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我還滿喜歡我身上這套制服的。」艾莉絲‧拉瓦倫說道。
車停下,艾莉絲跟著奧托下車,簽了旁邊的巡邏箱。
「原來你們會簽這種東西。這樣就完了嗎?」
「還有其他地點,我們要北區繞一圈。」
車子又開了起來。
「所以,還有什麼勤務?」
「要值班,寫些文件,保養裝備,提供民眾服務等等。我們等下先填裝備表,那不會很難,寫久就習慣了,但很繁瑣。」
「我還以為你們的生活是在抓壞人哩。」
「是有,但沒人多少人喜歡,因為很麻煩。」
「怎麼個麻煩法?」
「負責案件的員警必須動起來,然後那天整天都不用休息了。我是沒差,我討厭做這種沒有意義的業務。」
「聽來這個工作也沒多威風嘛。你喜歡這個職業嗎?」
「沒有喜不喜歡,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當別人跟你說這只是一份工作而已,那他對這份工作大概剩不了太多的熱情。「為什麼當警察?」
「因為它有錢,我當時急需要錢。」
「能透露點給我知道嗎?」
「說來話長。」
「那就長話短說。」
不過奧托並沒有如她所願,抓著方向盤,徐徐的踩著油門。石像般的臉龐有著幾分冷漠。
「呿,掃興。」
吃過午餐,教完艾莉絲如何填好裝備表和勤務表後,奧托用了點時間在辦公室休息,再處理一下份內的文檔,等文森特的人把調查的結果送過來。很快屋內的影子變長,提醒了奧托夕陽黃昏。他走到艾莉絲的桌上,沒看到人,而原本在椅子上的包包不見了。
局外頭有輛車向奧托閃燈。「要不我載你回去?順路嘛。」
「謝謝,但是我要留下來值勤。妳今天就先做到這,明後天還是適應期。」
「喔,好吧。」
艾莉絲一把車開走,一個女人出現在原本被車擋住的對街處。
「嗨,赫米。妳怎麼會來這?」
「來替你送飯。」她遞上手中的盒飯。「吃完記得告訴我感想。」
「我會的。學校怎麼樣?」
「永遠做不完的報告。對了,那女人是誰?」
「妳說誰?」
「就剛剛開車走的那個。」
「新來的同事。」
「喔?只有這麼簡單?」
「就這麼簡單,跟我和妳說的一樣。」
「嗯~~」她支著下巴,抬起眉毛看著奧托。「我不是很喜歡那個女人。」
「為什麼這麼說?」
「我感覺她好像有所圖。」
「對了,現在是休息時間。不如我們附近逛逛?」
「好啊。」
晚上值勤時,奧托坐在門口的服務台,颳起的冷風不禁令他打了呵欠,他翻著剛送來有關格林‧歐爾失蹤案的資料。
根據紀錄,格林‧歐爾最後被人看到在艾森豪車站。他是個體型中等、留著祖傳火紅頭髮,馬臉,左側下巴有一顆痣。當天被看到時他正好走入火車的廁所,接下來便無消無息。
文森特將調查範圍鎖定在艾森豪和之後的北上車站。他特別注意詢問出站後的小商店,附近的高級旅館,甚至還問了附近和嬉皮有關的社團,但格林‧歐爾就好像蒸發了一樣。
其實把過錯歸全給文森特有失公允。班森‧歐爾先生來局裡報案時已經是他公子出走的第五天。五天的時間,他可能已經繞了大半個國家,住在某個默默無名的;或許是旅社裡,打著零工,隱姓埋名度日。
他遠遠聽到步伐,馬上抬頭,還好只是個民眾。
「我能借個廁所嗎?」
「進去左轉就看的到了。」
如此看來,找到人恐怕就如大海撈針般。如果班森‧歐爾真的打算就如此平淡的度過餘生的話。但他不是,奧托很確定,因為班森‧歐爾是個藝術家。在他十八歲之前,他一直扮演稱職的模範生、乖寶寶,品學兼優,父母談起他總是一副驕傲的神氣,連他自己也如此深感自豪。直到他上了奧森大學,接觸到嬉皮音樂,命運的門扉忽然向他打開。他是為了完成自己的夢想,為了理念繼而做出反抗,那它當是要在某個時刻發光的。
「謝謝。」
奧托下意識地點過頭。他剛沒注意到這民眾的臉,不過那走路的姿勢,蕭然落寞的背影,背著孤獨的雙手,毅然決然地踏入黑暗。一陣雞皮疙瘩湧上心中,似曾相似,一種很熟悉,很熟悉,再熟悉不過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