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ed for Speed(極速快感) 一直是EA(美商藝電) 重要賽車產品線,就好像CAPCOM的洛克人或惡靈古堡一樣,專注的結果就是獲得好評,才能一路一直出版新作。
2005年出的Need for speed:Most want (全民公敵) 除了賽車競速外 ,另外加入些許劇情及特別的警察系統。
遊戲模式大致三大類:生涯(挑戰黑名單那幾位)、挑戰賽(和警察比)、自由競速(隨性亂玩)
基本上玩法就一關關破,反正輸了就重來,直到全破為止
全破解出改車後就自己亂改...
(生涯賽就是和對手比,贏了就開走對方的車)
(比賽獲得的錢是日後用來改裝車輛用的)
(賽車畫面)
(自由競速可以自定行程、自選車種,不過前提還是得先解出各種車輛)
劇情來講一下好了,不然一直飆速實在沒啥好講的
大致上是說主角和boss剃刀比賽,但被作弊而輸掉愛車,還被關,遊戲是從結局倒著推到前面的劇情演
此人就是逮捕主角的主要警官─克羅斯
主角出獄後由Mia負責接洽,提供車輛給主角,要主角去報仇boss剃刀
Mia則是Cross的探員,目的是要一口氣瓦解boss剃刀那一票人
隨著壞蛋一一落網,最後就剩boss剃刀及主角
而Mia當然就放了主角(大概兩人互相喜愛對方)
於是Cross就通輯主角了,因為過程中實在撞毀太多警車了
主角就成了全民公敵了(Most want)通輯要犯了...
遊戲最大特色就是除了一般賽車外還得小心警察和測速拍照。
基本上那些黑名單都很肉,都是被玩家巴假的
反而警察都開的比他們快,邊開邊刺激後面一堆警嘀聲,快被追上時還得使一下招術
讓警察翻車或撞壁,搞破壞的賽車還真有犯罪的快感哩....
玩歸玩,可別在路上挑釁警察,別把遊戲的幻想帶到現實裡哦~
下場可不是繳納罰單就可以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