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16 GP

東海大7撞ALTUS案宣判

作者:鴨子 (๑•ت•๑)│2018-04-02 16:15:12│巴幣:50│人氣:1288

暫查不到判決書,預記一至二週後才能查到
ps.文後補充,判決書已經上網 台中地院106年訴字601號 或看本篇
目前看新聞應該是 大七車主判5個月可易科、另一方數人判6個月
今天應該只是宣判

照慣例,當然是每次都是一樣的慣例
不外乎就是恐龍法官、台灣司法、鬼島等等等

為何? 大家的資訊都是大7車主是受害者
他教訓屁孩符合社會期待,他是保護妻兒的舉動不該受罰
外加新聞的操弄
好像他就是正義使者,正義使者就不該判罪
但,你們到底怎確認,最初的影片就是全部? 沒少錄沒剪除?
ps.文後補充,最初新聞的影片確實是被截斷前半了,明明大七先嗆聲及先撞altis

想當年因砸插隊哥的車,被網路及媒體封為正義哥的人現在在哪?
誰知道他是個毒蟲?
他現在在哪? 殺遊民被判十年四月了啦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41222/36281776
當初喊他正義哥的在哪? 怎不見一個敢出聲?

這大七事件,大家都覺得保護妻小無罪
但其實在起訴時的新聞就能看出根本不是這回事
只是大家選擇性呼略而已

上面連結是起訴時的新聞

受害人??  若上圖全正確,大七車主要稱加害人才對吧怎會是受害人
整件事根本是沒料想到ALTIS有開行車記錄器,自己虎爛出來的吧
先罵的贏就是?

正當防衛?
刑法23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來看判例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63 年台上字第 2104 號
刑法上之防衛行為,祇以基於排除現在不法之侵害為已足‧‧‧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30 年上字第 1040 號
正當防衛必須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始得為之,侵害業已過去,即無正當防
衛可言。至彼此互毆,又必以一方初無傷人之行為,因排除對方不法之侵
害而加以還擊,始得以正當防衛論。故侵害已過去後之報復行為,與無從
分別何方為不法侵害之互毆行為,均不得主張防衛權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29 年上字第 317 號
正當防衛,以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為要件,防衛過當,尤以有防衛權為前
提,上訴人之逞兇,雖不得謂非由被害人先用竿向毆而起,然被害人已
受傷逃避,則其不法侵害業已過去,上訴人猶復持斧追往,砍殺多傷,自
不成防衛行為,更何過當之可言

簡單點的說法是,即時的侵害已排除後,舉例我為防衛,把一人打趴後
我再過去補兩腳就不能叫防衛,不叫防衛那自然無防衛過當的問題
又或說當加害人已烙跑,我還去追打他這也不能算正當防衛,一樣也沒防衛過當的問題

而大七車主是在人烙跑後再衝撞四次(尚未看到判決書不肯定,但肯定有數下撞擊時人跑了)
在明知對方車上已無人的情況下,還故意撞擊
這已經不是防衛過當的問題,而是根本沒有防衛的問題在
外加那些錄音內容,你就根本要撞的根本不是啥防衛問題
還外加之後大七車主下車以球棒砸車的部份
嗆人時怎不擔心妻小安全?
撞擊時怎不擔心妻小安全?
下車砸車時怎不擔心妻小安全?

況且誰先撞誰?
依起訴時新聞和判決後新聞都是統一說法
郭男踩油門往前並擋住ALTIS去向,反嗆「來呀!」
並再往前開3公尺,倒車衝撞ALTIS車頭,
並用台語回嗆:「我已經撂人來了」、「這是我的地盤捏」。
彭男等人不甘示弱,下車持棍棒狠砸大七擋風玻璃,還企圖開車門強拉郭男和妻兒下車,
但車門上鎖,郭男暴怒下連續倒車撞ALTIS車頭

是大七先撞ALTIS,後被對方砸車,之後大七再撞ALTIS,對方站路邊,大七再撞、對方跑上樓
大七車主再撞,之後下車持球棒砸車

若新聞描述的順續沒錯(等看過判決書後我再來補充)
那大七車主到底是有啥正當性,算啥鳥防衛我真的看不出。
 
OK啦頂多他按喇叭先被嗆,對方嗆人不應該這沒錯,
PS.文後補充,據判決書,先嗆人的還是大七
但開車撞車可是他起頭的,嗆人和砸車這事他也沒少作過
難道撞車砸車就很應該? 比嗆人還應該?
那為何大七車主就該無罪?

真如此,我倒覺得大七被輕判了呢
為何、刑法185條公共危險罪本刑可是五年以下,遠比305條毀損是2年以下還來的重呢

只因為方是屁孩? 作壞事的也能合理化?
直接跟我說因為大七車主的年紀不是屁孩年紀
所以作屁孩事也很合理比較快

這篇暫時先這樣,等筆者看到判決書後再來修改

文後筆
判決書已經公開於司法院判決書索引系統,可見此篇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394157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留言共 5 篇留言

網路公道伯
上次我也遇到對方砸車,
我車門一開露出ㄐㄐ,
對方立馬落荒而逃,
我用站姿開車露ㄐㄐ追趕著,
直到他們痛哭流涕的賠償和道歉,
沒辦法,
我的30公分讓他們產生自卑感,
如果不太超過我也不想用這招。

04-02 17:50

鴨子 (๑•ت•๑)
我記得你上次和我說的是 你一下車就大喊我有愛滋 並脫褲子拉槍機說我要發射了 對方才會跑04-03 05:09
無相
樓上笑死

04-07 20:42

真不是蓋的!?
有花柳的ㄐㄐ

02-20 17:08

hsuweizte
ALTIS,改一下錯字吧...

03-12 00:03

空是色色是空
這都能錯 鞭

11-13 11:09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16喜歡★mefe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談無腦推定... 後一篇:我也來學著寫新聞...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xzp83502在線巴哈們
果果日記小屋更新中~ 歡迎進來參觀 謝謝^^看更多我要大聲說昨天22:18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