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來了。
時隔七年,我再次踏上這片土地。
走在熟悉的鄉間小道中,道邊的麥田卻沒有印象中那般豐饒,遍地殘存著死寂的荒蕪。然而,仰望烏雲綿延的灰黑天際,再瞧瞧磚瓦崩解的小鎮,我發現,這景色倒也別有一番末日情調呢。好吧,往好處想,牠們至少沒把這裡給夷平了。
「呼。」我嘆了口出自冬日的暖息,在半空中掀起一抹不顯眼的白色霧氣。
七年過去了,大夥死的死、失蹤的失蹤,我認識的人都不在這座小鎮了。或許我還是活下來的最後一個也說不定。想起以往青澀少年時期的玩伴們,我自嘲地乾笑了聲,接著便提起手中的自動步槍,再次邁出果決的步伐。
說實話,我不想回來。
但為了某樣重要的事物,我還是得回來。
哈哈,或許,這是大英雄最後一次出任務了。
「嘶——」悲傷的念頭浮現,不幸的事情自然也會找上門來。我才暗自感慨這趟旅程,旅程的障礙便對我下達戰帖了。一聲野獸的嘶鳴直竄左耳,伴隨疾風般的奔勢。我回首便見猛撲過來的「龍」,牠一直潛藏在報廢的耕耘機後,就等著埋伏我。
現在,牠抓到機會了,自然牠是毫不留情地伸出利爪,朝我顏面猛抓而來。
但是牠抓住的不是機會、更不是我,而是我的槍托。我在牠搶攻之前,便反轉步槍,以槍托砸向牠的爪子,並在其爪勾住槍托之時,順勢拔出後腰的砍刀,就往牠細長的頸子上猛斬。
嗤!
「再來!」一刀不足夠,僅是砍下牠幾片硬鱗,於是我在鱗片散落時,抽刀又是一砍。
這次就有砍進嫩肉的觸感了。龍發出吃疼的長鳴,同時鬆開爪上步槍。我藉此機會一把奪回保命的大傢伙,扣引板機就將一整個彈匣的子彈往牠身上招呼。我見牠搖搖擺擺的,最終在槍林彈雨下如破抹布般橫死在地。
血泊暈開,藍色的血液從屍身下蔓延,最終將泥沙地都給染成了藍薔薇園。
「媽的。」我慢條斯理地取出新的彈匣,換上同時,斜眼看向抽搐的牠。
牠身高約三米,四肢細長,尤其是雙臂就長約一米半。牠利爪如金屬般發著寒光,而其蛇頸上的瞳孔也閃爍著銀色輝芒。簡單來說,牠是隻有著眼鏡蛇頭、手他媽超長又能撕裂金屬的人型怪物,我們稱牠為「龍」,但我還是覺得牠們一點都不像龍。
不知道是誰取名的,總之,牠們七年前把地球攻陷了。
哈,野獸般的外星侵入者,那倒也沒什麼。但可怕的是,牠們的思緒共通,且擁有惡質的「傳送」的能力。只要個體到達某處,其他「龍」就能跟進。所以繁殖能力強大的牠們以前仆後繼的方式不斷壓進,管他什麼人類的科技力,都這樣被源源不絕的牠們給踐踏殆盡。
「嘶!」
說時遲,那時快,從我剛幹掉的那隻龍屍上,馬上憑空冒出第二隻同樣的牠。我連看都沒看,在對方初到新環境而遲疑之際,二話不說往牠兩眼間送上三枚子彈。這次不是伏擊,解決的比方才更快,見牠倒地,我也就跟著前行,以免又有更多隻傳送過來。
牠們不會給我喘息機會的,同理……
牠們也沒給人類喘息機會,人們日日夜夜活在恐懼之中,最後宣告敗亡。
而當人類節節敗退之際,我呢?我被稱為人類的大英雄,在怪獸末日中,當紅的不是歌手也不是偶像,而是比較會屠龍的傢伙。我剛好正得心應手,就這麼被封為人類的英雄。但我對這個稱呼感到厭煩,我不認為我是什麼英雄。
我只是恰好無助地看著家鄉被毀,又恰好看著戀人被牠們五馬分屍。
我能不恨嗎?我能不強嗎?如果我不強,那我怎麼跟他們交代啊。
所以我變強了、也變成熟了,在幾場戰役中,我甚至戰勝了牠們。
不過,歷經七年的洗禮,恨意消退、手也麻了,我想我是累了。
耳聞周遭逐漸吵雜的嘶鳴,我的腳步頓時轉為奔跑。穿越廢棄的小鎮房舍,不時就見空屋中眼鏡蛇般的醜惡腦袋連連鑽出。我盡量避戰地左彎右拐,真躲不開就迎面殺牠個痛快。這讓我想起了孩提時期,也曾在這一棟棟的房舍間跟朋友玩著捉迷藏。
記憶如潮水般湧現,我終於是回到了這裡,七年後我終於回到了故鄉。
我發現,我不自覺地勾起微笑,儘管龍的利爪在我右肩上狠狠扯下一塊肉。
憑著記憶,我不顧身上越來越多的傷口,也不在乎牠們藍色的血液從頭頂淌入我眼中。我僅是不停狂奔,為得就是回到我的家、找到我想要的東西。我曾認為我不會為歸鄉而激動,但事實證明,對這趟旅途曾有所抗拒的我,現在已經完全不會後悔了。
我果然還是喜歡這裡。
砰!
「嘶嗚——!」
以肩肘撞開家門,迎面就是一隻張牙舞爪的巨龍,牠比其餘個體還要大一些,我想或許是母親吧。但我並不是第一次面對如此怪物,所以我熟練地避開爪擊衝入屋子,與身軀巨大的牠繞圈圈周旋。很快地因狹窄而行動不便的牠,便被我砍去雙臂。
接著,我猛得攀上牠背部,用槍托猛擊其後腦的同時,也以體重將牠壓低。
「給我!他媽!滾出!我!的!家!」
這每一下重擊,都宣示著屋主的憤怒。
或許,也宣示著地球上人類的憤怒吧。
當牠不再扭動時,我這才氣喘吁吁地爬起身。以手背抹去滿臉的藍血,我惡狠狠地環顧四周,確認還有沒有其餘龍的殘存。但我只見熟悉的家具擺設,與掛在客廳的全家福大照片。
在上頭,年幼的我燦爛地笑開懷,看來是如此天真。
看著這樣的他,我也忍不住笑了。我步伐蹣跚地扶著沙發喘息,鎮定下自己的思緒後,我目光如炬的重新燃起動力。我這一趟回來,只為了一個東西,而那東西應該就近在咫尺,應該說……我希望它就如我所想的被放在那兒。
我大步邁入廚房,感覺腳底下傳來微微的震盪,我著急地打開每個櫥櫃。
沒有……沒有!沒有!該死!怎麼會哪裡都沒有!?
情急下,我迅速地審視回憶,我想起的都是它被擺在櫥櫃中的模樣。努力去挖掘七年前的過往,我突然地靈光一現,三步併作兩步的跑到冰箱前。那冰箱早已鏽蝕毀損,我費了好大的力氣才扳開它那該死的爛門,放眼望去,果然!是有的!
我急切地伸手抓去,滿心歡喜地捧著它。
嘉嘉水蜜桃罐頭,保存期限:七年。
啊,幸好我趕上了。
尋獲朝思慕想的它後,我的心情跟著平靜下來。我翻找出那熟悉的開罐器,喀嚓便拔掉了罐頭蓋子。剎時,水蜜桃的香甜氣息湧入鼻腔,我深吸口氣,緊張地用手指捏起其中一塊沾滿蜜汁的水果片,放入嘴中——果然,美味無比。
我這一趟啊,就是為了再吃到它,再吃到世界毀滅那天,被我剛買回來放入冰箱的它。
捧著水蜜桃罐頭,我緩慢地走上階梯,推開門上貼有「小英雄山姆」的房間。裏頭的擺設依然是記憶中那般,一台電腦,幾張輕狂的搖滾樂團海報,與一面能看到整座小鎮美景的窗。
記得被老媽喚作小英雄時,我還覺得很羞人呢,沒想到過了幾年,我卻成了個大英雄。
感慨地橫坐上窗緣,我一邊嚼著香甜的水蜜桃片,一邊撥弄手錶造型的通信器。主頁畫面顯示,我有將近七十封的文字訊息,與一百多通的未接來電。我隨便點開其中一封,裡頭第一句話就是問候我娘的髒字。
「你怎麼可以在重要關頭臨陣脫逃!你是人類的英雄啊!」
「休士頓外聚集了數萬隻牠們,我們需要你,拜託……」
這些訊息都是寄給大英雄的,我找了好久,才找到屬於山姆的信。
「親愛的,撤離的運兵隊也被包圍了,很遺憾,我沒能逃出來,不過……」
當我點開這封簡訊時,我的眼眶逐漸模糊了,嘴中的甜也成了淡淡的鹹味。我默默按著向下的圖標,平靜地看著她留給我的最後一句話:「不過我尊重你的選擇,回去吧,你不是什麼大英雄,你只是我親愛的老公,回去吧,山姆。」
愛你的貝卡琳上。
很抱歉,沒能跟你一起回來。
「是嗎,妳也不在了啊。」
我吞嚥著遺憾,放眼看向窗外的晚霞。
人類的最後一座堡壘,現在也被攻陷了。
不過操他媽的,管他的呢。反正我心滿意足了。
咀嚼著最後一片水蜜桃,我苦笑看著劃破烏雲的美麗晚霞,與那殘破的家園。我感受腳底下逐漸劇烈的顫動,接著便看見了從四面八方朝這棟小屋包圍過來的黑影,那是成千上萬密不可分的黑色塗鴉,發著響尾蛇特有的嘶鳴。
我沒有理會那份吵雜,心情卻是如逐漸黯淡的夜幕般沉靜。
嘴中那份甜膩藉由下嚥進入喉頭,我就知道,果然啊……
還是自己家的東西,吃起來最美味了。
這不是大英雄的結局。
而是山姆.華納斯的結局。
結局的終末,英雄變回人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