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篇去年的教育新聞冒了出來,
一個老師寫了一個他在班上與學生討論果凍筆的故事。為了方便我們接下來的討論,這裡先整理ㄧ下這個老師提出來的幾個論點。
1:老師看見了學生的果凍筆,知道了果凍筆200元,老師對於學生使用奢侈品感到憂心。
2:老師告訴學生使用奢侈品不見得比較厲害,而不使用奢侈品也可以有不錯的表現。
3:老師覺得小小年紀使用奢侈品會引起學生的虛榮心,而讓學生以後買高價格的東西。
4:老師擔心這樣使用奢侈品會引起比較的風氣,而禁止同學使用,一旦使用就要沒收。
關於這個事件,我們可以從兩個方向討論,一個是對奢侈品的價值觀、一個是學生間比較貧富的現象。
先談談價值觀吧。一直以來,中華民族就有著無數警告人們不要奢侈的警語。不過讓人諷刺的是,這樣的價值觀卻與經濟學背道而馳:假如一個社會中所有人都非常節儉,引起的必然是通貨緊縮以及經濟不景氣。不過,今天就不談這麼宏大的東西了,我們不妨來想想,文中的老師是如何看待的奢侈品。老師舉出的例子包括果凍筆、iPhone、CHANEL、BENZ,這些東西大家都會直覺得與「昂貴」聯想在一起,但是昂貴、奢侈、浪費這三個詞真的有同義嗎?
我們必須承認,在各自的領域,這些東西都有相對其他人比較不錯的表現。CHANEL是我不瞭解的我就不多做評論了,不過iPhone的確比一支五千的手機用起來更順暢、BENZ的耐用程度也會比LUXYGEN好上一截。老師這番言論最大的問題,在於他提出的東西是「昂貴」但「有用」的物件。假如,他們真的比其他的東西好用,那麼為什麼不能賣的比較貴?在現代社會中我們希望有才能的人都能取得比較好的成就,那麼讓比較好的東西擁有比較高昂的價錢有任何的問題嗎?難道只是因為價錢比較高,我們就要把這東西打入奢侈、浪費一類而拒絕購買嗎?我不認為這是正確的,假如一個東西比較好用,而我們負擔的起,也有購買的意願,那麼購買這件事本身不應該受到責備。
再來,我們可以把這個話題更延伸一點。假如是個沒有實用的東西(名畫、珠寶),而有錢人購買了,那就是罪惡嗎?
先說我自己的觀點:我不這麼認為。人過著自己負擔的起的生活是天經地義,有錢不是罪,而有錢又按照自己的興趣消費也不是罪惡。對於他們來說,購買名畫的感覺可能和貧窮人家在午餐家一顆滷蛋的感覺差不多,但是我們不能因為這樣就去批評他們。一個成功的企業家買了一台私人飛機、一個醫生或律師熱愛音響、一個退休的老人喜歡每個禮拜去看一場球賽、一個年輕的上班族喜歡到酒吧去小酌一杯、貧民窟的頑童和他的同伴收集瓶蓋玩遊戲,他們都是在過著他們自己負擔的起的生活。
現代人有時候會對著有錢人抱有著負面的情緒,而這樣的情緒被引伸成仇富,立場不同的人們在這個議題上面互相攻訐,但是卻因此而模糊了焦點。在我看來,與財富相關的罪惡只有三種:第一、靠著不正當的手段取得財富;第二、明明沒有那樣的財富卻打腫臉充胖子,進而累積大量債務;第三、倚仗著自己的財富而去歧視、壓迫別人,或是對世界造成傷害。假如一個靠著正當手段賺錢的有錢人享受著自己的生活而沒有影響到它人,那麼我們也無權去攻訐那個人的生活方式。
第二個問題就實際多了,那就是學生之間比較貧富現象。
其實,在幾年前關於制服存廢的討論中,就有出現過這一個議題。而我當時的態度與現在一模一樣,那就是「靠著禁止、統一的手段,是無法消解歧視的」。
人本來就不是平等的存在,生下來的長相有差別、家庭有差別、財富才能相貌每個都不一樣。而人類也不是能夠接受平等的存在,在不相同的基礎上,總會抱持著一種想要比出優劣的心態。我們不該、也不可能去消解這樣的比較心,我們該做的,是消除這樣的比較帶來的負面心態,也就是所謂的「歧視」與「競爭」。
別說財富造成的歧視了,在校園裡面最明顯的就是長相與身材造成的歧視,醜的與胖的總是遭到霸凌的一群,我們不可能因此規定所有人都得長的一樣啊,這裡又不是韓國!
所以我們可以談談解決問題的手段。有些人認為穿著制服可以避免財富的歧視、這個老師認為禁止果凍筆就能解除同學間的比較。而我個人則認為這種想法就是胡說八道!
講難聽一點,就是要禁禁不完的。
而所有的日常用品、包括手機、鞋子等,都可以輕易的看出端倪。而從日常的閒聊中,只要聽聽誰暑假出國去玩、誰去了高級的餐廳、誰家住在豪宅區,更是搞的一清二楚。你今天穿了制服、禁了果凍筆,接下來呢?大家不能討論旅行、鞋子全部統一、家長不能開名車接送?這一聽就知道無比的荒謬。
講更難聽一點,當胖子和醜人被歧視,你要出錢讓他們抽脂切胃或整形嗎?開什麼玩笑?
也就是說,我們能做的不是「消除所有的不同」。我們不該假裝這是個共產國家、假裝這是個完全公平的世界、假裝所有的差異不存在,這是不應該也不可能做的。我們不能逃避這個問題,而該帶著學生正視這個問題,並且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所以,身為教育者應該做的事情,不是沒收或禁止,而是要從這樣的機會中教導學生三件事:
第一、告訴某些富裕而愛炫耀、歧視他人的學生正確的觀念:你們的財富不是自己得到的而是父母給予的,所以你有錢不代表自己比較厲害,只是因為你有厲害的父母。
第二、任何的差異都不該成為歧視的藉口,就算財富、才能、外貌有所差異,也不該成為貶低他人人格的藉口。
第三、不該因為這樣的比較心而展開競爭,做出超越自己財力能負擔的事情。
這個老師的觀念在某些地方或許是好的,但是他卻採取了不好的手段,也沒能教導學生正確的觀念,然後還把這樣的處置寫成了一篇沾沾自喜的文章,只能說這樣身為個教育者實在太過於傲慢了。
文末順便偷偷預告ㄧ下,明天會開始舉辦小屋150訂閱的有趣(應該吧?)活動,希望大家都能踴躍參與喔X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