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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達人專欄

創作者該如何看待「意見」?---「文本表現」的觀點

兔二:滾你奶奶的 | 2017-09-06 05:04:24 | 巴幣 142 | 人氣 1740

本文引用自此

修改紀錄

20170906 13:28 感謝巴友(CYHyen)熱心提醒,結語補充上創作者面向的敘述




正文

  很久以前,跟老奉鬻聊過相關話題:怎樣的玩家意見該聽?如何聽?現在,我重頭開始談論。

  首先,我們假定你是創作者。你自認不是一流,但也對作品投入極高心血。由於沒甚麼名氣,沒多少人眷顧你的作品,但還有少數人接觸並給予意見。無論肯定或反對,言論及義的,你接受;言論不及義,推敲不出頭緒,你反對但不敢直言,深怕在藝術創作的無限可能中,就犯了那麼一丁點的錯,就跟沙子一樣,卻剛好被這話講不清楚的人逮住了,他平均每句話只有一個字你能看懂,連在一起剛好串成一句可解讀的話,唯一一句邏輯清楚的話,卻讀起來讓你崩潰,抓狂。

  你服氣嗎?



  許多創作者經常面對不同意見,無論是贊同或反對、認真或敷衍。特別是認真的創作者,無論是何種意見,都會認真看待與謹慎咀嚼,尤其是意見中反對的,貶低的一類。這些負面意見刺痛了創作者。很多時候,創作者壓抑著憤怒和沮喪,他們自認認真,怎麼會被說得一文不值?會不會,閱聽人並不認真,也沒有充分的能力理解自己的作品?只是無的放矢,藍色窗簾。

  不少創作人可能想過,我也想過,但我當讀者的時間更長、更久,我反倒問:閱聽人有認真對待作品的義務嗎?

  回答也很簡單,沒有,閱聽人沒有認真的義務。


  閱聽人提供意見,既不收錢,也不見得具備充分能力,閱讀一篇小說、聆聽一曲音樂、觀看一齣戲劇、遊玩一款遊戲,甚至,整理清楚人話,表達給人聽。這現象並不能責怪,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人有義務接觸文本,必須認真、具備充分的前置能力與敏銳度。況且,如此要求閱聽人,是否基於對等原則,創作者也必須保證,不但足夠認真,也作品「當真」完美無瑕,否則不該製作,髒了閱聽人的眼?

  很顯然,創作者和閱聽者並未有明確的道德關係,能分出對錯。
  那麼,這個議題還能如何理解?不如換個方向問問:交流意見有甚麼原則嗎?

  基於經驗,我有些想法。我長期在現實和網路的,「欣賞」了不少討論,也觀察到「各說各話」的混亂狀況,五花八門。談論者們必須共享一些「標準」,始能「被界定」算是「開始對話」。若標準還沒建立,就像兩條平行線,永不相交,雞同鴨講。關於評價作品上,創作者和讀者也是如此,否則只是各說各話,浪費時間,除非是想洗討論板或Blog的發話數量,好在網路世界上衝人氣,不然還是想想如何妥善溝通。

  是的,溝通問題。


  無奈藝術非我長,縱使是文學。故待我訴諸權威,引「朱宥勳,2017,只要出問題,小說都能搞定,大塊文化」的一些界定,儘管該書主要針對小說,但作者亦強調「敘事存在在世界每一角」,那麼自然包括遊戲。因此,自然該書的原則,能援引到遊戲評論。

  該書第11章談論到詮釋是否過度的問題。為什麼會有這問題?基本上,不管生活和網路,都很常聽到一種吐槽「你想太多」。有時很納悶,對方憑甚麼如此吐槽?多半被吐槽的人不只疑惑也反問回去。感情好的,打打嘴砲就萬了,感情不好的,就會叫囂對罵,若在網路上,甚至會筆戰,彼此都很不爽。

  到底為什麼會有詮釋問題?甚麼又是想得剛剛好的界定?



  詮釋問題幾乎必然發生,有兩個理由:

其一,大多的藝術文本,不只想傳達明確的訊息而已,經常刻意模糊、迂迴與複雜,從而製造深刻影響力,並採取一些技巧,譬如言外之意,深刻影響讀者的體驗,但讀者不見得能講清楚,若弄得可描述、夠清晰,則影響力就淡了(朱宥勳,2017:239-240);其二,任何文本都有篇幅上的限制,無法毫無節制、包山包海(朱宥勳,2017:248),也因此留下了詮釋的空間。

  這種詮釋問題能被解決嗎?朱宥勳(2017:240-241)探討了兩個方案。一是「作者意圖」,二是「文本表現」。他反對「作者意圖」,基於三個論點:

1、若文學本身刻意模糊,則讀者有多種解釋十分正常,僅以「作者意圖」言之,就違背文學本質;2、縱使採取「作者意圖」的觀點,又如何測量?3、承上,唯一的辦法是請作者自行說明,但對於已去世之人,或者雖留下文本或可訪談之人,卻又留下了另外一個必須分析的文本,畢竟不排除作者可能為了某些目的避重就輕的可能,從而影響證明「作者意圖」的權威性。

  因此,朱宥勳認為,以「作者意圖」為詮釋是否過度的標準,存在問題,從而建議「文本表現」為標準,並界定:「此一時空,一個有經驗的認真讀者,能夠從該文中合理推論出來的各種詮釋之總和。」(朱宥勳,2017:242)此一界定又有五個原則輔佐(朱宥勳,2017:242-243):

1. 文本證據原則:詮釋有細節證據。至少有一個細節支持詮釋,越抽象的詮釋,需要的細節越多;
2. 最大解釋力原則:詮釋能解釋細節。詮釋能解釋越多文本中的細節;
3. 思路一致原則:同類細節都能被詮釋。假定一詮釋主張能詮釋A細節,則與A同類的細節都必須要能夠被詮釋;
4. 無矛盾原則:例外則推翻詮釋。縱使一詮釋主張能詮釋大部分細節,但有例外則被推翻。
5. 合身原則:找出文本的獨特性。一詮釋能使文本特殊的面向呈現。

  大致這五個原則,是詮釋的原則。當然,還存在其他原則,但我現在知道的就只有這些,故先用之。


  回到老奉鬻的問題情境:

「即使是看了或玩了很多作品、遊戲的人,也不一定會努力區分『嗜好合不合』跟『作品好不好』。換言之…厚道的評價,必須做到:如果這作品用某心態去讀、去玩會得到更高評價,那就盡量調整成那種心態,如果做了調整還是覺得它很糟糕,那再去做負面批評。但我看到卻是更多的批評者,他們只是『樂於刻薄』。」(老奉鬻,2017a)

  老奉鬻的表達蘊含「文本表現」的觀點,「如果這作品用某心態讀、玩會有更高的評價,那就盡量調整成那種心態」。在遊戲Case裏面,不妨補充一些細節,譬如「某心態」可以具體指甚麼:

1. 演繹法:特定類型,譬如推理懸疑、愛情等類型,推理懸疑又可以發展出本格等次類型;
2. 歸納法:不必定是出現過的特定類型,但盡力體會文本想表達甚麼,從而分類。

  確定了老奉鬻談話的可能內涵,再討論老奉鬻遇到的具體問題。

  基本上,老奉鬻肯定大部分玩家遊玩遊戲是認真的,但也遇到不少「看起來認真嗎?」的意見令其啼笑皆非。根據私底下多次非正式的討論,問題大概集中在「空虛的努力」與「魔劍」兩款遊戲上。前者主要劇情向,被批評的是人物呆版;後者的批評是「序章劇情單調」、「戰鬥靠運氣」。

  這兩者,批評者皆缺乏舉證,但老奉鬻都提出了證據反駁:

1. 「空虛的努力」(老奉鬻,2017c)的人物呆版,源自於盡速將玩家帶入劇情,因此「扁平化」,以強烈的特徵,包括對話、造型符號營造;
2. 「魔劍」(老奉鬻,2017b)的序章本是一種由小到大的展開,不採取好萊塢式「爆炸!爆炸!」的展開也有過往經典文本可以支持藝術上的性質,況且戰鬥已有教學模式,還有隨身文件「兵法」可複習戰鬥注意事項,包括屬性相剋等。

  因此,以朱宥勳「文本表現」的觀點而言,這些提供意見者,並未能看得出「態度認真」之處,也未符合五項原則任何一項。

  作個小結,含許多主觀意見,提供參考。



1. 好的作品,是好的創作者和閱者們共構成的。創作者架設創作系統,並完善最終成品,閱聽者則在每個過程提供意見,方得以完善。少了一個環節,不見得無法完成好作品,但成功率下降。

2. 創作者得先當個好閱聽者。實際上,創作者和閱聽者之間,並非涇渭分明,某次的閱聽者可能過去或未來是創作者,創作者亦然;以下數點主詞雖是閱聽者,但對創作者而言亦重要———沒有天生和永恆的創作者。創作者得先學習如何當成好的閱聽者,否則無法充分體會閱聽者在乎什麼。

3. 如果你是沒創作經驗的閱聽者,或有創作經驗的閱聽者,請留意:閱聽是自由的,但閱聽者沒有任何義務,除非開始發言。閱聽者一旦開始發言就產生影響力,就必須準備替言論負責。因此,不認真遊玩不是問題,但當作為一個閱聽者而發表意見,記得對創作者有基本尊重,並使用「發言者自己聽了也能理解的話語」,因為任何負責任的創作者,都會認真聆聽閱聽者的意見,而且到強迫症的程度。如果你不認真又不尊重創作者,根據對等原則,創作者也可以不尊重閱聽者。但意地而處,作為創作者,建議別與不夠尊重的閱聽者爭執,保持風度和保留精力在正式寫作和閱讀。

4. 閱聽者不屑讚美創作者也可以,請左轉。創作者應接受這種情形,因為你也是這樣對待很多人的作品。

5. 閱聽者能批判創作者,創作者也可以反駁,但根據證據和言之成理的觀點,避免各說各話,浪費生命。,

6. 承上,可以考慮使用朱宥勳(2017)「文本表現」觀點的界定及五項原則。其界定:「此一時空,一個有經驗的認真讀者,能夠從該文中合理推論出來的各種詮釋之總和。」其五項標準:「文本證據原則、最大解釋力原則、思路一致原則、無矛盾原則、合身原則。」

7. 閱聽者希望有更多有深度的好作品,應該對待認真開發新技巧的創作者,把真正重要、傳達給創作者重要的意見,協助改善製程和作品。這件事情在創作者也亦同,該重視有理解、體會作品的閱聽者,他們的意見有價值,是寶貴的資產。

8. 閱聽者請鍛鍊找到能感動自己的作品的能力,而不是隨便找,又基於偏好而非有系統的觀點與證據,指摘一部作品為糞作,(但更多時候,這又取決於創作者能否識別自己的閱聽者\粉絲,並好好結交與發展)。否則市場上越來越少認真的創作者,也只是剛剛好。商人會更多,他們不在乎罵名、有錢、想賺錢、知道如何利用成本最低的腥羶色賺錢

  簡單幾句,算是了結與老奉鬻眾多討論當中的其中一個議題。





參考文獻

朱宥勳,2017,只要出問題,小說都能搞定,大塊文化。
老奉毊,
2017a,【雜感】嗜好合不合 vs. 作品好不好,https://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3677217
2017b,魔劍──古典的勇士對上魔族,主要的賣點是種族議題與高自由度,https://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3663360
2017c,渺小、又空虛的努力──拿過小獎的奇幻短劇,用極小篇幅來呈現極大世界以反差人類的渺小,https://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3556082




筆者資訊
兔草民(nobuusa)
閱讀愛好者,尤好「粗鄙之語」與「王司徒」,現居於台北市。



創作回應

likwueron
估且稱之一種尊重儀式的變種吧。
2017-09-06 10:42:05
兔二:滾你奶奶的
我喜歡這標籤。
2017-09-06 12:57:08
劍魔寒香
插個書籤
2017-09-06 11:38:14
兔二:滾你奶奶的
感謝
2017-09-06 12:57:13
午夜人偶劇場
我覺得讀者點出作品不足、不喜之處天經地義
但有些人就是會忍不住揶揄嘲弄一番,好像不這樣講話不有趣似的,究竟是真的為作者好還是單純替自己找自信?
我傾向相信後者
2017-09-06 16:44:46
兔二:滾你奶奶的
「究竟是真的為作者好還是單純替自己找自信?」→這可能與老奉鬻提的「但我看到卻是更多的批評者,他們只是『樂於刻薄』」有些呼應。

我也贊同任何作品都有不足之處,感激閱聽者提供意見,但是,不代表任何意見都要照單全收。

不過,沒有個基準點,恐怕難以劃分「值不值得聽的意見」。這也我訴諸權威引朱宥勳提的「文本表現」的觀點的原因,至少提供創作者、閱聽者兩方,一個簡單的自我審核。至少,雙方不要當不成交流者,而當了敵人。
2017-09-06 16:49:15
Sticky Fingers
講那麼多還不就尊重、包容、友善(逃
2017-09-06 18:27:26
兔二:滾你奶奶的
是阿。
2017-09-06 18:41:43
艾爾琈
這篇分析的很有趣呢,先收藏有時間再來看看[e24]
2017-09-06 22:35:53
兔二:滾你奶奶的
謝謝葉姊姊賞光=]
2017-09-06 22: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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