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的時候,我曾經是辯論社的社員,也參加過幾場的比賽。
至於為什麼會想參加嘛......只是覺得或許可以試著改善某些東西?所以就選擇了這個社團,不過老實說這其實比我想的還有意思。
參加一場辯論比賽光準備以及理解資料就要花上不少時間,不過那過程著實相當有意義,至少比只在學校讀書來得更有意義......
過程中訓練的除了邏輯能力之外還有思想速度、以及能力,還有在各式各樣狀況下的思考能力。
有些人或許不知道規則與形式,我就稍稍講述一下好了,我打的比賽規則是奧勒岡制。
隊伍組成
新式奧勒岡制的隊伍是三個人組成,依照申論順序稱為一辯、二辯以及三辯,各進行一次申論、質詢、答辯,過程中擔任不同職責。大部分比賽中有結辯制度,賽前決定由其中哪一人擔任結辯。
賽程
正方一辯上台申論;反方二辯上台質詢。 反方一辯上台申論;正方三辯上台質詢。 正方二辯上台申論;反方三辯上台質詢。 反方二辯上台申論;正方一辯上台質詢。 正方三辯上台申論;反方一辯上台質詢。 反方三辯上台申論;正方二辯上台質詢。
對,謝謝維基百科。
然後我覺得辯論這東西最有意思的地方就是普羅大眾的認知不一定會成立。
比方說大家都認為:某個死刑犯應該被處以死刑。
然後再辯論的世界卻未必如此,看口才、看資料,才能決定出這場辯論的結果。
因此看的是雙方各持的立場,而堅持自己的立場,不能被對方的想法壓過去,並從對方的說話中尋找破綻處,尋找壓倒對方的方式,這就是辯論。
從中我學到最有意思的就是立場,每件事皆可以有複數種不同的立場,當抱持著不同立場的時候說出來的話就會不同。
因此很多時候事情沒有對錯,看的是立場問題。
很多時候思想打結的時候,抽換立場,轉個方向,不要只是如果是我會.....而改成如果我是對方或是我是誰又或怎麼做,思緒一下就會清楚不少。
大概就是這樣,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