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世界的勇者:
在這邊解釋一下,政府是如何壓榨"警"和"消"人員。
別縣市不談,就談咱們台灣唯一不靠海的縣市。
各公家單位,電費+電話費+水費以人頭計算,一個人一個月8百元。這是非常不公平的,很多家機關工作不到10小時,警和消可是24小時在營業。警和消人員,大部分一個分隊約10個隊員,也就是一個月只給8千元。而且裡面有很多要24小時供電的設施,無線電基地台、錄音系統、報案系統,這些都是24小時開著的吃電傢伙。一個月8千是要玩啥?有時案件需要,光電話費就上千元。基本上能壓在一個月一萬元以內都算超級省的分隊了~~超出的電費,只好大家來付~~~全台灣大概也只有警消體系幫公司工作,要幫付公司付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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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