?
他們中都是 "背地裡幹這些勾當" 的人???

如果可以的話是否相關人員能方便修正一下,
避免採取這類容易亂彈誤傷的敘述?
試問,如果我也支持抵制的話,
上面那些指控我就一定有份做過?

12-27 22:20

觀月
已請該員就這問題做回覆囉,
接下來還想聊的話,
你們可以往私信方向繼續討論^^12-28 01:03

我好像沒有說支持抵制的板務都是這樣的人吼??

「你們那票人」,這是指有這種齷齪行為的板務,如果沒有這種行為,當然就不屬於「你們那票人」之列嚕。同理,「一堆人」,與前面解釋亦同,沒有齷齪行為的板務也當然不屬於「一堆人」之列。再說把那票人、一堆人當作指全部是不是太誇張了一點??如果要罵全部,我何苦放著「你們所有人、你們全部」這幾個好好的詞不用,跑來用什麼一堆人,那票人= =???

至於「跟著附和一起反CEO的理由都是啥」這個被閣下截出來的斷落,該段第一句其實是『而如冷靜大大所說的上面這群小賊』,所以閣下不能斷章取義吧??我指的是『如冷靜大大所說的這群小賊』,如果沒有這種無恥行為的人,當然就不是冷靜大大所說的這些小賊了吧!?所以這些用詞又是怎的流於武斷與氾濫??又是如何需要修改0.0??(倒是閣下何以要引述該段,卻又故意丟掉我該段的第一句呢??這令人費解啊0.0)

所以如果閣下自認自己沒做過虧心事,堅持要用維護巴哈道統的理由來加入反CEO,OK啊!!如我上面所言,我所講的人也與閣下毫無關係。

再說,真的做過這種無恥之事的人,又怎會介意我說的這些話??他們就已經無恥到了極限了,說了也是皮不痛肉不癢,想閣下如此這般介意,應該是個翩翩之正人君子沒錯,濯清蓮而不妖,出淤泥而不染^_^

12-28 00:04

觀月
好了好了,這個回完就好,
不可以因為立場跟我相同就把我這兒當作你跟別人連絡感情的地方啊~___~"
請愛用私信唷XDDDD
(我怎麼好像是專門幫你介紹客人的=口=)


話說你實在太喜歡跟人咬文嚼字了。
這不是好習慣啊(嘆)12-28 01:17
還是玩遊戲就好
沒差
那種幼稚的抵制行為我已經照你說的
全砍了
讓他們自己去玩吧
~
還是玩遊戲比較實在
謝謝你了
當初引用你的文章害你這裡被一些人來發言
真是不好意思

PS:你的配色讓我常常找不到那個輸入認證密碼的地方-.-"

12-28 09:47


妳說我愛跟人咬文嚼字啊...沒辦法啊~因為我是小人嘛- -
我只懂小人的步數,君子與偽君子都是我不恥的
君子我是不恥為之,偽君子我是不恥之為

小人的意思就是,跟君子完全沾不上邊,不管是哪種形式的君子都好
都是小人所痛恨的XD

扯遠了,總之"擺明的"跟人咬文嚼字,這是小人的步數之一,我是真小人,小人萬歲- -

12-28 18:20

冷靜
GOOD

12-30 19:15

亂入魔人in巴哈姆特
現在的台灣社會根本就是個御宅社會......
亂了.亂了.......

01-01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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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ppg巴哈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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