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相隔十年的重逢。
分離那年,我十八歲,她十七歲半。
重逢這年,我二十八歲,她十七歲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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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子我洗過了,也稍微拖了地,情況應該不會太糟……」
老爸喃喃自語,像用雕刻刀刻過的眉頭透著一絲擔憂。
「我說過了,沒關係。」我輕鬆說,從櫃子裡拿出碗筷。
「大不了就睡沙發嘛。媽走之後的這幾年,你越來越像老媽子了。」
「別講得一副你媽作古了一樣,她人可還好好的。」
老爸一臉不以為然,把炒鍋裡的瓜子肉倒進碗裡,砸砸嘴,看著小餐桌上的菜色沉思。
「只是跟你離婚了而已。」
我順手接過裝著瓜子肉的碗,挖苦道。
「哼,反正我早就不喜歡那女人了,她走了倒好,少一個人花錢。」老爸嘴硬地說,「我說楷合,你覺得這樣夠了嗎?要不要我再炒個——」
「夠了、夠了。」
我連忙制止一邊說著一邊重新打開瓦斯爐的老爸。
「我們才兩個人吃耶,你已經煮了五菜一湯還帶甜點。我話先說在前頭,如果你以為我還像高中那時候那麼會吃你可就大錯特錯了。」
老爸笑了起來。
「兒子難得回家的第一晚,當然要弄點好吃的慶祝慶祝,你以為這麼豐盛的晚餐我常吃啊?有一半是因為我自己想吃。」
我苦笑,添了兩碗飯,坐上小餐桌邊的高腳椅。
以前大家都還在的時候,全家都是在圓形的大餐桌邊吃飯。我們三兄弟、老爸、媽、奶奶,還有住在兩條街外老爸的同事老鄭偶爾也會來搭伙,那時候可是這間房子的鼎盛時期。
後來我們三兄弟一個接一個北上唸書、奶奶過世,老媽和老爸離婚跑去雲遊四海去了,這間三層樓的大房子只剩下老爸一個人住,大餐桌也幾乎不用了。
「來,陪你爸喝一杯。」
老爸飯都還沒吃一口,迅速地從不知道哪裡拿出紅酒和酒杯,一臉嘴饞似在櫃子裡翻找開瓶器。
「我不喝酒。」
我提醒他,伸出筷子夾了一塊紅燒豆腐。
嗯,真好吃。
「啊,對喔。」他臉垮下來,「就一杯,一杯就好。」
我嘆了口氣,接過酒杯,往杯子裡斟了連要說一湯匙都嫌少的量。
我伸出酒杯,跟老爸那裝了接近半杯的高腳杯輕碰,一飲而下。
即便是從來不喝的我都可以嚐得出這是一支毫無疑問的好酒,也不知道老爸收著多久了。
「剩下就用水來陪你。」
我拿起水壺,在酒杯裡面倒了半杯水。
「怪了,為什麼生了三個兒子結果沒半個會喝酒?唉,真希望有一個能陪我喝酒的兒子啊。」
「不要發牢騷了,你也不想想你年紀多大了,少喝一點吧。」
話雖這麼說,不過我也知道老爸其實沒什麼機會喝,所以我把青椒牛肉推到他前面,那是他非常喜歡的下酒菜。
不曉得有多久沒有吃到這麼豐盛的晚餐了,我很想找時間閉上眼,細細緬懷一下這些懷念的味道,可惜我的筷子完全停不下來。
老爸退休前在軍營裡面當廚師,廚藝自然非常高明。別說這樣幾道菜,就算要弄出幾十人吃的份量我想都不是問題,從我有記憶以來家裡就一直由老爸掌廚,我甚至不知道媽到底會不會做菜。
當我進攻到最後的冬瓜排骨湯時,突然想起一件事,抬頭對正在剔牙的老爸開口。
「我明天下午要出門一趟,建群他們約我出去聊聊天。」
老爸神色詫異,牙籤在他嘴裡轉來轉去。
「對喔,我聽你提過,高中……同學會?」
「不是同學會……」我有氣無力地說,「就幾個老朋友聚聚,三五人吧。」
「啊,我懂了,你要我借你車?」
老爸從眼鏡上緣看著我,露出玩味的笑容,看著我的表情就像我仍然是那個高中小鬼一樣。
即使眉毛和鬢角已經班白,魚尾和抬頭也漸漸露出來,但他的眼神依然像年輕時那般精明幹練。
「不用。」
我一口氣把湯喝光。
「建群會來接我。南部的交通我才不敢開車哩。」
「放屁。」老爸縱聲大笑,「你當年無照駕駛撞到人還是我去警察局帶你回來的,我可沒忘啊。」
我皮笑肉不笑地「呵呵」兩聲。
我也沒忘記那天過後我的屁股上就多了兩道被皮帶抽出來的疤。
老爸若有所思地搔著他退休後才留上的短鬍子。
「我說啊,你們高中同學差不多也該到了可以辦同學會的時候啦,畢業十年有了吧,怎麼都沒聽你們辦過。」
「對啊,不知道。」我敷衍地說,拿著我的碗盤站起身,「可能在等某個人起頭主辦吧,大概……要我順便幫你洗嗎?」
「嗄?喔,謝啦。」
他回過神來,拿起他的碗筷和酒杯,越過桌子遞給我。
不是沒辦,是我不敢去。我苦澀地想。
我打開水龍頭,開始往碗盤上擦上洗碗精的時候,老爸的嗓音從我身後傳來。
「我該牽肋眼去散步了,你想一起去嗎?我可以等你。」
即使不回頭,我也可以猜到他從櫃子裡拿出肋眼的狗繩的樣子。
自從我們兄弟出去外面住、老爸跟老媽離婚後,這間偌大的房子就只剩老狗肋眼陪著他了。
我記得肋眼是我十四歲那年,一個親戚送給我們家的,那時候老爸還很厭惡那隻成天叫不停的小狗,卻怎料得到十年後只剩牠守在他身邊。
當初肋眼剛來的時候不過巴掌大,轉眼間已經是老狗的年紀了。
如果哪天肋眼走了,老爸一定會很難過。
「不用,你去吧。別走太遠啊,你已經喝茫了,我可不希望大半夜還得跑出去找走失老人。」
「你放屁!」
老爸怒罵的聲音從門廊傳過來。
肋眼的吠叫聲逐漸遠離後,四周陷入了沉寂的靜謐,只剩下水龍頭的流水聲,還有我手上碗盤互相碰撞的聲音。
我自忖並不是一個害怕孤單的人,甚至很多時候我還因為可以自由自在亂晃而慶幸著孤單的生活。
但那只限於在我那十坪大的公寓裡。
這幢房子對一個人來說,確實太大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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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開故鄉大約十年。
期間當然不是完全沒有回來過,大多數的除夕和中秋我會回來住個一兩天,陪陪老爸和偶爾出現的老媽,不過很快的就以店裡沒人照顧為由趕回台北去。
像逃難一樣。
畢業以後我坐了幾年辦公桌,在一次契機之下,跟現在的合夥人開了一間介於早午餐廳和西式咖啡館的西餐廳。我靠著學生時代訓練出來的技術擔任店咖啡師和店長的職位,我的合夥人則是負責廚房和採購的部份。
幾個熟稔的客人、包涵工讀生總數不超過十人的同事、輕音樂、歐式三明治和咖啡香,這就是我這幾年來生活的全部。
雖然我和那個老夥伴相識也算有段時日了,但我們很有默契地從來不談跟店裡無關的其他事情。不談過去、不談生活、也幾乎不曾在除了店裡以外的地方碰面。
只是就這樣地,做好分內的事,僅只於此。
下午下班後拜託廚房做一些三明治或漢堡,或是到附近的商圈吃點東西,入夜後就開著保養還算良好的日產二手車回到我那個舒適的小公寓。
看電影、聽音樂、上網、喝咖啡,時間到了就準備睡覺。
沒有稱得上關係密切的朋友、也沒有店休時能約會的對象,不會有誰來過問私事、也不會有誰來傾訴心事。
就像是被世界遺棄一樣自由。
我想這樣的生活也許會被大多數的人稱之為「無聊」吧。
但是這對我來說卻是最恰當的舒服。
「……合,喂,楷合,我們到了。」
建群的嗓音把我拉回現實。
我睜開眼睛,才發現車子已經熄火,他也不知道在何時把安全帶解開了。
我發出沒有意義的呻吟,算是應答,扭動有點僵硬的脖子,眨眨眼。
「昨晚沒睡好?」
建群皺著眉頭,仔細地盯著我的臉看,看來我剛剛在車上似乎短暫地睡了一下。
「是啊,有點時差。」
我隨口說,打開車門。
「哦,難怪——你騙誰啊!」
我和我的老朋友們相約的地方是一間十年前還沒有的連鎖咖啡店,這裡原本是一間獨立超市,但是隨著便利商店和大賣場壟斷市場,這類型的超市或收攤或轉行,現在在這座小城市已經漸漸看不到了。
身為一個有咖啡師執照的歐式簡餐廳老闆,除了多年以前開店準備期常常跟合夥人跑進台北各大連鎖咖啡店偷偷觀察他們的經營模式之外,我已經很久沒有進入這類連鎖店裡了。
並不是因為同業相輕那種略帶自負的理由,單純只是因為如果要喝咖啡我自己煮會更省錢。而且說句老實話,當一天有八小時必須站在磨豆機和咖啡機前面,自己家裡又有終日不散的咖啡香氣,要再另外出門喝咖啡的欲望會變得很低。
建群走在我前頭,率先推開店門,門上的風鈴輕輕作響。
我另外兩個老友就坐在距離門口不遠的桌子邊,兩人都沒注意到我們,各自划著手機。
因為我的職業特殊,連假期間沒辦法休息,所以我們店裡通常會在連假前安排一段長假,比別人還早幾天享受假期,也好迎接連假帶來的龐大人潮。
這樣的安排有好有壞,壞處在於我休息的時候大多數的老朋友都在上班,即使有時間也沒有人可以約出來敘舊。
這次的店修,建群和另外兩人剛好有空,已經算是非常好的情況了。
看見好久不見的他們的臉,我忍不住露出一絲笑意,連忙皺了皺鼻子,假裝在舒展臉部肌肉。
即使我長年不敢回家鄉,但是並不帶表我不想念我的老友們。
常有人說,高中時期的朋友感情最好、也最長,這句話在我身上是個絕佳的佐證。
我對自己乖僻的個性多少有點自知之名,所以這段關係我可以說再珍視不過。
「喲,林偉、彥軍。」
建群帶著我走向他們,舉起手打招呼。
比我記憶裡面又更加成熟一些的兩人抬起頭,隨即綻開笑顏。
「天啊,總算來了。」
身材依然壯碩的彥軍開懷笑著,站起身,給了走近的我一個粗魯的擁抱。
「好久不見,兄弟。」
「是啊,好久不見。」我也笑著,拍了拍彥軍壯碩的肩膀,「多久了……三年?」
「我哪知道啊。」
他大笑著,跟著我和建群一起坐下。
我從桌邊放著吸管和衛生紙的小架子上拿出設計相當精美的菜單。
菜單上的飲料相當多,除了咖啡還有不少茶類。
雖然我們店裡也提供紅茶和奶茶這種基本的茶類,但是水果茶倒真的超出我的能力範圍了,我是不是也該學學怎麼泡茶?
「一來就在研究菜色,不愧是業界人士。」
也許是看見我審視菜單的樣子過於仔細,林偉裂嘴笑道。
「抱歉,職業病。」
「我來杯拿鐵好了。」
建群瞄了一眼咖啡的欄目,幾乎沒什麼思考就回答。
「那你呢,咖啡王子?」我身旁的彥軍輕鬆調侃我,其他人哈哈大笑。
「我來這裡點咖啡好像有點蠢。」我也笑了起來,「就水果茶吧。」
「你們店裡怎麼樣,還過得去吧?我不久前有看到雜誌上有你們的專訪。」
幫我們點完單的可愛服務生離開後,林偉用揶揄的口吻問。
「還可以,今年生意挺不錯的,應該算上軌道了吧。」我隨口回答。
「你那個合夥人呢?叫什麼來著,你那麼難相處,不要嚇到人家。」
建群笑著說,他是幾個朋友裡唯一曾經來過店裡作客的人,也只有他見過我的夥伴。
我哼了一聲。
「很好啊,越來越得心應手了。我們這幾個月有考慮再多請一個廚子,不然廚房實在忙不過來——」
「哎唷,賺錢了是吧,咖啡王子。」
彥軍大咧咧地笑著。
「請幾個老朋友喝杯飲料,不為過吧?」
「等你們哪天來台北,我關店讓你們喝。」
彥軍動作誇張,整個身體向後陷進沙發裡,口氣做作。
「哇,口氣這麼大,真的是發達了哪。」
「我告訴你,別小看這小子,他那間店真的搞得還不錯,搞不好再過兩年他就會是我們之間收入最高的人了。」
建群笑著說,雖然他對於咖啡懂得不多,不過店裡的裝潢和餐點曾經獲得他的盛讚,從那次起他就一直找機會推銷我。
「不敢不敢,」我笑著說,「我哪比得過彥軍船長。」
「喂,我是賺苦命錢啊,不信我跟你換,你也到船上住個半年試試,收入再高都不合成本。」彥軍一臉受不了地盯著我說,「我還巴不得能開間店泡泡咖啡咧,說不定還能泡上幾個大白天老公都去上班、剩自己一個人到咖啡店附庸風雅的深閨怨婦,嘖嘖,那些女人都餓如狼虎啊。」
我們所有人都哈哈大笑。
彥軍從海事專科畢業以後,就找了一份跑商船的工作,過著半年跑船、半年休息的生活。雖然他一直跟我們說船務很辛苦,不過也從沒否認薪水相當優渥。
建群和林偉兩人現在都在家鄉的學校當老師,是我幾個熟稔的朋友裡少數沒有到外地發展的,也多虧如此,他們才能夠一聽見我回鄉就約我出來碰面。
我們聊著近況、互相調侃、互相開玩笑,就像高中時一樣。
建群現在跟以前一個教過我們的老師坐在同一間辦公室、林偉今年年底要結婚了、被公司外派到中國的博元聽說正在跟一個非常漂亮的中國女孩交往、以前跟我們玩在一塊的琳穎懷孕了……
很久不曾這麼盡興,很久不曾如此放肆地大笑。
這些年我一直畏懼著高中的那段日子,除了少數幾個人,我用盡一切心思遠離那三年的一切人事物。
就連母校,我也從來沒回去過。
十年了。
這十年間我從來不曾回故鄉超過三天,如果現在的我可以選擇在這次休假回老家一整個禮拜,是不是也意味著我能夠跨過那個多年來一直懼怕的門檻?
是不是也可以……
聽彥軍講完一個他在秘魯港口嫖妓的故事,害所有人都捧腹大笑後,我們陷入了一陣短暫的靜默。
但是每個人嘴角都還是留有一絲笑意。
「啊,對了,楷合,我聽到一個消息你可能會有興趣。」
建群用湯匙輕輕攪拌他的拿鐵,用一副稀鬆平常的口吻提起,但是雙眼卻小心翼翼地盯著我。
他似乎想藉著剛才的氣氛順勢往下說,但是我隱隱約約感覺事有蹊蹺。
我抬起一邊眉毛。
「什麼事?」
然而話一說出口我就後悔了。
不知道為什麼,我發現我猜得出他要說什麼,那是我多年來一直避免的話題。
而他的下一句話就立刻證實了我的猜測沒錯。
「我聽說,梓燕這幾天也回來了。」
四周的聲音嘎然而止,全世界好像只剩下我的心跳聲。
即使過了這麼多年,這個名字對我還是有如此大的影響力。
「喂,建群,」彥軍皺眉開口,嗓門有點大,「你幹嘛到現在還要提起那個女人?」
林偉臉上的笑意淡了下來,他用警戒的眼神輪流看著我們三人,好像生怕我們會突然打起來一樣。
「沒什麼,我只是覺得楷合會想知道。」
建群的聲音很冷靜,那語氣就像是在討論哪個我們遺忘許久的老朋友,而不是我曾經的女友。
彥軍回過頭來,帶著半是疑惑、半是擔心的表情望著我。
我乾笑兩聲,裝作一派輕鬆地聳了聳肩,盡力掩飾我內心的動搖,但就連我自己都覺得我演得很爛。
「不會啊,沒……我沒什麼興趣。」
我那一片混亂的腦袋只能吐出這樣一句違背內心的話。
僅僅只是一個名字,不過就兩個字而已,輕易地就把我的內在破壞得支離破碎。
突然間,某種這幾年來一直安穩收在內心深處的怪物突然躁動起來,膨脹著想要衝破我關著牠的小房間。伴隨那怪物的出現而來的,是害怕、期待、興奮、緊張。
還有,一股好久好久不曾感受過的甜蜜和酸楚。
我一邊咒罵著沒出息的自己,一邊靠著只剩下薄薄一層的理智按捺著向建群繼續追問下去的衝動。
我努力強迫自己的呼吸能夠順暢一點,等到我回過神來,我發現放在桌下的左手正在用力捏緊自己的大腿,但是疼痛的感覺卻離我非常遙遠。
十年來,我一直避免自己想起梓燕。
準確地說,我不敢想起她。連用社群網站搜尋她的名字都不敢。
但是,在無人的深夜裡,我卻夢見她無數次。
無數次夢見自己變回當年那個少不更事、無憂無慮的少年,無數次夢見她的笑臉、夢見她的笑聲。
每天睡前,內心某個我從來不願承認的部份都會小聲地祈求,希望今夜能夠夢見梓燕。
驚醒後短暫的彌留之際,我每次都渴望能夠回到夢裡,一邊弭平傷痕累累的內心,一邊等待著意識清醒,然後淡忘令我緬懷不已卻痛徹心扉的夢境。
問吧,快問吧。
某個聲音在我耳邊悄聲說。
一直以來害怕的、卻最想知道的事,關於她的事。
「……」
但是,問了又能挽回什麼呢?
建群盯著我,我從以前就覺得他那清澈得詭異的視線可以把一個人給徹底看透。
半晌後,他閉上眼。
「好吧,那就當我沒說。」
他乾脆地把這個由他自己提起的話題擱下,拿起他的咖啡杯,悠閒地喝了一小口。
我也拿起我的杯子,喝了幾滴熱水果茶,但是卻完全嚐不出味道。
林偉靜靜地看著我,而彥軍則一臉摸不著頭緒,一下看看我、一下看看突然非常專心研究起咖啡杯的建群。
我們四人再度陷入沉默,但這次沉默卻很沈重。
「說到這個……」
林偉慢慢開口。
「這幾年的同學會,梓……楊同學她從來沒有來過。」
他盯著我的眼神似乎意有所指。
「你怎麼知道?」彥軍粗聲粗氣問。
「如果你現在去翻應該寄到你電郵信箱裡的同學會邀請函,你會發現我是同學會的主辦人。」
林偉冷冷地說。
「喔,好吧……」
彥軍摸了摸鼻子,縮回他的椅子裡。
林偉看著我,慢慢地開口。
「那個時候,你們到底怎麼了,你和楊同學……」
我閉上眼,雖然我早就料到這個問題遲早會來,但我的呼吸還是不爭氣地急促起來。
「哪有什麼怎麼了?」
彥軍瞪大眼睛,大聲說。
「那女人劈腿啦,不是嗎?還在跟楷合交往,結果卻跟學長勾勾答答,搞得大家都下不了台。那時候要不是你們幾個白痴抓著我,我早就過去給那個對別人的女朋友毛手毛腳的混帳一點教訓——」
「彥軍,夠了。」
建群制止他義憤填膺的獨白,頭也沒抬。
林偉不理會彥軍,身子往前坐了少許。
「楷合,我認為……」他舔了舔嘴唇,似乎在謹慎的選擇措辭,「我認為你應該把當年的真相說出來。我、我們從來沒逼問過你這件事,因為我們知道最傷心的是你。但是現在已經過了十年,是時候該……你知道……」
我拿著幾乎沒喝過的水果茶,慢慢張開口。
但是話語到了嘴邊,卻只剩無聲的吐息。
良久良久,他們只是等著我。連彥軍都安分地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喝著他的冰奶茶。
我閉上眼。
「……我覺得,當初到底發生什麼事,現在已經不重要了。」
我的聲音虛弱得連我自己都嚇了一跳。
明明已經過了十年,但是這件事卻依然揮之不去。
林偉嘆口氣,苦笑著點頭。
「是啊,確實已經不重要了,過太久了。其實我早就已經忘了那時候到底發生啥事,只剩一點點模糊的記憶。但是楷合,哎,我希望你也……」
他猶疑著。
「我們希望你也能夠忘了。」
建群幫林偉把話說完。他沒有看著我,依然在玩賞他的咖啡杯,而他身旁的林偉像鬆了口氣一樣。
我當然知道他們指的是什麼。
「……我知道。」
轉瞬間,我好像變回十年前的高中生,好像這十年來的經歷都不存在。
稚嫩地、彆扭地想要把某個疙瘩連根拔除,但卻怎麼也清不掉。
¢
「我在這裡下車吧。」
「咦?」
駕駛座上的建群驚訝地轉過頭看我,他扭頭的速度之快讓我不禁擔心起他的脖子。
「這裡?這裡離你家還有段距離——」
「我知道。」我難堪地一笑,「不過,我想稍微走點路,我現在有點……心煩意亂。」
建群發出一陣理解般的咕噥,嘴角帶點同情。
他把車開向路邊,拉起手煞車,轉過頭跟我面對面。
「聽著,楷合,剛剛的事,我很抱歉。」
「呃,不,這不是你們的——」
他舉起手打斷我。
「我希望你能瞭解,我們不是想逼你或幹嘛。但是,那件事到現在已經經過十年,早就應該事過境遷了。那是十八歲的我們經歷過的事,現在二十八歲的我們應該要能一邊笑著、一邊回憶:『啊,是啊,當時好像發生這麼一件事。』」
建群看著我。
「但是我們沒辦法,你沒辦法。也許你會對於我們明明只是旁觀者卻侃侃而談而感到生氣,但是這可不是昨天發生的事,楷合,十年過去了,你也早該變成像我們一樣的旁觀者,而不是還糾結著在泥沼裡,連同學會都不敢來參加。」
雖然不想承認,但他的指摘完全正確。
如果我站在他的立場,我也會這麼對我自己說。我不甘願地想。
「就像剛才林偉說的,說穿了我們幾個對於當年的詳細經過早就忘了,沒有人會記得,即使現在去同學會,也不會有幾個人記起你和梓燕那時的風波。但你卻……」
他嘆口氣。
「你應該要走出來了,楷合,你不能一直讓這件事埋在你心底。」
我垂下眼。
「我知道,謝謝你。」
他的露出哀傷的微笑。
「多約約會、多認識其他人,從現在開始淡忘吧。」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下半年可能得去台北開個什麼鬼研討會,到時候再通知你,好好準備招待我吧,我要最好吃的餐廳和最貴的酒。」
我露出笑容。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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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在家鄉的街道上。
慢慢地走,反正我不急。
雖然建群說距離我家「還有段距離」,但其實也只是徒步大約三十分鐘左右的路程,就算我的腳步放得非常慢,頂多四十分鐘。
我家位於市內車站的後站附近,乍看之下雖然是城市的邊陲地帶,但其實從車站的後站走到前站就是市中心鬧區,生活機能算得上相當方便。
我和老朋友碰面的咖啡店在市中心的精華地段,如果以開車來說,必須要沿著環狀道路繞一大圈才能抵達我家。但如果是走路,可以直接穿過車站,從後站出口出來,距離幾乎砍半。
時間接近黃昏,雖然太陽還很明亮,但我想大概再過不到一個小時就會天黑了吧。
放學的學生、工作時段比較早的通勤族漸漸往車站聚集,四周隨處可見悠閒的學生和年輕人四處亂晃,打發這一小段入夜之前的休息時光。
作為一個城市交通的中心,車站四周除了商圈以外,還有一群不可小覷的產業——補習班。
我不曉得是不是全國的補習班都群聚在車站附近,但至少我生活過的兩個城市皆是如此。
很多年以前,我也曾經在這裡補習。
離開家鄉的這幾年,很多建築和設施都變了,但是放學後趕著上補習班的學生們倒是跟我們那個年代一模一樣。
同樣的那幾套制服,代表著市內幾所學校的學生。聽著音樂獨自悠哉慢行的人、勾肩搭背的死黨、一群人吵吵嚷嚷的小團體,以及儘管牽著手、兩人間卻相隔著微妙距離的情侶。
看著從我身邊走過的,含羞帶怯的年輕情侶,我不禁一陣苦笑。
接近了站前圓環,我不經意地抬頭,回過神來才發現自己的視線看向中間隔著六線道的對向。
那是一間規模不算小的書局,從外頭的裝潢來看,應該是專賣文具和參考書。
但是十年前,我還在唸書時,那棟房子並不是書局。
那裡原本是一間名叫「波盧提」的義大利麵專賣店,因為低廉的價格和大份量受到我們那個時代的學生歡迎。
學校放學之後到補習班開始之前的時段,波盧提的店裡總是擠滿了打算快速解決晚餐,準備轉戰補習班的國高中生。
那奶油培根義大利麵的味道,我至今都還記得。
我也記得青醬燻雞焗烤的味道。
那是梓燕最喜歡吃的。
¢
那年冬天,我十七歲,和梓燕交往半年。
「欸。」
梓燕用手肘頂了頂我。
「幹嘛。」
我滿嘴義大利麵,口齒不清地回應。
「你看這個。」她興致高昂地把手機湊到我的鼻子底下。
喂,妳擋到我的義大利麵了啦。
「這什麼?」
我看著世界最大的影音網站播放介面,狐疑地問。
「你看就知道了嘛。」
我面無表情地看著她。
「快點啦,拜託嘛。」
她噘嘴,視線微微往上,嬌俏地一笑。
糟糕,心跳漏了一拍。
她是不是已經知道只要她露出這種表情我就會無條件答應她任何事?
嘖,身為男人這種生物真可悲。
我嘆口氣,接過她沒有任何裝飾和污痕的手機,而她則拿起我的叉子,偷吃了幾塊我的白醬培根。
那是我要留來最後吃的耶……
我按下播放鍵,看幾秒我就知道那是什麼了。
畫面露出一隻毛茸茸、看起來是屬於西洋人的手,握著一個矮胖的咖啡杯,杯子裡面裝著大約五分滿的咖啡。而那個人的另一隻手,則拿著一口鋼製的尖嘴杯,後來回家查過以後我才知道那是叫做奶泡壺的工具。
那口奶泡壺被拿得高高的,從上而下,朝咖啡杯裡倒入純白色的濃稠奶泡,期間操作者的兩手不停互相轉圈、擺動,當奶泡壺裡的奶泡倒盡後,咖啡上出現了一朵漂亮的白色愛心。
這是被稱作拉花的花式咖啡技術。
我抬起眉毛。
「怎麼樣?」梓燕露出期待的笑容。
「嗯,很酷。」我點點頭。
「對吧!」
她開心地說,拿回她的手機,把播放條拉回最左方,打算重頭再看一次。
「真的超帥的,等考完大考我們一起去學好不好?」
我一拿回我的叉子,就重新把義大利麵塞滿我的嘴巴。
嘴巴裡塞滿東西的感覺真好。
「可是,妳有在喝咖啡嗎?」我反問。
「我們可以學著喝啊,」梓燕一臉受不了地看著我,「你不覺得喝咖啡有一種感覺,該怎麼說……」
「假掰的文青。」
「對對對,一種很有格調的感覺!」她興高采烈地說。
她是不是沒發現我在損她?
「退一萬步來說,就假設妳真的學會喝咖啡。」我把義大利麵吞下去,理性地解釋,「可是拉花這玩意只是一種花式的手法,平常喝咖啡根本就不會去搞這套,一點也不實用。」
雖然我自己沒什麼喝,但媽還蠻愛喝咖啡的,每天至少要兩杯起跳,比較基本的知識至少我還有自信。
梓燕嘟起嘴。
「你很無聊耶,我又沒說要實用,你不覺得拉花很浪漫嗎?」
「浪漫?在哪?」
「嗯……」
她用手撐著頭,目光像是望向遠方一樣,雖然她面前只有餐廳略為泛黃的牆壁。
「每一杯拉花咖啡都是獨一無二的。」
「嗯,然後?」
「不會有同一杯咖啡拉出同一朵花或愛心。」
就算是同一個師傅的手也不可能精確地每個動作都完全一樣,這我曉得。
「所以?」
「嗯……一個人在一杯咖啡上拉出一朵獨一無二、只屬於那個人的愛,然後讓另一個人喝下那杯獨一無二的咖啡。這不是很浪漫嗎?」
她露出笑容,令我癡迷。
「怎……怎麼樣?」她有點膽怯地看著我。
我眨眨眼。
「哇,妳說得頭頭是道耶,夠假掰,這樣應該算是一個合格的文青囉。」
「喂,我很認真欸」
她用力捏著我的手臂。
我笑了起來,她也笑了。
我站起身,拿起書包和外套。
「行,考完大考妳要幹什麼我都陪妳,可是妳可不要忘了,再過十分鐘我們還要補習。」
「十分鐘?糟糕,這樣會不會來不及?」
「所以快跑!」
那天夜裡,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電腦,把所有能找得到的拉花教學都看過一遍。
兩個月後的某天,在我百般懇求之下,老爸以壓歲錢和生日禮物為代價,幫我買了人生中第一台咖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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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嘆口氣,沒來由的感到一陣惋惜。
不只是當年我們最愛的波盧提餐廳,車站四周絕大多數的店家都跟當年不一樣,甚至車站本身都已經改建過了。
十年太長了,真的太長了,所有的一切都變了,但我卻沒有參與到。
如果當年我的高中生活結束的方式不是那麼悽慘,我是否會留在家鄉?
如果那時候沒有跟梓燕分手,我們現在會不會……
我依依不捨地看了原本是波盧提的那棟房子最後一眼,轉身繼續朝車站的方向前進。
但,我甚至還沒起步,她的身影就映入我的視角。
我連心理準備的時間都沒有,簡直就像命運充滿惡意的玩笑一樣。
她就在那裡,站在我眼前。
大約十公尺,那就是我和她之間的距離。
她好像一直都在那裡,卻又好像才剛剛站定。
那雙跟我記憶裡一模一樣的漂亮眼睛,似笑非笑地,直直望著我。
她的手輕鬆地附在身後,站姿就跟十年前等待著約會遲到的我一樣,絲毫沒有改變。
那頭平時烏黑、一被陽光照射就會變成棕色的頭髮剪成我再熟悉不過的鮑伯頭,髮尾輕盈捲翹,恰巧遮住額頭和耳際,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瀏海總是稍微偏向左邊,看起來非常可愛。
她的眼睛又大又亮,眼角稍微有點上翹,是一雙初識時,會讓人覺得她嬌媚而聰明的眼睛,但是相熟之後,卻能夠在那雙眼睛裡找到如水的溫柔和天真爛漫。
儘管沒有化任何妝,嬌小的鼻樑和雙頰還是跟以前一樣毫無一絲瑕疵,看起來像是白色凝脂一樣吹彈可破,然而我知道,輕輕捏著就會發現那是非常柔軟而且溫暖的臉頰。
淡淡薄唇的弧度非常漂亮,湊近看會讓人想用手指去撫摸,但這時她總是會笑著咬下不規矩的手指。
她穿著介於白色和淡黃色之間的女用T恤和單寧布短褲。就像她一貫的風格,非常簡單而輕便的衣裝,但卻可以將她的身形勾勒得完美而誘人,十個男人有十個會回頭,而且十人當中有十人會看得入迷。
雖然身穿著女孩款式的衣著,不過她潔白完美的長腿下踩著一雙充滿女人味的白色繫帶涼鞋,優雅而充滿魅力。交往過了很久以後才聽說,那是她為了第一次約會纏著要姊姊幫忙選的,當年那個還是少年的我,非常喜歡那雙鞋。
她的手上提著一個小巧別緻的深藍色四方形提包,大小比一本小說還小,只有一層夾層,拉鍊上圈著皮革製的手環,讓她可以把包包圈在手腕上,而不是提著。如果我沒猜錯,我想那個包包裡面跟當年一樣只放著三樣東西,錢包、手機和衛生紙。
我不禁感到一陣暈眩。
她的裝束跟十年前、我向她告白後的十一天後、她給我回覆的九天後、一個太陽被雲朵遮蓋的星期六下午、我們第一次約會時,一模一樣。
我不可能會忘記。
四周的光景不再有意義,我的視線完全被她擄獲。
但即使身處在這種狀況下,我僅存的意識還是注意到了不對勁的地方。
不管怎麼說,她的容貌都太年輕了,即使整體給人的感覺可以藉由穿戴來調整,也能夠搭配出跟十年前一樣的裝束,但那也絕對不可能是二十八歲的容貌。
她的長相跟我記憶中一模一樣。
就像時光不曾在她臉上留下任何痕跡一般。
我無意識地開口呼喚,然而直到我聽見自己的聲音的那一刻,我才驚覺我的嗓子竟然如此顫抖、如此沙啞。
「燕……?」
那是相隔了十年的再會。
我們分離那年,我十八歲,她十七歲半。
但是我們重逢這年,我已經二十八歲,而她依然,十七歲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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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寫完的時候才突然發覺,「楷合」這個名字好像有點爛
算了,反正頭都洗下去了,我也懶得改了
不過「梓燕」是我的自信之作
雖然只是借用了一個不熟的同學的名字,然後把字換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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