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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違憲?
作者:若苗 紫│2016-06-30 05:29:50│巴幣:6│人氣:562
回想起來,我好像沒在巴哈發過任何法律相關的文章
剛好最近看到一些事情有感而發
先來聊聊憲法、憲法這個東西有人私底下形容得很傳神: 憲法就像是R20,無論內行或是外行,都想強X他一下。
內行的:先來個三重審查後面再來個最近很夯的比例原則、末了再來個肯定否定折衷三權分立、結論出來還是你說你的我說我的
外行的就更熱鬧了:中間過程完全省略、直接來個違憲標籤直接貼、見解實務應用學說的都是騙人的,只有我說的才是真的,我說你違憲就是違憲。
主體?不管;保障範圍?那啥?;侵害源?我這邊有行動電源差不多將就將就。
就某種意義上來說,看外行論述憲法真的"超級有趣"
再開始敘述案例之前,有些法律觀念要來釐清一下
1.誰需要遵守憲法?
ANS:政府
2.人民會違憲嘛?
ANS:不會、人民只會違法
這兩個問題可能有人理解不能,這個東西要牽扯到美國建國之初,當初美國設立憲法的時候就是希望政府不要管太多,但是又不能不要管,所以設計出了憲法規定政府可以管那些東西。
簡單的說,那時候的美國人希望政府賣來亂、事情我們人民自己解決就好。
所以美國人設計出一套遊戲規則讓政府整天在那邊內部互鬥沒啥效率,沒精力來管人民的行為,這套遊戲規則就叫做憲法。其中最高的指導原則就叫做"制衡",也是後來民主的中心思想。
然後法國、歐洲各國開始覺得這套東西好像很潮。最後開始發展到全世界。
潮到哪種程度?連北韓都要來尬一咖: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3.人民跟人民間有違憲可能嘛?
ANS:前面說過了 不會、人民跟人民之間的互動牽涉到憲法保障基本權的的部分不叫作違憲。因為根本不是憲法管轄的範圍。人跟人之間的權利關係叫做侵權。
4.既然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為何政府可以搞一大堆法條法規?
ANS:因為有一個叫做盧梭的提出了一個叫做社會契約論的理論。對,就是歷史課讓人恨得牙癢癢的那一個。
用一句話來快速解釋:自由是不給其他人造成困擾危害的情況下享有自由
你濫用你自自由或是權利去困擾危害他人,政府就可以根據遊戲規則來修理你
我國憲法則是訂在23條,這條憲法與22條一樣算是非常重要的一條,後面再來敘述
5.所有東西都可以主張憲法保障的基本權?
ANS:沒辦法、基本權稀釋過度會造成法律結構崩壞
用一句話來說,每個人都可以主張法律上並沒有的基本權這個沒有問題,但是有沒有人要鳥你的主張又是另一回事。法律上不承認的基本權一點用都沒有。
太過生活中的瑣碎雜事,像是老媽規定上廁所完廁所要擦屁股這種規定會不會違憲這類的鳥事憲法根本不想管,也不是憲法該管的範圍。
你可以主張我有上完廁所不擦屁股權,老媽可以主張他有呼吸乾淨空氣權...憲法表示:你倆閃邊玩沙去
6.基本權可以拿來要求別人做事付錢?
ANS:不行
這是一個很經典的基本權案例、以前有個傢伙翻法律書籍翻到人民有生存權,然後他就跑去叫政府付錢養他....
我想有點常識的應該都知道結果是啥。
由政府負責來養人民這個叫做共產制度....而且政府要你做的事情你還不能拒絕....有興趣的可以去找一下"人民公社"跟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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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到這邊我還是來講案例好了:
忘記在哪邊看到了,整件事情就是有個使用者被某個伺服器ban掉了,
然後跑去該伺服器所屬論壇說人類在憲法上網路使用自由連接權。
只要是妨礙他人自由使用網路就是違憲
以下就這個案例來分析
1.到底有沒有網路使用自由連接權?
目前台灣法學界還沒出現這個理論,這個東西首次出現是在2010年由美國國務卿希拉蕊首次提出
依照一個法律學說被提出來到被承認成為保障的基本權要5-40年以上的時間
依目前美國還未結聚出現共識的情況下,台灣要成立這個基本權保障....
嘛...看看前陣子美國憲法第27修正案 歷時200年....我想這個權被承認可能還有得等
2.退步言之 如果真的有這個權利,有誰會受其影響?
3.現實情況?
(又富奸了...有空再補)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323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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