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橋把咖啡杯放回碟子上。「這是兩年前的事情,立川發生了一件殺人縱火事件。一個男人用柴刀把一對老夫婦殺了,偷了他們的存款簿和印鑑,為了湮滅證據還把他們的房子放火燒掉(中略)。這傢伙遭到死刑判決(中略)有暴力傾向,以前也坐過幾次牢。家人早就不理他了,吸毒上癮,每次釋放出來又犯罪。絲毫看不出一點反省悔過的心。(中略)我從霞關車站搭地下鐵回到家,坐在書桌前開始整理審判的筆記,可是那時候我突然覺得,心情變得非常受不了,怎麼說好呢?感覺好像全世界的電壓忽然一下子下降了似的。一切都忽然變得更黑一級,變得更冷一級。身體開始微微發抖,沒辦法停下來。不知不覺間眼淚竟然微微湧上來。為什麼噢。無法說明。那個男人被判死刑,為什麼我非要那麼狼狽不可呢?那傢伙,明明是個無可救藥不值得同情的傢伙啊?」
摘錄至村上春樹小說:【黑夜之後】p110、111
他身上背了好幾條人命,所以被判死應該是不值得任何同情跟異議的。
畢竟民意如此,就算前面還排了十幾個甚至判死超過十年的犯人,他被犯死十幾天就被斃掉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犯下眾怒,他做了不對的事情。
然後,請罵我吧,因為不知道為什麼的,我真的真的覺得很難過。
對,鄭傑被直接斃掉我覺得很難過,我說了。
但因為太突然,實際上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難過,我感覺也真的很狼狽,我為什麼非得要去同情一個隨機殺人犯?
換個角度,要是發生在我家人身上會怎樣?
或許我那時也會希望對方死(不確定)
但法律說穿了不是滿足被受者的感受而存在
要是我的家人是被酒駕的撞死,我也一定會希望對方死,但可能嗎?
不,就算不是酒駕的,闖紅燈的好了,結果我家人被撞死了,那我是不是要要求對方死刑?
因為不這樣就不符合我的正義了。
…已經不想提了,反正鄭傑已經永遠不能再說話了,這件事就這麼結束了,可喜可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