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的印度
娑提神話中,眾神圍繞著祭火,娑提不甘父親對其丈夫的羞辱,為表忠貞投火自盡,轉世為雪山女神;
阿茲特克太陽神納納瓦特辛的神話中,眾神們也圍繞著祭火,納納瓦特辛亦投火自盡,成為太陽。相似的神話卻有著不同的前提:
在白晝存在之前,諸神集結於特奧蒂瓦坎一地,他們商議著由誰承擔照亮世界的任務。
特庫西斯特卡特爾:「我承擔!」
諸神再次問:「還有誰願意?」諸神彼此觀望,但沒人敢承擔,藉故推託。
諸神:「由你去吧,小膿瘡。」
一位滿臉膿瘡的神納納瓦特辛回答:「我接受你們的命令。」
兩位自願者開始四天的懺悔,諸神則環繞在燒了四天的火爐旁,
帶著兩位自願者到爐火跟前,面朝火焰。
諸神命令:「快!在四次準備之內跳進火堆!」
特庫西斯特卡特爾試了試,但感到害怕而退卻,嚐試了四次仍然無法鼓起勇氣跳進火中。
諸神轉而命令小膿瘡:「小膿瘡!快!輪到你了。」
話還沒說完,小膿瘡一閉眼就往火裡跳。
特庫西斯特卡特爾見到小膿瘡的勇敢作為,亦鼓足勇氣跳進火堆。
半晌,小膿瘡納納瓦特辛成為閃耀的太陽,特庫西斯特卡特爾成為暗淡的月亮。
但是太陽仍以熊熊烈焰燒灼著大地,諸神知道太陽神在懲罰著他們,
於是風神把諸神殺死獻祭給太陽,並挖出他們的心臟,將它們變成星星。 諸神將小膿瘡(生膿瘡的病患)送至火堆成為太陽,疾病、太陽產生連結;一如埃及太陽女神賽赫麥特降疾病也給予醫療、希臘太陽神阿波羅以病疫懲罰違逆者也醫治他人。而火堆成為故事中的中介,連結了病患與太陽,同時也連結了一種特殊身分(膿瘡者)與一種危機的解決(照亮世界的需要)。圍觀火堆的諸神建構了三段論證來隱藏似乎毫無說服力的假設:
一,凡 投火獻祭者 是 成為照亮世界者
二,有 小膿瘡 是 投火獻祭者
得,有 小膿瘡 是 成為照亮世界者
諸神將危機之責任(照亮世界的任務)加諸於某種標籤的受害者(膿瘡),並透過消除、懲罰、驅離受害者(跳入爐火)來改變危機(成為太陽照亮世界)。透過某種危機、標籤身分、某種暴力,構成代罪羔羊。
陌生的美洲神話或許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遙遠,中華文化的
五瘟神(即五福大帝,在台灣衍生與擴大為複雜的王爺信仰)
在傳播中的轉變即值得參考。 西晉之前的民間信仰有敗兵死將化為神鬼之信仰,可能為五方鬼主之源。唯道教認為非正常死亡者為陰,不該加以血食作祟鬼主,將鬼主瘟神納入封建制度,受命於「太上」;西晉《女青鬼律》有「今遣五主,各領萬鬼,分布天下,誅除兇惡」,五者各按五行、時節來分配不同的顏色與不同的疾病。元朝至明朝時,死兵鬼將身分轉為書生,見如下故事:
甲. Henri Doré在江蘇一帶的採錄
「唐太宗時五書生上京赴考,名落孫山淪為乞丐,奏樂於長安。太安聞之,召入宮中,適太宗欲試張天師法力,命渠等入地窖,奏樂,遂被張天師誤殺,受封為神。」張天師是道教統稱正一派的各代傳承者。
乙. 毛禮鎂在江西近代之另一版本大致如下
「明初朱洪武皇帝為式張天師法術,命令二十四樂手藏於宮殿地底下奏樂,佯說妖精作怪,請天師收妖,結果二十四顆人頭落地。冤魂在宮內鬧騰不休,皇帝只好封冤魂為儺神(八家將即儺儀一類,古時往往是疫鬼)。」亦有其他版本是三十六、三百六十樂手。
丙. 清朝施鴻保、台灣福州白龍庵扶鸞記事中有類似的紀錄
「五位書生上京赴考途中,夜中與同伴出遊,遇瘟神於五井投毒。五人本想要將此事告知居民,但唯恐不被採信,於是決意輕生,留書示警,五人分投五井中毒而亡。居民為感恩報德,建廟塑像奉祀。」其他版本有書生名落孫山、酒肆夜遊、夢見而非遇見瘟神投毒、飲井水而非投井...等。
五瘟神的神格隨著時代而異,從早先敗兵死將降災病害的五方鬼主,或受命於太上來懲罰世人的五瘟使者,以及後來消災除疫的五福大帝;敗兵死將先是輾轉納入道教的科層中成為天兵神將,後在帝國政治複雜的操作下朝封為神。神話儘管不能詳盡的描述瘟神信仰,但仍能透露了一些轉變的要素。在此同樣以危機、標籤身分、暴力、代罪等功能性來檢視五瘟神話。
標籤,受害者不是因為其身為加害者的身分而受罰,且可能具有某種風險性的標籤
名落孫山街邊奏樂的乞丐
奏樂者
夜遊書生(或者名落孫山、酒肆夜遊者)
危機
佯裝的妖精作怪
佯裝的妖精作怪
瘟神下毒於水井
暴力
皇帝命令地窖奏樂,為張天師法力所殺
皇帝命令地窖奏樂,為張天師法力所殺
自願投井
代罪,將危機之責任加諸於受害者,並透過消除、懲罰、驅離受害者來改變危機
誤殺後封神
誤殺後封神
投井阻止居民飲井水,封神
五瘟神話個別有範式上較為薄弱之處。甲、乙二則神話中,皇帝的角色一如北歐神話的戲神洛基借刀殺害巴德爾,用惡作劇、製造混亂的方式讓他人誤殺受害者(
巴德爾)。若將皇帝(或洛基)這個避風港去除,故事將成為張天師為降妖除魔殺死地窖中發出怪聲的若干人等。洛基的存在讓侯德殺巴德爾減少罪孽,皇帝的存在也讓張天師罪不為過。而甲、乙神話的高明之處在於,洛基可被歸類在邪神惡魔一類,但皇帝卻具備人世間不可忤逆的至高權能,以皇帝之名從弱化「2.危機的存在」來降低「4.代罪」範式。
乙、丙神話,弱化之處為受害者身分,分別為奏樂者(奏樂者地位通常不高)與夜遊書生,相比阿茲特克太陽神話中的「小膿瘡」、甲神話名落孫山街頭行乞的奏樂者,乙、丙給的標籤相對不鮮明。但是丙神話直觀上仍最符合四種範式,故事中有完整的危機(瘟神井中投毒)、完整的暴力(投井)、完整的代罪功能(通過對書生個人的暴力解決瘟神施加於全村的謀劃)。
敗兵死將的非正常死亡化為疫鬼,是直接的危險。納入道教科層的天兵神將,為展現上天控管下具恐怖權威的間接危機。甲、乙、丙神化則遮掩了上天的殘酷,前二則將上天的罪責推給塵世的君主,後者美化了書生的義行。若說阿茲特克太陽神化是借由傷害病患來達成目的,則五瘟神化是以讓某人非正常死亡來除疫,並使瘟疫與上天連結,有時通過送瘟船、燒王船,將疫鬼與除瘟之神一同燒毀或飄離,而飄離的疫鬼遠離世間,燒毀的除瘟之神則行代天巡狩。
耶穌譴責代罪羔羊的儀式,但是代罪在基督教的
救贖論中仍精彩與巧妙的展現出來,背負的十字架讓自己成為代罪者,與原罪產生連結,讓信者從罪惡之中釋放;小膿瘡、五瘟或各地的神話也可能以不同的方式與代罪連結。「代罪」除了在宗教或政治上展現外,似乎也是政治、輿論的基調,難以歸因於個人的責任施加於某個人、族群、組織。於是有人會認為「個人主義」的蓬勃發展是造就代罪的責任歸屬。但更有可能的情況是,我們只是以不同的角度(如個人主義、集體主義)看待同一迫害與代罪的範式,古代神話到現代輿論,不同的宗教與習俗,人們或許有志一同的推卸責任,或者尋求救贖。
阿茲特克太陽神話參閱自勒內吉拉爾(Rene Girard)的《替罪羊》(Le Bouc emissaire);五瘟神話參閱李豐楙的論文集《行瘟與送瘟-道教與民眾瘟疫觀的交流和分析》中的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