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做夢,在枯燥乏味的生活中,能透過夢體會多采多姿的人生,即使只是瑣事,也令人愉悅,所以我常常睡覺。
但更重要的——我能控制夢裡的一切。
暫停夢中的時間好讓我大肆殺戮、掠奪他人自由、甚至對女性上下其手,夢裡的一切能滿足我所有的慾望,所以我曾常常睡覺。
到了某一天,夢中那虛擬的世界已無法滿足我。毫無恐懼的尖叫、毫無厭惡的呻吟、毫無憤怒的大吼,這一切不過是虛假的、無意義的。
所以我在深夜的街上漫遊。
路邊的遊民突然少一個,也不會有人發現吧?某個單身女性突然沒回家,也不會有人注意到吧?某個小朋友失蹤了,除了家人外,不會有人在意吧?
我試圖在現實中滿足自己的慾望,儘管這樣可能會被逮捕、槍殺,我無法控制自己不去那麼做,從對某個人劃下第一刀之後,雙手便不由自主地驅使我的本能,使我滿足自己嗜血的內心。
某個雨夜,當我殺害另一名失去雙腳的乞丐,忽然看見水坑中的倒影。
原來如此⋯⋯不是人類的表情。
在被欲望驅使的那一刻開始,我就不再是人類,而是禽獸。只有野獸會完全依靠本能行動,為了滿足自己而進行殺戮、搶奪的行為。話又說回來,既然成了野獸,那就不能在城市中生存了吧?
城市是人類慾望的集合體,每天有多少人的渴望、希望、盼望被達成,又有多少人只能面臨絕望?達成野心的人類始終不滿足,望著最深遠的天際;面臨絕望的人類無法釋懷,只能趴在地上等待毫無可能的救贖。
這樣想想,當個野獸也不錯。
可悲的人類,即使擁有智慧,也不過是為了滿足慾望而行動的衣冠禽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