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的規則有三種。
其二是「制訂規則」——這並非既定無法抵抗的規則,而是由人們自行訂立的規章,就像是法律的規章一樣必需由社會推動,不存在絕對的強制性。不過為了健全的規律,法律所制訂的規則通常不容許抵抗。
然而遊戲上的「制訂規則」雖然大多也是大義的展現,不過往往缺少了客觀,更多是多數人的霸凌。就像是網路對戰的FPS(第一人稱槍戰遊戲),不成文的潛規則中時常禁止了「狙擊槍」。
「狙擊槍」,顧名思義是用來「狙擊」的「槍」。
躲藏在暗處,使用遠距離的槍械攻擊敵人,槍械威力比一般武器還強可以說是一顆子彈就是一條生命,然後又不需要站在前線暴露在槍林彈雨的危險中,靜靜的躲在安全之中扣下扳機。
當屍體多如山以後、當敵人猛力開火卻都只擊中身前的水泥牆,繼續從容的扣下扳機、當你繼續哼著歌嘲諷對面玩家又無知的探出頭來——
『您已經被踢出遊戲室了!』
因為不是光明正大,即便擁有主導勝利的力量也會惹來非議。「規則」是由多數人決定的,就算擁有傲人的戰績只要使用「踢人」按鈕,輕易可以否定那些成果。
再加上「狙狗」、「龜狗」、這些稱呼,傲人的戰績也就成為了『罪證』。
為什麼呢?使用狙擊有錯嗎?
有的,
你神不知鬼不覺的開槍打我,讓我很火大——所以有錯!
剛好狙擊又不是我擅長的,我所擅長的是中距離槍戰。這時候,只要「禁止」就好,禁止狙擊手的存在,這樣所有人都在我擅長的距離了。
連續狙擊槍,禁止;超遠距離重狙擊槍,禁止;霰彈槍,禁止;機關槍,禁止;煙霧彈,禁止;火箭筒,禁止;電鋸,禁止;……高手,禁止。
砰!砰!砰!砰!哈哈~第一名的寶座,就是我的了。
——這就是「制訂規則」。
只要拉攏多數人,往往可以主導遊戲的制訂。這樣就算是不擅長的遊戲,也可以藉由「制訂規則」讓遊戲變成期許的模樣。
網路遊戲該怎麼玩?網路遊戲就是人與人一起玩。
人與人之間存在著規則,然而由誰來制訂則不存在規則中。所以好好制訂讓自己快樂的規則吧^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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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想描述主角說的三種規則對應場面,不過不太好一一帶入故事裡,所以砍掉了
之前的第一規則也會砍掉,版面不大對故事整體性沒什麼影響。
這算是不用閱讀也不會阻礙劇情的章節,但是我又不捨得遺棄也就用日誌來PO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