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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沉溺食人魚缸的愛》讀後感想

作者:山梗菜│2017-04-30 20:54:05│巴幣:14│人氣:851
千晴老師的懸疑小說《沉溺食人魚缸的愛》在四月的時候正式上市,非常恭喜老師在尖端出道。

這回同樣用自己的推理系列的人物,以小說的形式來介紹這本書的心得,無可避免一定會有劇透,因此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在實際讀過本書後再看心得。

讀過的朋友就請好好享受這篇小說吧。






「……今天又是沒事做的一天耶。」

偵探助理司馬楚銘把最後一筆委託人資料鍵入電腦後,用無聊的眼神看著外面陰暗的天空。

最近老是這樣子,到公司裡委託調查的工作超級少。旁邊的老闆萬律庭也露出跟助手相同的表情,視線在手中的書本還有窗外來回徘徊好幾回了,不時還敲著鍵盤。

眼前的少女就是這間徵信社的負責人兼唯一的偵探。

她平時會戴的女巫帽現在正掛在一旁帽架上,讓咖啡深棕的頭髮垂在椅背邊讀書,在楚銘眼中看來還滿有氣質的。

順道一提,她是不折不扣的魔女,能力是召喚各種氣候現象。

在外界有「最強的天氣魔女」、「魔女偵探」等稱號,只要本人有意思的話,利用魔法進行案件調查或在辦公室內製造暴風雨也沒問題。

至於在公司的同事間,還有「死戀童癖」、「萬年正太控」等本人不知道的稱號。由此可見老闆在員工之間有多受歡迎。

不過現在員工也只有楚銘一個人而已,所以無法確認是不是還有更多他也不知道的稱號。

「嗯、是啊……」

律庭有點心不在焉地回答。楚銘注意到她手上又拿著新買的小說,這回的書名感覺起來有點充滿病嬌氣息。

《沉溺食人魚缸的愛》



封面上有滴進魚缸水中的鮮血的圖,讓人一看就想像得出是什麼樣的故事。

「那也是推理小說嗎?」楚銘問。

「嗯……看到介紹的時候我也覺得是推理小說……」律庭皺著眉考慮一下:「不過故事主軸,我覺得比較接近探討愛情觀的小說喔。」

「探討愛情觀?」

「女主角把好幾個男人推進食人魚缸裡面,讓食人魚毀屍滅跡的故事。」

「感覺帶著超濃的病嬌味道耶……那麼該不會沒有什麼推理的成分在吧?」

「不,還是有喔。就我看到的內容,最主要的謎題大概有幾點。」

律庭從辦公椅上站起來走到窗戶邊,用手指輕叩玻璃。以被她敲過的點為中心,一團冰冷的白霧逐漸擴散到整面玻璃上。

然後她用手指在上面用女孩特有的秀麗字跡寫下謎題。

「①被食人魚吃掉的被害者的衣物
②威脅女主角弄榆的真兇身份
③智權如何隱瞞殺人的真相」

還沒讀過小說的楚銘當然不明白這些謎題的意思。但律庭已經繼續說下去:

「第一個謎題在我讀第一章的時候,就已經在腦中浮現了。照常理而言,被害者在毫無警戒的狀態下被推進水中是有可能的,但沒有人會自己中了催眠自己把衣服全脫了再讓人推進水中,更何況是推進水族館的食人魚魚缸中。畢竟食人魚再怎麼樣也無法消化衣物呀。」

「那麼該不會是被害人都被迷昏了,衣服被脫光才被推下去……」

「這個謎題才沒有這麼簡單呢!」律庭直接否定:

「雖然謎底馬上就揭曉,但手法非常合情合理而且符合作品的主旨,我覺得是很棒的構思。接著是威脅弄榆的真兇這個謎題。」

她的手指把窗上第一行字給抹掉。

「你還沒看過這本書……沒辦法,稍微捏他一下好了。裡面提到女主角被人跟蹤,而且收到裝著某個男生幻想完然後用過的衛生紙的信封,因此必須先找到真兇。但在答案揭曉前,就有提示藏在前面的段落裡,暗示真兇不是那個男生了。

這個提示藏得很好,身為偵探的我一時間也沒注意到這點,表現得不錯!給千晴老師一個好寶寶印章!」

「妳的角色什麼時候多了老師的設定啊……再說妳又不是別人的老師。」楚銘能吐槽的只有這點。

「最後是男主角智權要替女主角弄榆隱瞞殺人事實時,他做的一連串的行動。但是這裡開始就讓我出現疑問了。

那個阿潔會接近男主角,我覺得還在合理範圍之內,但范亞蘋會主動接近男主角,這邊讓我覺得不合理。因為這個時候身為受害者太太的范小姐已經明白自己的先生可能被殺,結果卻還跑去接近可能是犯人的男朋友,難道她完全沒有考慮過這個人也有可能是共犯的可能性嗎?再說輕易接近嫌疑犯身邊的親密夥伴還講了這麼多話,就等於把自己的行蹤還有『我在調查妳喔』這件事告訴犯人,既然自己都沒有確切證據了,做這種等於叫犯人跟同伴趕快湮滅證據的事,讓我覺得違和感很重。

再來智權既然要頂罪,我覺得只要帶著證物直接去找警察會更快,而且只要洪智權不要把手機交給范亞蘋的話,她應該也不會從裡面的通訊錄找到劉弄榆,接著還害她被警方約談吧?

讓我覺得奇怪的地方有這幾點。」

沒看過小說的楚銘,當然完全不懂律庭在說什麼,他只好轉到別的話題上:

「可是……食人魚有辦法把人的屍體吃乾淨嗎?」

「難得你會想到這麼深的問題呢,馬鈴薯。我也很在意同樣的問題,所以也上網搜尋過了。」

律庭把桌上的電腦螢幕轉向助理,讓他確認上面找到的一篇文章。

http://www.smithsonianmag.com/science-nature/14-fun-facts-about-piranhas-180951948/

「全都是英文的耶。」楚銘皺起眉頭。

「跟食人魚有關的14個有趣事實。」律庭翻譯標題:

「雖然裡面有提到某些像是『有些食人魚是吃素的』的事實,這邊跟小說最有關係的是裡面有提到的第六點,關於食人魚吃人的事實。

根據美國《科技新時代》(Popular Science)科學月刊的文章,食人魚只會在獵物已經死掉或瀕死的時候才會捕食獵物。另外如果食人魚要在五分鐘內吃掉一個體重有180磅的人類,那麼食人魚數量粗估至少要有300至500隻才做得到。但從小說敘述的柱型魚缸的容積來看,應該容納不了那麼多食人魚才對。」

說到這,律庭又頓了頓。

「雖然在南美洲有些人因為心臟病或羊癲瘋跌進河中,然後遭到食人魚啃食的案例,但這些人事實上在食人魚來吃他們前就已經病死或溺斃了。雖然小說裡沒提到被害人被推下去前是死是活,但綜合這點,還是當成被推進魚缸前就被弄榆殺掉了比較合理。

再綜合前面兩點,如果食人魚真的只有十幾隻,沒辦法把屍體完全吃掉的機率會非常大。而且那時弄榆已經離職,不太可能會知道水族館餵食小牛的間隔時間,要是弄榆把人推進魚缸時,食人魚剛好吃過小牛不想再吃東西呢?這樣一來隔天早上殘留的屍體在魚缸裡面跟客人們say hello的可能性會很大喲。」

楚銘也因為現實的食人魚跟電影與想像中的食人魚差太多而愣了一下。

「但是,創作作品裡面本來就會有合理與不合理的地方共存。」

楚銘輕輕拿起那本小說,看了一下:「就像工藤新一被灌下APTX-4869後就變成小孩再也變不回來那樣,這部分設定還是跟故事中其他基於現實法則進行的推理一起存在啊。」

「我知道,所以就當作這間水族館裡的食人魚都是史前品種,或是在核子試爆海域被污染突變的食人魚型怪獸就好啦。」律庭笑嘻嘻地回答。

「又不是哥吉拉!」

「最後來說說結局吧。在最後一章,如果智權跟弄榆都能改過就好了。

畢竟因為害怕結束就要用殺人讓它停留在最後的一刻,我怎麼樣也無法接受這種愛情觀。但這就是小說探討的主題,所以我也不能多做評論。

而且,這部小說還有一個最讓我不滿意的缺點。」

律庭拿起書桌上的杯子與飲料紙盒,接著在杯中倒滿鮮紅的蔓越莓汁。

「你知道那是什麼嗎,馬鈴薯?」

「妳不講我怎麼會知道。」楚銘淡淡吐槽。

魔女這時靠在辦公椅上,像準備品嚐紅酒般輕輕搖著杯子。

「這部小說裡沒有十歲以下的男孩出現。」

楚銘眼睛稍微睜大,確認自己剛才沒聽錯。

「這部小說裡沒有十歲以下的男孩出現。」

「咦?」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兩次。」律庭望著楚銘露出天真的微笑。

「這種內容只講一次我也不想聽。」楚銘摀住耳朵。

如果楚銘手上有紙扇子的話,現在絕對已經朝律庭的頭頂敲下去了。

「如果有十歲以下的可愛小孩出場的話,故事絕對會更有趣……光是想像全身脫光全裸的小男孩被丟進充滿食人魚的池子裡,然後讓食人魚在男孩光滑細嫩的肉體上舔來舔去的畫面……這個畫面感覺很有萌點耶!」

律庭滿意地啜飲蔓越莓汁,嘴角勾起超滿意的微笑。

楚銘無言的表情說明他不知道要怎麼回答比較不會冒犯上司。

「謀殺小孩這種事是絕對不可能寫出來的好不好?」

「那換成未滿十歲的小女孩也沒關係喔,」果汁開始從律庭微笑的嘴角漏出來了:

「讓食人魚在小女孩光滑細嫩的肉體上舔來舔去的話……」

「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都絕對是違反兒少法好不好!」楚銘終於想到能吐槽的話了。

「那限制放寬到年齡大約到十四歲的美少年也不錯……」

「為什麼要虐待美少年啦!再說我只聽過食人魚用咬的,從來沒聽過有食人魚長舌頭會舔獵物這種事!」

「你剛才也說小說裡本來就有合理與不合理的地方啊?」

「剛才明明就只有妳自己的妄想而已吧?」楚銘懶得跟正太控魔女繼續爭辯。

「說到這裡……我剛才想到不錯的宣傳點子了……」

律庭用有些興奮的聲音說著:「如果把我們調查的過程也寫成小說拿去投稿的話,這間徵信社的名氣一定會大大提升,有趣的謎團一定也會滾滾而來!」

「我們的故事跟這本小說相比,只能算三流小說吧。」楚銘無情地吐槽。

「啊、笨馬鈴薯你說什麼?」魔女嘟起嘴巴,上半身從桌前探出來反駁,還想彈他的額頭:「我解決過的案子比你頭上的頭髮還多呢!」

「可是都是些找失物程度的案子吧?真的精彩到能寫成小說的案子目前可是少到一隻手就數得出來喔。」

「嗚……」

無話可反駁的律庭縮回座位上,在深呼吸幾口氣後,最後還是像跑累的小動物那樣無力趴在辦公桌上,哭喪著臉。

「要是委託的案件能快點進來就好了……」


(完)



追記:
上面文章提到的那篇《科技新時代》關於食人魚吃掉一個人所需時間的文章,後來找到了。

How Long Would it Take Piranhas to Eat a Person?(食人魚吃掉一個人會花多少時間?)

就讓各位讀者作為參考。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356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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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2 篇留言

千晴
山梗菜出手,果然是非常嚴謹的推理觀點!

關於兩大疑問:
1. 小說內文直接的解釋,范亞蘋把洪智權視為可能的下一個受害者,所以希望阻止他受害。至於智權可能是共犯的考量怎麼會沒想到呢?還是說她有想到但覺得機會不大呢?或者她覺得只要可能有人受害,就不能坐視不管呢?這個部分真的不清不楚啊
2. 不直接自首,是因為他覺得被抓到比較有說服力,好像也沒有寫出這個部分考量。至於手機號碼不是重點,無論如何范亞蘋都已經知道劉弄榆的住所和身分,警察一定找得到人。

是說 10 歲以下真是相當嚴謹的正太控啊!我吃不太下這麼幼,不過 14 歲可以喔!

05-01 11:37

山梗菜
謝謝千晴老師本人的回覆,我很感動&感謝呢[e36]

亞蘋的部分,如果她覺得智權有可能是下一個受害者(這時智權還沒把手機交給亞蘋),我臨時想到可以用的方法:
亞蘋表明自己不是真正的警察,也收到徵信社的告密,當場要求智權去報警。這麼做的用意是,如果弄榆真的是無罪的,讓警察調查那包衣服的好處就是證明弄榆的清白,這樣子也對她有好處。但弄榆真的殺人的話,那麼智權知情卻什麼都沒做,就是共犯,這樣子就有理由逮捕他。
……不過說不定有破綻[e21]

手機號碼那邊是我一時沒想到,不好意思。哇啊啊啊[e28]

所以,千晴老師也喜歡14歲左右的美少年嗎^▽^

至於500隻食人魚吃一個人類那邊,那個……真的非常抱歉[e3]05-01 12:03
山梗菜
忘記說了,清掉被害者衣服的詭計還有那個用偷沒穿過的內衣來暗示的線索,我個人也滿喜歡的[e12]05-01 12:14
千晴
無論亞蘋自己或智權去報警,都卡在當時沒有證據,或許以雲潔的證詞,警方可能申請到搜索令進去調查,不過亞蘋認為不可能,所以才想自己行動。也許她的想法還是有些牽強

14 歲少年不錯啊,雖然一個長歪也可能很煩人呢,不過一次元中可以有無數美好幻想

05-01 12:42

山梗菜
這樣子嗎,如果亞蘋不信任雲潔的證詞那的確就行不通了……
果然美少年美少女都還是其他次元的比較美好呢[e16]05-01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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