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這幾天都在小屋裡面試圖與七七醬溝通
但是我發現她要馬是跳針 要馬是不願面對 要馬是逃避
他又說了幾句讓我腦溢血的話
「而且板友會檢舉,那表示該文已經引起板友的反感了,你自己看他的標題,從年初的A標題到現在,改了幾次了,內容卻是真心欺騙」
↑8777誠摯推薦
場外有很多的文都是這樣的文 欺騙了什麼?
如果像地震文、放假文一樣 有人亂打出來 的確是很嚴重的欺騙
但是這類的文點了進來 不喜歡出去
或按個BP
是欺騙了什麼???????
場外大多的文都是無邏輯 好笑的梗文
但是就是有你們這類版務 使場外發文越來越侷限 越來越沒梗 你這個梗文殺手
有資格出來說嘴??????
「我不想把自己小屋也變成說教小屋,所以我都跟你們講重點,可是看來沒辦法」
你ㄊㄇ哪裡說教了?
除了逃避 連站規版規都不熟?
「我再說一次大家都認為過了追溯期,違規就沒事了,我這邊告訴你,還是會處理」
看看下面吧
└第六章 時效
└第16條 追訴權自違規行為結束之日起算,三個月內為限,
超過期限則免除其責任。
第三篇 看板自治
│
├第十四章 板規制定與公告
│├第48條 板主有權利與義務參考本站站規與文章管理辦法制定該板板規及罰則。
│├第49條 板規經正式公告即生效,不得因為不知板規而免除責任。
│└第50條 板規與站規牴觸者無效。
「站規我很清楚,去請總管釋義給你聽吧,我說的再多你也繞這話題走」
我現在就是問你 你跟我說要我去問別人?
錯得很明顯就是你耶 ㄏㄏ
最後一句真的是讓我理智線斷裂
「這串文章也爭論好幾天了,你們可以再蓋一次大樓,但是記得不要再這麼做了,要吸引點閱率,內容寫的豐富點,不要欺騙或是違反站規板規,場外板友會支持你們的~」
場外板友會支持你們的~
場外板友會支持你們的~
場外板友會支持你們的~
對拉 ㄊㄇ的 場外巴友會支持我拉
├第十一章 管理人員失職
│├第35條 管理人員意指公開甄選且審查通過的正副板主、無板主小組及總管。
││ (非公開甄選之管理人員則不在此限)
│├第36條 管理人員失職採記點制,最近十二個月內積滿三點者予以卸任處分。
│├第37條 管理人員未經請假報備,連續十四天未前往任職板面者,免除其職。
│├第38條 管理人員未善盡職責(參考各職責表),採申誡、記點或免職處分。
│├第39條 管理人員執法不公、未依板規、站規執法,採申誡、記點或免職處分。
│├第40條 管理人員利用職權之便,從事非正常職務行為,採申誡、記點或免職處分。
│└第41條 管理人員出借帳號者一經查證,一律免除其職。
│
很奇妙的 巴哈姆特並沒有很完善的罷免版主機制
但是只要有一定人數的人連屬
羊總也不能無視吧?
我不認為版務這職位可以輕鬆當上
可以一直不負責任的行使其能力 卻沒合理的方式請其下台
現在很明顯的 七七醬根本沒把站規版規看熟
這樣的人
根本不適合適任版務
所以我在此向大家請求幫忙
一人一個推 一人一個回復
讓我可以藉此向羊總提報
只要不滿的人增加到一定量
羊總不可能不受理或投票
七七現在用版規七四處桶人
版規七是我們投的
我們有著可以投票增加法規的權力
那版務罷免權 應該我們也可以擁有吧?
我為何另開新串
就是因為怕羊總或七七不把上一串當連署文
當成抱怨文
那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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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此串以恢復
此外 請各位不要直接人身攻擊
七七說那違反站規26條
會害你們有危險
這是備份資料
如果以後再有類似事件
我會再次挺身而出
有需要的人可以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