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次的事件是從2/28開始的
又有出現在這“需要審核”的FB社團公然販賣盜圖商品的文章
這人還強調自己是有版權的,請購買者放心
雖然一直都有零星案件,但這次可能是商品做得比較好的關係
反響很熱烈,一堆人搶著要買,光要買的留言就至少有40人以上
詢問版權的大約佔10人左右
然後隔了幾天,大概是她賺了很多,甚至還辦了抽獎活動要回饋大家
按讚數和留言數直接爆表啊!!
如果不看社團名稱,我還以為這是有兩萬人的
盜圖賣家的粉絲專頁呢,他X的管理員和貪小便宜的人們
然後之前還只是幾張幾張的盜圖,這次乾脆一次180張,做成卡片明信片和貼紙大量販售!!
你他X的也太囂張了吧!?
然後因為實在太囂張終於被檢舉刪文,但他們還是能回來發文說要送給粉絲的東西還是要送
表示根本沒黑單啊你們......我看風頭過了或換個ID又可以來賣了
這種事情最大的麻煩是,只要一聯絡上並得知這樣的管道,得到電話或line,以後就能直接跟他買了,所以必須第一時間就要刪掉,不然事後刪也沒用,估計都有40~80名穩定客戶了
怪不得總聽說有些人做網購月入幾十萬甚至百萬,有些人八成是在做這種生意的
不需要付出成本,只需要等拿到訂單請廠商訂製就可以收中間費用,超好賺的
跟畫得要死卻窮到養活自己都有困難的職業漫畫家們相比,感覺真諷刺
還有非常抱歉我之前錯了,實際去檢舉後才知道三年前就取消了第三者檢舉以及獎金制度
所以現在要告只有三種情況可以告:
1,你買到盜版商品,並且提出消費證明和原作者沒有授權許可的證明,可以用廣告不實來提告販賣商品者,可以直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2,如果該賣家違法使用有在台灣申請商標的商標權,可以第三者跟警方報案,警方確認屬實會告知註冊該商標的公司,請該公司進行提告
3,如果你是原作者,發現你的東西被人做成商品來賣,可以拿證據跟警方報案,但必須要原作者主動對抄襲或盜圖者提告才行
然後第三點原作者不會選擇提告的理由上面都說了,也沒辦法
尤其是日本的同人圖,雖然台灣有著作權法第六條保障同人創作的權利
但被侵權的是日本創作者,受害的是台灣創作者
總不可能為了幫助台灣市場,請語言不通的日本創作者跨海來到台灣依法維權吧
而且數量太多了,就算願意來一次也不可能每次都願意來吧
還有如果要檢舉的話不用寄信了,他們說直接打電話給智慧財產警察大隊就好
三、本大隊所屬各偵查隊地址及連絡電話如下:
北部地區 (23156)新北市新店區安豐路66號 電話:02-22150658
中部地區 (40859)臺中市南屯區忠勇路23-7號 電話:04-23890039
南部地區 (80055)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一路130號 電話:07-2362775
還有這是對岸最近火起來的一部關於創作者權益的影片,推薦大家可以看看
雖然台灣侵犯著作權的問題還沒有對岸嚴重,但性質都是一樣的
而且對岸有錢,可以在抄襲氾濫的情況下依然能養活大量原創作者
但台灣沒錢,只要抄襲跟盜圖氾濫起來,文創界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嗯....其實現在也半死不活了...)
如果著作權法防再不改善,到最後台灣文創只會慢性死亡
我覺得這比少給漫畫家助手錢,或著政府文宣抄襲對文創的破壞性要更嚴重的多了
但在新聞上永遠只會看到這些
一般來說高品質的插圖需要職業繪師三四天的時間繪製
然後要畫到能暢銷的程度至少要練十年左右
而那些無恥的盜圖賣家不需要花版權費也不需要任何付出,只要拿到訂單就可以直接用低價販售,這樣台灣的創作者要如何與之競爭?
現在法律上很難處理這件事,不會有人特別注意,大家都當作經常看到的現象覺得習以為常
但其實這件事情背後的嚴重性卻難以預估
說不定很多人認為畫圖不用錢的觀念就是從盜圖氾濫開始的
現在盜圖商品已經隨處可見,他們到底佔據了多少市場?有多少人固定在購買他們的商品?
我想應該沒人知道
我只知道,他們已經囂張到敢這樣賣盜圖商品,身為一名創作者、或重視創作者的人、真正喜愛作品的人,就應該站出來指責他們
雖然很可能還是沒辦法改變現況,但希望總有一天會改變的
所以先從檢舉看得到的盜圖商品開始吧
畢竟實際上台灣注重著作權法的人還是佔大多數,主動檢舉的人也不少,還是很有希望的
我這次只是要說,上次說的第三者獎金檢舉沒有了,還有事情可能比想像中嚴重的這樣
歡迎轉發,希望讓更多的人重視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