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1 GP

論鄭捷的程序正義問題

作者:銀魂賽高│2016-06-30 15:20:52│巴幣:2│人氣:353
    510日的監獄內,鄭捷的生命隨著三聲槍響而結束,但是伴隨著他的爭議並沒有因此落幕,有廢死團體的人認為,法務部長並沒有給鄭捷的律師上訴機會,既然已經遞交申請,那法務部長就該暫時停止執行死刑,但是羅部長還是無情地簽下執行令,執意要置鄭捷於死地,背後的因素就是要滿足反廢死方的是嗜血慾望,才會不顧程序正義。我想說的是,廢死團體的想像力未免太過豐富,好像只要律師遞交非常上訴上去,鄭捷就死不了。如果拍成電影,應該會有看頭。男主角因為犯下死罪而要被送往刑場,正義律師聞訊之後,馬上拿著狀紙快馬加鞭趕往最高檢察署,聲淚涕下得為男主角求情。檢查總長大受感動,往土城一路狂奔,高喊著刀下留人,在律師的努力之下,終於從法務部長與執行者的手中搶救回男主角…….
    事實上非常上訴就只有檢察總長可以提出,律師可以向檢察總長聲請,但他同意的比例非常的低。這裡有一個最高檢察署的連結,裡面提到歷年檢察總長對於非常上訴的聲請,同意提起非常上訴的,100件裡只有1020件。也就是說,從律師遞交非常上訴聲請到檢察總長提上訴,中間還有很長的程序要走,檢察總長還要研究案件呢,因此時間是13分鐘+n天,而不是13分鐘,非常上訴並不是像廢死團體想得那樣神,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如果法務部長直接同意律師的非常上訴,那才是回到攔轎申冤的時代。
http://www.tps.moj.gov.tw/ct.asp?xItem=430235&CtNode=31787&mp=002
再者,在死刑判決確定後,最高檢察署通常會研究案件有沒有提起非常上訴的可能
,確認沒有上訴空間後,才會把相關卷宗送法務部,法務部長才會考慮是否要簽屬執行令,也就是,其實在法務部長批准執行前,最高檢察署早已研究過要不要提非常上訴了,最高檢察署決定不提非常上訴了,才會送到法務部,就算律師遞非常上訴聲請狀進去,最高檢察署也不會改變既定結果。
最後,根據現行法律,三審定讞就是確定可以執行死刑,至於非常上訴或再審雖然可以提,但並沒有停止執行的效力,不然鄭捷的律師也可以一直提非常上訴,,十幾年過後還在提,鄭捷永遠死不了,那麼判決就沒有意義。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323867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留言共 1 篇留言

銀魂賽高
現在鄭捷沒有違反程序正義

12-05 14:55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1喜歡★Allen111142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後一篇:論鄭捷的程序正義問題-2...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chanxin95107所有老師們
翻譯菜鳥一枚,放了些蔚藍檔案的翻譯作品在小屋裡,有興趣的歡迎挑看選看( • ̀ω•́ )✧看更多我要大聲說昨天06:58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