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篇文章, 我們再來接著說。
【本著作之作者已同意讀者隨意分享,所以不用擔心有法律上之疑慮。】
你進過監獄嗎?如果沒有,也許你可以看看這篇文章。今天翻到幾年前的一篇日記,寫了當時我到宜蘭監獄義診那段期間的一些想法。有些網友問,為什麼這種不賺錢的事情你們會想做?我從沒說我不想賺錢啊,我只是很在意怎麼賺錢、錢怎麼被使用、怎麼做分配、有沒有讓整個社會更好?這些想法,在當年的這篇日記裡,可以找到一些答案。很高興我還沒有忘掉當年的理想,我們還走在這條路上。
我目前看診的宜蘭監獄,收容人數大約3000人,是全國超收比率第二嚴重的監獄,僅次於桃園監獄的超收近50%。進入監獄時,會全身搜身,無法帶進任何通訊設備,自然也不可能四處走動查看,因此我能理解的監獄情形非常片面,就是在看診間的一隅。
超收的情況下,大家可以想見,對於受刑人以及監所管理人員,無論是在空間上、物質上都是極大的壓力。受刑人的皮膚病患病比率高得驚人,他們也不是每天有熱水澡洗的,一年有時候只有一個月有熱水,所以感冒的人在天冷時多到爆炸。
當初我進入監獄,是希望藉由對受刑人的服務,讓他們知道這個社會有很多人仍然關心他們,企盼他們改過自新,有機會回到社會上與我們共同生活。我常常想跟他們多聊聊,但是三個小時的看診時間,往往要看35-70名的患者,其實想多聊幾句,都是奢求。我唯一能做的是喊他們的名字,而非他們的編號,這是我把他們當作一個完整的人看的一種儀式。
就在診間的這個小角落,我看過黑道大哥、頂罪的小弟、詐欺犯、煙毒犯、強盜犯、殺人犯、強姦犯、政治犯....各種形形色色的人們。
如果你要問我,對受刑人的感覺是什麼?其實我也說不上來。就是人啊。他們就跟你我一樣,就是血肉之軀,會哭會笑會痛會犯錯。只是他們犯的是刑法的罪,然後被抓到判刑。外面很多人是犯罪,但是不會被抓到,或者根本沒人有辦法辦他而已。
19歲酒駕撞死人的小男生,在我眼前一派天真,如果不問,完全就跟外面的一般年輕人無異。24歲賣K他命的小混混,雖然表情很倔,但是一眼就看出他的害怕與茫然。這些年輕人如果我們有辦法讓他回歸正常社會,而不是一直把他們往死蔭幽谷裡推,可以對社會產生多少正面能量?不要跟我說什麼他們自己要犯罪就是該死之類的屁話,不是每個人都是跟你一樣可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學校教育、找到良好工作過人人稱羨的生活,統計上,多數的受刑人的社會經濟地位、家庭環境都跟看得到這篇文章的你我有很大的不同。即便也有許多受刑人不是因為環境使然才犯罪,但我們要思考的是,我們到底是要教化他們,還是要讓他們永遠無法回頭?(有關受刑人的社經家庭背景,有興趣的人可以看在《蘋果橘子經濟學》一書,對1990年代犯罪率降低的原因,提出的理論:洛伊對韋德案,此案中美國最高法院判定墮胎合法。李維特認為,出生在貧困和惡劣環境中的孩童,成年後比較可能會入獄服刑。在洛伊對韋德案後,數百萬貧窮且單身的婦女,可以選擇墮胎,而不是生下未來可能成為罪犯的小孩,20年後,這批可能犯罪的群體縮小,犯罪率自然跟著降低。他採用了比較統計分析法,顯示在洛伊對韋德案至少早兩年就將墮胎合法化的五個州,要比其他45州更早見到犯罪率下降的現象,而且在1970年代墮胎率最高的那幾州,90年代犯罪率下降幅度也最大。這很悲哀,但非常可能就是事實)
我無意美化受刑人些什麼,但我很討厭有人醜化他們。事實上他們往往被過度妖魔化。真正重罪的受刑人數不多,許多就是年輕人不懂事誤入歧途吸毒、被找去當圍事頂罪的。監獄有提供一些職業訓練的課程,但是非常不足。他們即使出獄,也沒有良好的就業輔導機制,甚至有些號稱輔導受刑人就業的行號,往往是利用受刑人無處可去,拼命壓榨他們。
我只是一個基層的監獄醫師,我沒有掌握什麼權力。但是我希望社會大眾知道,社會是一個常態分布,有好人就有壞人,但是極惡或者極善的人絕對都是少數,多數的我們都是介於善惡之間,都有小奸小惡。我只是希望對每一個人,每一個人,每一個人,管他是馬英九還是陳水扁、白狼還是王炳忠,我都會把他們當成一個人看。只要是人,我們就要讓他活得像一個人。我們就要讓他的生活仍然保有一絲希望。當全然沒有希望的時候,只要是人就會反抗。
我希望這個社會能夠用更全面的角度去看待人,去看待生命。每個人的生命背後都有故事,有些精彩、有些黯淡、有些不足外人道、甚或噁心、黑暗。光明中帶著黑暗、堅強中又有懦弱,那又如何?這就是生命的本質。你我都是血肉之軀。剛才又想了一次,我為什麼要進監獄去服務受刑人?我想起學生時代去羅東聖母醫院當志工,在一棟建築上看到的:「你們為我最小兄弟所做,就是為我做。」這是我回來宜蘭,進入監獄的原因,我想跟這些最小兄弟們生活在一起,跟同志、受刑人、婦女、孩童、老人一起。我們生活在同一個社會,自然有方法互相溫柔對待。今日我為你們做的,他日自有其他人會對我付出更多的愛。而這個社會總有一天,能學會把人當人看。
對, 我看完了, 所以我覺得都是屁話。台灣社會之所以會亂, 就是因為一些自以為是的高知識、高學歷分子不斷的用這種方式在洗腦、扇動人群。
直接就說了, 不管是「黑道大哥、頂罪的小弟、詐欺犯、煙毒犯、強盜犯、殺人犯、強姦犯、政治犯」, 這些人都做了侵犯別人的事情, 不是嗎? 既然是侵犯別人, 又有什麼理由好拿出來說嘴?
「啊, 因為我要用錢所以搶了、騙了人家的錢。」
「啊, 因為他很靠北、因為他讓我不開心, 所以我殺了他。」
「啊, 因為我管不住我的老二, 所以強姦了別人。」
上面哪一句話情有可原? 哪一句話又真的是迫於無奈所以犯罪? 垃圾本來就不值得同情。
尤其是詐欺、強盜、殺人、強姦和政治犯, 直接拖去槍斃了比較快。
犯罪是什麼? 是代表你不把別人的人權放在眼裡。然而這偏屁文章卻要大家把這些畜牲不如的傢伙當人看? 嗯? 是要看尛? 若是你身邊的人受到這種迫害, 你還能在這大放厥詞的要大家把畜牲當人看? 路邊的浪浪都比這些人值得被拿來當人看啊。
人之所以為人, 就是因為有得「選擇」。當你選擇做出一件事情時, 就應該要想到必然的後果, 不是嗎? 這些人選擇了侵犯別人, 試問又有什麼資格要求社會把他們當人看? 你說年少輕狂不懂事, 這個我可以接受; 但台灣的法律有完整到, 或者說嚴格到讓這些誤入歧途的年輕人真正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錯在哪裡嗎?
沒有。
所以一堆白痴屁孩只知道「啊, 我未滿18歲, 你咬不了我啦!」, 然後繼續抱著這種觀念危害人間。
當然, 也不是所有更生人都回不了頭, 但網路上隨便Google一下有關於更生人再度犯案的比率, 真的值得讓這個社會繼續敞開心胸接納他們嗎?
我身邊不乏家境貧困的朋友, 也確實有一些走上了不歸路, 但這並不代表所有人都是情有可原, 大多就真的是「單純的」好逸惡勞, 想走捷徑所以順理成章的走歪罷了。
台灣已經是個無可救藥的落後國家, 所以更需要嚴刑峻法, 但偏偏現在檯面上的那些人卻都是鑽最多漏洞的垃圾, 這個國家怎麼可能會好?
噢, 抱歉, 我忘了我們並不被國際間承認是一個國家。內憂都無法遏止, 更遑論一堆外患還等著我們去處理呢。
但我愛這片滋養我的土地, 對我來說不管國際承不承認, 她就是我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