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武俠不過是一種文學創作的題材,但是為什麼為視為華人東方文化特有的題材呢?是因為武跟俠的特別概念,再次強調起初俠字並沒有好壞之分,比方戰國的韓非。他說俠以武犯禁,為五蠹之一,是國家害蟲,由這角度來看,俠明顯不太正面。
而俠義小說出現才漸漸扭曲了這種概念,認為俠是一個正面詞,比方教育部詞典,便解釋俠便是見義勇為、抑強扶弱。好行俠仗義,不居己功,這樣的人物,西方絕對有的,比方羅賓漢,所以中文翻譯的稱呼是用俠盜羅賓漢。但是盜確實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不過沒有關係,因為俠本就是可以用暴力破壞法律規則,所以才被批評為『以武犯禁』。只要行動內涵確實為了某種正當的理念,就會被人民稱讚愛戴,所以普遍大眾心中的俠,是不能脫離道義。他跟西方的英雄(hero)不一樣,很多被西方史詩稱為英雄(hero)的人物,他的舉止其實並沒有大義的成份。這表現這東西方的文化不同,西方文化願意稱讚為了一己私欲成就自己的人物。在春秋筆法為主的儒家體系華人社會,他可能會先被罵到臭頭。不過這之間的差異不是我今天的重點,今天要講的是武!
講到武,受到教化意義大於實際功業的春秋筆法影響,大家會想到『止戈為武』。其實這是武字發明很久以後,楚莊王首先提出的謬論,但是因為其志向遠大,更加上創造大同社會乃人人之所樂見,所以止戈為武就變成一種常態解釋。所以武本來的意思是使用暴力屈服他人,也可以引伸為『不』使用暴力來屈服他人的方法。即不戰而屈人之兵為上武,所謂的攻心為上。
不過,很明顯的是我們的金庸大師在架構世界觀時,不吃這一套,因為他一開始就開宗明義講了,他所創造的是一個法治不發達,不得以要使用暴力的社會。你我內心深處其實都能明白,講道理跟守法律縱使在現在,黑社會也是不吃這一套。更何況在更不文明的年代,處於江湖武林這種裡社會呢?說裡,不說黑,是因為它是社會的裡面,並非生活在社會表面的人所能接觸。
就拿大長篇的傑作天龍八部來舉例,看看金庸大師認為武人的範圍跟分佈。段譽所屬的段家,段家之所以習武,可說是要維護政權的一種方式。由正統性來確立國家的繼承人,武藝比普通事物難以快速複製,所以成為一種家傳相徵。慕容家,不用說了,欲顛覆大宋的恐怖份子。以前又沒有槍砲等方便的手持武器,要用暴力對抗國家體制,當然只能從習武下手。這甚至在元朝還變成一種基本的國家政策,禁止南人(真正的漢人)習武跟集會,就是怕被恐怖行動攻擊。而岳老三代表另外一種典型,是惡漢,是那種會拜關公,講究義氣的黑社會,從事不按照法律跟倫理,但是不背離自己心中的義氣。
這不得不順便說說,四大惡人的排行確實有道理,老大段延慶跟慕容家一樣是使用暴力,欲意得國,標準的國際恐怖份子。葉二娘破壞人倫,散佈恐懼,大背人性!(不過新修版稍微有些修正)岳老三,擁有義氣的黑社會漢子,雖然視法律人命於無物,但是仍有他不能破壞的規則跟道理。雲中鶴人品跟做惡規模都最低,不過就是個暴力強姦犯。罪惡大小配上格調,自然是段老大、葉二娘、岳老三跟雲中鶴的順序。
需要靠武藝混飯吃的特定人士,社會階級不是太高,就是太底,確實是普通人不會接觸的層級。其實就是這樣非日常的環境,才適合創造理想性。因為在日常生活當中,要是某人被稱為完人,大多的時候,不是吹牛拍馬,就是欺騙社會大眾。而道德上的完人,若擁有能輕易制服別人的武器而不濫用,這樣的對比,更能突顯人物的性情,得到讀者的好感。
我想金庸大師確實有這樣的安排,天龍八部第二集,桃花林中,喬峰就以「身富武功卻不欺鄉農」的觀點去論說風波惡不是壞人,就代表金庸大師確實以武作為表達品德性情的工具。簡單來說金庸大師的武不只是外在的強大力量,更是能由外而內表達人物性情的描寫重點。
當然我不非僅此,就對金庸大師佩服地五體投地,而是他先建立了這樣的觀念,緊接下來又巧妙的配合劇情打破這個概念。首先陳述著喬峰跟丐幫群雄,以『武力不能濫用』的道理,達成共識,所以更間接刻劃了喬峰善良的性格。然而在阿紫被喬峰打了一掌之後,急需老蔘吊命的時候,喬峰動手搶劫平民藥商了。喬峰在這違背自己讚揚的信念,通常不會讓讀者感受到喬峰之惡,而是感覺到喬峰之急。
這才是金庸大師不同凡響的地方,通常被單純看待為暴力的武,在他筆下,可以全人之德,表人之急。武本來應該是小說中打戲的重點,而金庸大師的巧妙安排,讓武也成為了文戲重心,這才是金庸大長篇武俠小說,真正不同凡響之處。這也是不少創作前輩再三叮嚀之事,真正好的武戲,不可是為打而打,就像戰爭終究要為政治服務,武戲也必須貼切核心劇情。而金庸大師以不打之打的武戲,支援文戲,是種我們值得效法的手法。
執筆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ps:因為小屋寡陋,所以搬移在其他部落格所寫的
文章,以充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