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件最近非常糾結的事,雖然這種問題最後還是像食神裡的名句一樣:這問題該問問你自己吧。
最近審視自己寫的東西陷入一種糾結而讓人厭惡的局面,在故事性與概念性裡,我所思考的似乎太少。
自己也很想寫出一些輕鬆歡樂的作品,但是更想要表達自己的意念與價值觀,但在想要更多表現與精彩之下,好像無法在價值觀的展現與故事性之中,得到適合的平衡。
而另一面,更希望的是有人能看出故事裡想表達的事,我是那個若有人能看出藍色窗簾就能開心個半個月的人。
但是,這真的很難。
舉個例子吧,我不喜歡滿口熱血的主角,我更喜歡用主角身邊的故事來襯托主角自身的理想面。
我承認自己是個觀點容易搖擺而矛盾的人,我有自己的原則,卻不想外顯自己的原則,原則只是立場的最低底限,而立場是會因為「生存」而變動的。
所以,我真的沒有辦法直接地表達自己的立場。
自由、制度、平權、勇氣,自己想說的到底能明確在哪個地方呢?
面臨的問題好似變成變成故事的表現性太重,自己看過一些主題明確的創作巴友的文章,開始覺得自己寫的根本是兒戲⋯
我有故事價值要寫,我有喜歡的角色要賣萌,我有想讓人共鳴的故事觀點,但卻難以兼得。
創作好像真的看不到終點,也許只有中間放棄的遺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