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前先聲明,此文並非用以商業利益或是其他有損原作者權益之用途。
這只是單純的,我整理出來的摘要跟心得而已。
本人有稍微修改跟重新排版。
但請勿轉載此文,若收到檢舉,將會立即刪除文章。
By. 楓槭
參考的文章所在網址:
http://m.gamer.com.tw/forum/treasure.php?bsn=60154&sn=11366&isa=0
1. 角色的出退場
首先,貫串全劇情的叫做主角,而作為襯托主角,推動劇情線的叫做配角。
在一部小說中,人物、角色的出退場基本分為四種:
初出場:
也就是讀者第一次看到這個人物,換句話說,這個人對於讀者而言,是個十足的陌生人,所以就必須加以詳細的介紹。這個人如果是主角,就再給他加個精心打造的場景和氣氛,配角就簡單一些。配上這個角色固定的旁白、口白、台詞、音樂、景色也是不錯的。
退場:
這個角色因為場景轉變的關係,暫時會離開讀者的目光,於是給他一個小結,讓讀者很清楚的記得你要改寫別的角色前,他的表現和演出,以便接上下一次的再出場。
再出場:
就是暫退場的角色又復出了,這是一定要「連戲」,甚至稍稍微再提一下之前的情節,幫助讀者回想之前的劇情,以便進行銜接。
離場:
最後是這個角色的離場,通常是死亡居多。一個角色的死去,通常是小說中一個階段的結束,或是一個轉變的開始,因此給予類似初出場的筆墨和寫作深度是須要的。這個時候,通常角色將死或已死,所以讓他說說可以總結他一生的話是很重要的,離場時的神態、表情、動作都是很重要的,如再加上景色的搭配、旁人的情緒就更完美了!
然而實際上不一定要是死亡,而是只要定義為長久性離去且不會再回歸的角色都是可以算是離場。
2. 擴大張力
要能不斷拉住讀者的視覺,成就一篇精彩的小說,那麼張力是十分重要的,用以加強文章的吸引力。
只提我所參考到的例子:
轉折:
事件或故事發生變化,讓讀者產生認知失衡,引出好奇心。
懸疑:
不把內容明說給讀者知道,吊足讀者的胃口。
3.大綱:
有了起頭的靈感之後,接下來就是要想要用怎樣的故事去說出自己的靈感。
第一:超簡短大綱
例子:進虛擬世界→受困→練等把妹→升等打副本大喊星爆→被噓→覺得邊緣受妹子開導→振作繼續大喊星爆→成功被接納→Happy End
這種大綱看似過程完整其實有很多地方缺漏,比如,沒有把伏筆排進去。
所以後來每次都在想接下來要幹什麼,不然就是寫到一個地方之後發現前面少交代了什麼,所以又跑回去增增減減。
有些人喜歡這樣子的大綱,因為之後萬一有很多心靈感要加也很容易,當然前後文矛盾的狀況也容易出現。
第二:超複雜大綱路線
這部的大綱要連伏筆都標進去。
缺點是因為故事想得太詳盡(連筆下人物會有怎樣對話都有大概想過),在開始前或過程中會引起寫者自己的不耐。
更因為想得太詳盡,所以好像真的把故事寫完了一樣,頓時有種「我還要再寫一次啊」的無力感,然後填坑填不滿。
不過好處就是除非考慮不周,不然基本上不會有前後矛盾的情況。
第三:一二混合中庸板大綱
大綱線:→…….
伏筆:BlaBlaBla
這種大綱寫作中,可以把想要的伏筆列出來,但不是安插在簡略大綱線中,而是另外列一張表。有新增伏筆就寫進去(保留收容突如其來靈感的空間),伏筆揭露之後就在後面標記。
而所謂的大綱線也沒有寫得很死,保留了諸如任務類型、如何培養感情等等的寫作思考空間。
這種大綱寫法,有一半的條理、一半的文章變化機會。
4.命題:
除非寫者打算在N萬字寫完之後才公布文章或者沒打算公布,要不然命題在文章開寫前是一定要的。不過這個命題的順序可以跟後面的角色、大綱相互調換。
小說名可以從「主角名字」、「故事主軸」、「故事發生位置」等等地方下手,雖然如果寫者想亂命一通也不會有人管,但只要持續寫下去,總有一天自己會看不過那個名字而動手改掉。
而副標的命名其實跟主標沒差多少。
5.靈感:
不管是哪種文章靈感都是很重要的,而長篇小說的靈感我覺得就是小說的靈魂。
靈感是你想寫什麼。
這裡的想寫什麼並不是指文體或者是類型,比如說「我想寫網遊」、「我想寫可以讓人大笑的文章」。網遊、好笑的文章等等並不能成為一個小說的靈魂,頂多只能算是個目標或者預定體材而已。
【你的靈感是什麼?】
對我來說,我的每一部小說都有我想嘗試的東西,比如一種意境、一種寫法(此寫法並非指人稱)等等。
而我的靈感有可能是一句話、一段詞、一幕景、一個意象、或者一種情緒。
一部小說的完成通常不會只有一個靈感,但最初的那個能讓你有想開文的念頭的靈感,就是能夠帶給一個文章靈魂的靈感──如果有確實把它寫出來的話。
6.伏筆
伏筆類型:
伏筆我只分成公開、隱藏兩種,不把表達方式列入細分。
公開的伏筆就是讀者一看就知道這裡一定有問題;而隱藏的伏筆則是直到寫者揭露,讀者才恍然大悟原來那個地方是伏筆,或者寫者揭露之後,讀者仍然不知道那是伏筆,直到寫者說了出來,讀者才若有似無地覺得好像是這麼回事。
◆伏筆能不能不要?
個人覺得不能,一部小說或多或少、或大或小都會有個什麼伏筆──不管寫者自己有沒有意識到。
◆那麼伏筆的功用是?
伏筆的功用是吸引人對故事不斷地感到興趣,讓人想知道答案而一直追著寫者的故事不放。同時,也是為了創造高潮而存在。
◆多少伏筆對於一篇長篇小說才算夠呢?
一個長篇小說我覺得至少要有一個公開的大伏筆。這個伏筆要能撐到寫到快結束時才揭露,要不然,就得多準備一些公開的伏筆,在上一個伏筆結束前丟出來,讓讀者一直對文章有疑問。
至於隱藏的伏筆,通常都是些小伏筆,用來陪襯大伏筆,或者把大伏筆托得更明顯,這類型的伏筆想加多少都隨意,只要寫者有本事不要讓伏筆互相衝突就好。
◆伏筆不小心寫太多,不會有問題嗎?
有。
伏筆埋得太超過的寫者,知道太超過可是無力嚇阻自己。
所以以下會提到步調的問題,步調和伏筆間是可以有些連繫的。
6.步調:
以八萬字小說,一個貫穿整個故事的主伏筆為例子。
通常來說,前面一萬字多少都會介紹人物、故事背景(當然這一萬字以後也有可能再出現其他角色需要介紹),這個階段能不能埋伏筆呢?能,不過建議埋隱藏性襯托主伏筆用的小伏筆,因為某行覺得一開始就把主軸給丟出來實在是太急躁了。
一萬字以後就可以慢慢把主伏筆給丟出來,但這不是叫人直接丟,而是可以用一萬字到兩萬字去鋪陳這個主伏筆,期間也可以丟些小伏筆出來寫些插曲。
接著,寫者就可以開始解伏筆了,不過也不是馬上解,而是用各種情節、隱藏伏筆、閒話去慢慢解伏筆,而且不能解完。這一段大概可以寫到六萬到七萬左右,端看寫者最後想用多少字數來完全解開伏筆和做個結束。
個人建議,這個解伏筆和做結束的段落最好要有一萬五千字,不然很容易讓小說的結尾顯得潦草、輕率。
7.描述:
人物就跟我們日常生活周邊的活人一樣,分為內在與外在。
外在:
外在的部分,瞳色髮色高矮胖瘦,
這其實很零瑣,一百個人可能就有一百個相異處,
現在這裡站著兩個人,分別是紅短髮比利與藍長髮麥奇,我接下來可以繼續描述他們的特徵,誰的眼尾下垂,耳朵碩大,鼻子上有粉刺,瀏海下有疤痕等等。
但坦白說,效果可能不盡理想,單純以外貌示人不一定能帶來深刻的印象。
內在:
紅短髮比利很討厭被人碰觸,上次有人不小心碰到他的手臂,
輕輕的,只是擦過而已,就換來他一陣毒罵。
相反的,藍長髮麥奇是個沉靜的人,彷彿住在深海一般。
你若是碰他,他只會睜大眼,半是好奇的望著你。
現在有人罵了聲混蛋,你猜是誰罵的?
結論:
如果我們要熟悉一個人,或是區分出兩個人的差別在哪,通常不是憑藉外表
而是看他做過什麼,說過什麼話,聽他講話的調調來判別。
習慣、事件或是短短的一句話,都可以成為遠比外觀有力的描述,因為那就是人們的模樣!
我甚至不用再追加詳述,讀者腦子裡就會自然跳出一個口沫橫飛的紅髮比利
儘管每個人的想像可能有所出入,但那不影響效果。
每個人的習慣不同,選你覺得最適當的即可。總之,重點勾勒即可。
請記住,角色的魅力不僅來自於外表,也來自他身而為人的一切。
8.說好故事:
資訊不對等的問題:
當今天我設定A角色是個超級帥哥,比之潘安有過之而無不及,但這是「我自己知道的事」,在我用任何文字敘述來表達他的容貌之前,A角就是個無臉男,既不帥也不醜,至於如何讓「帥」的印象深植到讀者心中及有沒有必要,則是另外的問題。所以在說故事時,必然不可下意識的認為讀者應該知道什麼,對於作者的幻想讀者什麼都不知道,他不會為了一個剛開場就領便當的角色難過,即使那是作者最喜歡的角色。
重點有三:
第一,足夠的資訊,讓讀者產生代入感並對角色共鳴。
第二,故事要有吸引力,最好是走向讀者無法預料的走向,但要合理而非天馬行空的亂暴走,中前段部分就要預先有暗示、鋪陳,突然而不合情理的劇情暴走是沒有意義的。
第三,適當的收尾,不管是封閉式或開放式,都必須讓故事結局得到充分的說明與發展空間,不能讓故事隨意的嘎然而止,該交代的就要交代,譬如前面出現的B人物後半段突然消失,到結局也沒有提到他的下落和後續,這就是俗稱的「挖了坑卻沒有填」,這種坑坑洞洞的故事必然不是讀者樂見的,而開放式的結局就看作者想要表達什麼概念。
9.完整性:
包括了「資訊的完整」、「事件的完整」、「主旨的完整」各面向。
資訊的完整:
這部分會影響到讀者對於故事的理解。假設A是本次推理故事中的兇手,那是否在揭發前就埋了足夠的暗示,讓A揭發身份時讀者都可以恍然大悟、兇手的動機、故事人物的關係……等。
事件的完整:
這裡是指起承轉合的意思,一個事件的完整。
主旨的完整:
故事想要表達的意涵是否完全的表達了?各種指涉是否都恰當、足以讓讀者理解,結尾處會不會太過唐突倉促?
撇開上面幾點不說。在故事的挑選上也要十分小心,不要讓故事倉促講完,這牽涉到節奏問題,該講的東西不能省,否則會少東少西,或是可以多去看小說,學習別人怎麼說故事、講了哪些事情,這些都是基本功。
完整性會不會影響到好看?正常來講是會,當你看不懂一個故事,多多少少都會影響這個故事的精彩度,自我檢查是必須的,畢竟得知故事全貌的作者畢竟跟一無所知的讀者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