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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文】谷阿莫的被告與道德爭議(先致歉一下,文章從隱藏開啟,會洗到大家。)

兔二:滾你奶奶的 | 2017-04-24 21:59:54 | 巴幣 82 | 人氣 1985

本文引用自此

  兔:補充批判四

  谷阿莫被告了,但先不提那些「道德」爭議,根據現行法規,比較沒有疑慮的是「谷阿莫的剪輯影片,侵犯了電影商的智慧財產權」,但這如何與道德直覺有關?

  我的立場是:谷阿莫或許付出了一些努力,而且的確獲得了觀眾的一些歡笑,儘管如此,反對谷阿莫方訴諸「道德直覺」的批評論證還是很有力道,值得深思,也以免自己誤觸。以下回顧有些人覺得他沒資格享受這些名聲和利益,還必須為影片的各種效應負責的批評觀點。

  • 批評一:因為他的獲利的手段不正當,是「搭便車」,而谷阿莫所「創意評論」的電影,所付出的資源都是自身製作影片的好幾萬倍。
  • 批評二:某層面,谷阿莫「消遣」了這些電影,獲得了「不應該獲得的名聲和利益」。
  • 批評三:谷阿莫誘惑了那些意志不堅定、懶得上電影院和不願花錢的準投機份子,讓她們從道德邊緣墜落,假裝他們付出努力和金錢看過一部電影,而且能很幽默的談論電影本身。
  • 批判四:一部分的人希望谷阿莫得到懲罰,儘管法律途徑只能認定侵權而非道德真有瑕疵,至少谷阿莫付出了代價,有阻嚇作用,以及實現部分公平正義。

  •   綜合這些理由,釐清雙方爭點,這是谷阿莫被反對方討厭的重要理由。至於近日侵權是否證明谷阿莫一無是處?結論,法規上谷阿莫很可能「侵權」,這沒話好說。但是否侵權,代表他做的影片不好笑,創意沒意義,是否是搭便車的小偷?我想大家還會有一番爭論。

     延伸閱讀:
    • 囧星人駐地球大使館,2016,關於某位一支片開價25萬的網紅,http://shintaroreview.blogspot.tw/2016/08/25.html該文回顧了一些谷阿莫的歷史,以及根據這些歷史,對谷阿默的一些言之鑿鑿的批評,值得參考。
    • 一起讀判決,2017,為報導、評論引用著作,是否構成合理使用?,https://casebf.com/2017/04/25/52/。該文以法學角度,回顧「105年度民著上易字第2號」,提供討論谷阿莫案的法學基礎。有興趣者可以詳讀。

    創作回應

    月下灯
    或許可以說,是谷阿莫用偷來的原材料做蛋糕並出售。有些人爭議其利潤該落在受害的供應商中還是谷阿莫中,亦有人爭論要偷多少麵粉才算犯法。

    自己不熟台法,但所有權法應該是通用的。簡言之,是一方面阿谷莫可以接收所有得益,但需要賠償原材料的市售價和受害方的來貨價(原材料補購成本+原材料的期望賣價),而觀眾不得追討捐款。
    2017-04-27 02:47:14
    兔二:滾你奶奶的
    「谷阿莫用偷來的原材料做蛋糕並出售。」
    哈哈,這個例子好熟悉!
    2017-04-27 11:04:53
    月下灯
    自己認為谷阿莫是有實力的,因為其他人不一定能用同樣的材料滿足目標顧客。反過來想,這證明他的目標顧客偏偏愛聽貶毀話,那到底侮辱了作品的是谷阿莫還是讀者本身?

    道德之所以模糊,是因為各有標準之餘認知不一。比方說某一種紅色,有人說它是深紅,有人說是淺紅,也有人說是啡紅,更甚是粉紅、紫色、全黑。是的,道德論壇就如一個大色盤,標準會按各人的認知於同一身系中遊走,或是完全跳脱到另一色系。谷阿莫案亦如是。
    2017-04-27 03:04:30
    兔二:滾你奶奶的
    部分我贊同,有些影響人判斷標準的事物是模糊的,但我認為「道德判斷」要從中隔離。影響人判斷對錯的事情很多,「習俗習慣、法規、感覺、經濟、權力」等,我會特別提道德,強調它不一樣的原因是「道德判斷有普遍性」。

    換句話說,我們討論谷阿莫,除了談他侵權(法規)、談他的作品蠱惑投機取巧的觀眾和傷害某些作品本身(某種後果),這些事情裡面,哪些是「放在任何人身上,我們都覺得對,或者錯,或者難以釐清,只能訴諸習慣或損益比」的事情呢?

    這幾天想了這整個事件,發現有個觀點可以補充上我的本文:

    觀點四:一部分的人希望谷阿莫得到懲罰,尤其是法律途徑,縱使谷阿莫因此敗訴而幣續賠償,也只能說明他侵犯智慧財產權,至於法院判決是否等於認定了谷阿莫的其他道德瑕疵,已經不太重要了。重點是,這部分人認為,谷阿莫付出了代價,至少有阻嚇作用,以及讓大家心理平衡一點。
    2017-04-27 11:12:21
    KeN
    一堆人說的道德什麼什麼的...代理商哪管你道德那些 說白了...他們的重點根本不在影評

    而是谷阿莫的影片來源...看到這麼明目張膽的盜版片網紅還有對岸金援不就一個免費的金庫讓你撿?

    谷阿莫的影片也只是試圖把風向帶離非法來源,片商不是白癡,不會理他這塊

    現在只是看能加多少罪名在他身上能撈多少就撈,因為這官司是十拿九穩的

    別最後讓代理商抓狂動用到301條款美國那邊又買帳的話,到時候連林默娘都救不了他
    2017-04-27 16:14:26
    兔二:滾你奶奶的
    是啊,官司有利益,提告者不見得是為了道德,我也是這麼想的。
    2017-04-27 16:17:18
    夜飄雨
    其實聽完超粒方的分析,我覺得問題最大的是在上映前就出片,搞到一個無法上映,一個提早下檔,所以說先不論對錯和有意無意,我覺得谷阿莫欠廠商一個道歉,這就像東西放在地板上,結果讓人絆倒一樣,就算真的沒有錯,但是不是還是要對受害者表示一下?

    就拿誠實預告好了,雖然有時候很婊,但是做的都是下檔一陣子的東西,反而會引起我的注意力,甚至最後購買,而且這些東西的評價早就都有一定的共識了,糞作不會因此變成神作,神作也不會因此變成糞作

    但在上映前婊就完全不一樣了,這等於人家在上舞台前就以自己的意見封殺,把劇情都講光光了,尤其你的片源又十分可疑,廠商不抓你當戰犯,難道要辭職下台,了不起負責?

    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這對谷阿莫是危機也是轉機,看是要跟這些廠商當朋友,還是繼續當仇人,就看他這次了,我也不太相信廠商從沒跟谷阿莫表示過不滿就直接提告

    為什麼這次廠商要提告?其實就很簡單的一句話

    斷人財路,有如殺人父母
    2017-04-27 16:28:59
    貝爾月銀
    說穿了當然是為了利益才這樣幹啊
    除非忽然有一天連超立方也被告上法度
    2017-04-27 2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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