焱:
回覆senseno (喔耶)
其實閣下明知道小屋主人的意思,並非是完全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才可加以評論,他要表達的是:人容易指責其他人犯錯,卻不會記得自己當初犯的錯,如此而已。只是閣下硬要與其唱反調故意提出法院那種論調出來而已,所以當然我也會以法院現行的部份來做為回應。
閣下明知別人要強調什麼,卻故意鑽牛角尖的回應。人家標題就寫的很清楚了,想戰、看不清內文重點的不要來,閣下是既想戰,又看不清內文重點就胡亂留言,也無怪人家不要你再回給她~
>但什麼又是類似的罪責.我覺得CEO所犯的罪責跟發起抵制者是不同的
相同或是類似要怎麼界定是很大的問題
自己亂收錄自己的文章讓自己賺巴幣經驗,算不算鑽巴哈漏洞??又算不算是耍板務之特權??同樣都是鑽巴哈漏洞又耍特權,說CEO鑽巴哈漏洞耍特權,如果是自己已經犯過這種錯的前板務,就不要說的如此這般的振振有辭;另外,該員曾經在CEO的小屋中發文抨擊CEO開分身發言的不當行為,問題是該員之妻,也曾使用他的帳號,進行收錄自己文章進入精華區的動作,這亦是另一種形式的使用分身進行不當行為。
我上面說的這兩點如果硬要說不類似,這我看比當執行長的親衛隊更加的讓人不恥~
>這個我沒看到.做了什麼相同的事情?刪不同意見者的留言嗎?
這個屋主已經回過了,直接摘她的話來給你看就可以~
以下為屋主之發言~
我不想管也不想知道你們的抵制重點,
你們所說的某人煽動玩家、操弄人心,擁護者因此鬧板等等的行為,
很明顯的這個人的行為是錯的也不該這樣做,我想你們都同意這是對的吧。
然而我反對的是這種號召抵制的行為,就如同我回給發起人的那段話,
"以您的會員及板務身分,
您有義務告知其錯處,卻無立場號召活動,這是我的個人觀感。"
因為這跟你們所厭惡的某人在小屋裡號召其擁護者進行灌票等等的行為無異。
別人的行為當自己很討厭時,轉頭來自己卻正做著跟他相似的行為,
難道這個討厭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嗎?
12-26 23:32
觀月:
就是這樣,我想說的你都講完了,
雖說後面引用了整段我的回覆。
只是不要再回話了唷,不想戰起來,
以該玩家而言他應該可以做到不再留言的,
你們兩個倒是可以私信聯絡一下感情。XDDDD
12-27 00:16
觀月:
還有我知道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啦,不過留言不能改,
意思應該也沒差到哪兒去(吧)。
12-27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