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kwueron:
就如我所說的,一個是漸進改變,一個是自力救濟
漸進改變,不管怎麼說都是改變,權益受損是可預見的。
所以,另外可能還要輔以工會相關法規的改變,至少,目前看來台灣的工會運作不是很正常。
我認為,好的工會應當是衝撞特定的產業的權益,甚至是特定公司的權益。
自力救濟就是,一直以來是很難的。
事實上是,一直以來很多人都想救那些水深火熱的勞工,不過最後都演變成如你漫畫講的:你們自已想辦法。
第一個呢,是越矩代庖對產業不了解,法規定完就以為王子和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第二個呢,是特定企業發起強大的反撲,不論形式為何,反正最後還是縮回去了。
某方面來說,第一個問題又會引發第二個問題,因為要解決它,你就是要加強勞檢,那加強勞檢的錢哪來呢?還不是賺錢多的企業?它們又怎能不反撲?
除了自發性的工會外,我真的想不出還有什麼能更爭取當事人權益的組織了。
從這邊來看,問題不在於勞工可不可憐,而是他們能不能發現自身的可憐。
或著,某方面來說,台灣各地的發展比任何人想像的都還要大,其中有些勞工可能只比外勞好那麼一些些而已。
但就算他們很無奈的接受不良的勞動條件,我還是得堅持這些原則。
因為,代他們而做永遠意味著他們缺少動力自力救濟,正如同鹿不是因為上帝給他們保護所以才得以和獅子抗衡,而是代代受到追獵才發展出各種讓獵人抓不到的生存技巧。
11-23 14:44
白羊:
其實公會不會是唯一解決方法
現在的問題應該還是【賦予員工談判的籌碼,這樣才有勞資雙方的談判互動】
工會只是其中一種方式
事實上退一步想,如果人數不多的小企業,公會根本沒意義,也沒幫助。
最後
我個人也不建議,也不讚同政府有義務全盤代勞工出頭(因為看你一直強調反對政府代勞工出頭)
而我從一開始就堅定立場表示:
【應該給與勞工抗衡資方的籌碼】
然後沒有說到的是:
【政府應該扮演的是“仲裁”的角色】
11-24 13:22
白羊:
啊我覺得我說漏了
就是從你說的內容我覺得你認為我(或其他批評的人)在要求政府扮演代勞工出頭的角色
而我沒有說清楚的是,我認為政府應該扮演的是仲裁的角色
但應該賦予員工平等談判和互動的籌碼
而這個籌碼不代表盲目救濟那些勞工,也不是盲目代勞工出頭對付資方。
這樣說可能說到太空洞而且不實際
所以實際說的話,就是應該找點方法【讓勞工有辦法與資方談判時不需要害怕因此飯碗不保而被逼屈服】以及【資方不展開與勞工的談判會被對付】
這才是身為身為勞工最適合自保的籌碼。
如果缺少這些籌碼
你把制度放到那麼松,也只不過是幫助資方剝削勞工罷了。
當然,如果你不是這種底層勞工的話,這些勞工有沒有籌碼也不會對你怎樣就是了。
11-24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