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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正義的黎明何時到來?-徐自強的練習題 觀後隨筆

作者:Shen│2017-08-15 10:45:34│巴幣:12│人氣:785


《徐自強的練習題》觀後隨筆

導演:紀岳君

  徐自強是一位因1995年「黃春樹命案」被關了十六年的冤獄當事人,長達二十一年、歷經七十多位法官的訴訟過程中,曾七度被判處死刑、兩次無期徒刑、八次更審、五次非常上訴,直至2016年最高法院才宣判無罪定讞,洗刷冤屈。(注)

  雖然重獲自由,但流失的時間不會倒轉,十六年來的獄中生活,已經對他的身心造成了不可逆的傷害。

       對徐自強來說,這些年來是段不堪回首的過往,這部記錄片就像是再度撕開結痂的傷口,片中訪談與自白卻顯得雲淡風清,自我解嘲之中流露出看破一切紛擾的滄桑。

  他也在訪談中表示,自己看過一次後就不會再看第二次,整部片就是他人生的一部分,他要珍惜的是當下,而不是一直回頭遙望過去。

       片名取作《徐自強的練習題》,但電影想帶給觀眾的並不只是徐自強個人的心路歷程,同時也是一道出給每一個人的申論題。

       紀岳君:「在尋查真相的時候,我常常在想,到底要相信哪一邊?」

       在這個資訊流通迅速的時代,各家媒體為了收視率、點閱率和銷量,竭盡所能的捕風捉影與帶風向,很多不擅思考、質疑的人往往被牽著鼻子走,在不瞭解事情的始末之下妄下斷言,甚至在網路上製造輿論讓網友公審,這樣的行為真的是正義嗎?

       而受害者、加害者、被誣陷者與其家屬之間版本不一的說詞,我們應該相信誰?

        若這些被誣陷的人不幸被判處並執行死刑,真相明瞭後,生命已經逝去了,這樣的清白有什麼意義?—關於死刑的執行與否,我的立場已經很鮮明,也在臉書說過了,但這不是這篇的重點,就不贅述—。

  現今看似進步的司法,仍時常出現證據不足就將人定罪的情況,冤獄事件不曾少過,當案件水落石出後,這些受害者往往已經在獄中虛度了數年的光陰,甚至等不到這天,就已不在人世。

  臺灣的司法確實充斥著許多亟需調整的問題—包括電影裡有稍微提到的無罪推定—;人民對媒體識讀、人權議題、法律常識也得有基本的認識,避免被風向帶著走—這點應該很困難—。

  徐自強:「希望能藉由傳達自己的遭遇,告訴社會大眾,臺灣不能再有下一個『我』出現。」

  雖說如此,但我仍深信徐自強的苦行結束後,還是會出現下一個受害者,正義的黎明何時會到來?就不從得知了。



注:徐自強案始末(維基百科)-https://goo.gl/hQcS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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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2 篇留言

默月
  "若這些被誣陷的人不幸被判處並執行死刑,真相明瞭後,生命已經逝去了,這樣的清白有什麼意義?"
  我是從上述這段文字進行推論並且寫下以下的留言,如果有誤的話請指正

  因為生命寶貴,所以為了避免冤獄而害死無辜者,而避免執行死刑。這個論點我可以接受,但我不能認同。
  我認為我們要追求的,應該是避免冤獄,而非避免死刑。
  只要看一看最近的社會新聞,就可以發現有越來越多的殺人案在發生。以前是趁半夜四下無人,現在是白天光天化日之下就直接拿刀砍人;以前可能是欠了幾百萬的債務,現在則可能只因為借不到錢或是想吃免錢的牢飯而已。

  有人說是社會病了,但在此同時,是不是也可以說是因為某些法官的『避免枉死』的想法在發揮著作用。
  每一次,當有一位冤獄犯(雖然無法確認,但先假定他真的是冤枉的)被釋放時,總是有人大聲高呼著,他們推動廢死的行為是正確的,因為他們的努力,而拯救了一條無辜的性命。
  但當法官在其它案子中用判決書告訴人民,因為這個犯人高中成績優良;因為這個犯人殺人的手段不夠殘忍;因為這個犯人的良心未泯……
  所以,他有教化之可能

  免死

  這些人又在何處?

  在現今台灣的刑法制度下,所謂的無期徒刑,其實關到20年上下就可以假釋出獄。
  在出獄後,這些『有教化之可能』的殺人犯,真的能夠照法官所預想的接受教化回歸社會?
  到時候再出現第二個受害者時,誰負責。把當初判決免死的法官抓來一起槍斃嗎?
  再退一步來說,被他們殺死的人呢?就這麼的白白死掉,算他們倒楣嗎?
  看看小燈泡的案子;再看看媽媽嘴的案子…
  那些受害者做了什麼?一個是尚未長大的小女孩,一個是普通的老夫妻。他們有做什麼壞事嗎?
  沒有。
  他們甚至一個和兇手無冤無仇,另一個則和兇手關係良好。
  但他們就這麼的被殺了!
  當法官判決這些兇手免死時,其實就是在反過來告訴死者說:「你們死就死吧,算你們倒楣。」


  我害怕那些殺人犯出獄後,依然再犯;我也害怕我那一天,成了法官判決書中算你倒楣的被害人。
  所以,我支持避免冤獄,但我反對廢死。

08-15 19:25

月巴豆頁 楊伐善
可是我覺得臺灣人比較相信自己的腦補 不相信事實的問題更大

08-16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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