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作為創傷記憶及建構集體認同的場域,許多以戰爭為主題的博物館紛紛創建。然而二戰期間,日軍「慰安婦」的創傷歷史卻一直隱而未見,直到 1991 年,第一位出面指控日軍戰時性暴力的南韓受害者金學順(Kim, Hak-Soon,音譯)出現之後,各國受害女性陸續現身,這一段歷史才有被看見的可能。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發起太平洋侵略戰爭,並在軍隊駐屯的亞洲各地設置「慰安所」,強迫徵集各地女性在慰安所中作為日軍的性對象,成為「慰安婦」(comfort women)。
※然而,不論中英文,「慰安婦」(comfort women) 這個辭彙,皆不足以表徵女性在前線的處境。李國生提到,從字面意義來看,「慰安」二字帶有慰勞安撫的意味,是出自於個人意願的行為,「慰安婦」則意指出自內心,自願撫慰士兵的婦女。然而實際上,不若字面意義般充滿人性,其表徵了日本帝國主義思維,且在「軍、國家的集體輪姦、強姦制度」下,「慰安婦」實際上被迫在前線提供性服務、身心靈皆飽受日軍的性暴力與奴役。然而,目前表徵這群受暴女性的意符至今仍多沿用「慰安婦」,為避免混淆並統一書寫名詞,仍將戰時遭受日軍性奴役的女性稱作「慰安婦」,加上引號,期望讀者可以在閱讀過程中時時提醒此名詞背後的知識域暴力,並對知識建構的過程有所反省。
二戰時期,日軍設置「慰安婦」制度的原因為何?最早被記載於史料之中的慰安所出現於 1931 年末的上海,而慰安所被大量設置的時間則於 1937 年。
1931 年,由於日軍強姦中國婦女的事件層出不窮,為了避免日軍沾染性病,因而選定上海虹口區的幾間日本妓院作為日本海軍的慰安所,提供日軍「安全的」性。
至 1937 年,日軍占領南京之後肆無忌憚地屠殺、強姦中國人,此舉除了增強中國人的反日意識之外,國際亦出現譴責日本軍隊暴行的輿論。因此,為了避免敵區居民的反日情結及日軍因為沾染性病而耗損戰鬥力、防止軍情外洩、鼓舞日軍的作戰士氣等等,大量的慰安所被設置,
以使士兵的性慾得以「安全」地宣洩。
※調閱現存資料,可以確認設置「慰安所」的時間是在1932年一·二八事變(第一次上海事變)的時候。那時在上海,戰事剛剛告一段落,被派遣到上海的陸海軍部隊,就有一處「慰安所」。海軍長久以來一直就是軍方指定的貸席(註:招藝妓作樂租用之場所)被派往上海的陸軍,則依長崎縣縣長之請求而徵募婦女。這些婦女一般被認為是日本人。
二戰期間,慰安所中的「慰安婦」人數究竟有多少?這些女性又從何而來?
在「慰安婦」人數的統計方面,由於日本在戰敗後,銷毀大量文件、資料,甚至在撤退時斬殺「慰安婦」,以避免其拖累軍隊腳步並掩埋事實,使得相關史實調查難以進行,因此戰時「慰安婦」總數一直沒有定論。
綜合各方說法指出:
千田夏光
(每日新聞報社記者)估計,慰安婦總數約十萬人,其中,以朝鮮族人數最多;日本中央大學教授吉見義明推估,總數約在十萬至二十萬人之間,其中,也以朝鮮族居多;上海師範大學教授蘇智良估算,總數約計四十萬人。
李國生(
台大歷史系碩士)則分析南韓金日勉統計的資料後推論,戰時被強制徵調的「慰安
婦」總人數約於 10 萬至 20 萬人之間。雖然「慰安婦」受害人數尚無定論,但不可否認的是,日軍慰安所廣布中國、朝鮮、臺灣、日本、菲律賓、印尼、東帝汶等國。
針對「慰安婦」的來源,董思齊
(台師大東亞學系博士後研究員)認為可將之區分為 4 類,第一類為南韓女性,大約占八成;二為被強行帶走的中國婦女;三為從東南亞及其他國家徵召或拐騙來的女性;最後則是日本的娼妓和少數一般女性。
不同國家的女性成為「慰安婦」的過程亦有所差異。日本籍「慰安婦」的來源是日本本地的娼妓,由於其健康狀況不如一般女性,恐使日軍感染性病而降低戰鬥力;又日本國內(殖民地則無)規定禁止21歲以下、非娼妓的女性成為「慰安婦」;再加上日本統治殖民地帶有種族歧視主義,戰前簽署《禁止販賣婦女兒童國際公約》時刻意規避對殖民地人民的人身保障,因此,日本殖民地的朝鮮、臺灣的女性便成為其徵集目標。
在朝鮮、臺灣女性成為「慰安婦」的過程中,朝鮮軍司令部及臺灣軍司令部,實際上為徵集之核心,由憲兵選定合作的業者,再由業者徵集女性、並將女性送往海外。而業者徵集女性的方式,以臺灣為例,主要透過總督府、地方警察、保甲、皇民奉公團體和特種行業業者所組成的動員系統。李國生指出,當時在臺灣從事招募「慰安婦」的方式主要透過掮客
(含臺灣、朝鮮及日本等籍)及役場
(區公所)。
※女衒(ぜげん、zegen)。這個連日本人都唸不太出來的名詞,是個現在已經不存在的日本黑歷史代表。女衒,就是專門買賣女性的人口販子。這個職業或許早從日本文豪森鷗外的作品《山椒大夫》所描寫的古代就已存在,但一直到江戶時代才開始出現在官方紀錄上。明治之後雖然表面上被禁,但是這個行業的黑色紳士們仍然活躍在日本貧窮的各個山鄉漁村角落。從昭和大恐慌的東北賣女兒風潮,到二戰結束為止,女衒仍然是主要的賣春人力仲介來源。也有許多一次資料證明,軍方的慰安所主要都與這些業者合作,來提供女性工作者。而亞洲女性基金根據昭和13年從台灣進入中國的慰安婦人數統計,所謂的「內地人慰安婦」也佔了一半左右的比例。【圖為電影「南京!南京!」片段】
日本政府藉由掮客為中介,以各種或欺騙或告知或引誘的手段招攬女性成為「慰安婦」;日本軍部亦透過役場,在其管轄地區中,以「奉公」的名義徵調臺灣年輕女子,至海外「軍部開設的食堂中做服務生」或「看護婦」。朱德蘭(中研院社科院副研究員) 綜合學者研究指出,韓國的女性則因誘拐、詐欺就業、憲兵逮捕、暴力脅迫、人口販賣或被以「女子挺身隊」(在製造軍需品工廠工作的女性,被稱為「女子勤勞挺身隊」)之名動員至前線而成「慰安婦」,其中又以「詐欺就業」為最大宗。
不論以何種方式,中介的業者皆鮮少如實告知工作內容,而多以其他名義徵集臺灣及朝鮮的女性。除了日本本土及殖民地臺灣、朝鮮之外,淪為侵略地或占領地的中國和東南亞各國,亦有不少女性成為「慰安婦」,她們多被日軍強行擄走,抑或在收容所當中被日軍強行帶往慰安所,被迫成為日軍的性奴隸。「慰安婦」在慰安所中的生活,會因慰安所的種類、地域之差異而有所不同。
※起初招募人員會告訴那些女性她們將在工廠或醫療單位工作,但正式來到新的工作崗位後,她們才發現自己每天得跟25~35名士兵發生性行為。後來日本人發現招募的數量無法滿足需求,於是很快的變轉用強制連行的方式來補充慰安所的人數空缺。根據Anne M. De Brouwer提出的數據,估計大約有75%的女性死於關押期間,而僥倖活下來的倖存者幾乎都因為性病或身體上的傷害而無法懷孕。
慰安所的類型可粗略分為 3 種
- 由軍隊直接管理、營運的慰安所
- 委託民間營運、仍由軍隊管理的慰安所
- 是由軍方指定的民間慰安所
第1跟第2項是僅供日軍和軍屬
(日本軍隊制度中特殊的類別,不必上戰場,從事勞役工作)使用;而第3種類型的慰安所一般大眾亦可使用。不論是在哪一種型態的慰安所中,女性被送進慰安所之後,便受到日軍的嚴密看管,無法逃跑。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各地戰事劃下休止符,「慰安婦」被奴役的日子才得以結束。
然而,日軍於二戰時期施加予女性的性暴力,並未隨著戰爭的結束而被揭露。在既有資料中,首先揭露「慰安婦」議題的是日本《每日新聞》的記者千田夏光。
1964 年,千田夏光奉命整理戰地照片,並將之編輯為《日本的戰爭史》(日本の戦歴)時,在照片中看見行軍中的朝鮮籍「慰安婦」,因此開始調查「慰安婦」事件,訪查 5 年後證實日軍曾於二戰期間,在亞洲徵集女性成為「慰安婦」,並於1973 年出版了《從軍慰安婦》一書(黃玉燕譯,1996),由於當時沒有受害者公開證言,因此此書並未在日本及國際社會中受到矚目。
1972 年,美軍移交沖繩主權予日本時,於原作為日軍基地的甘蔗園中發現了裴鳳基(Bae, Bong-Gi,音譯),由於裴鳳基並未擁有日本國籍,調查過後發現她原籍南韓,受到日本籍和朝鮮籍的掮客欺騙後,於 1944 年被帶往沖繩成為「慰安婦」,日本戰敗後則滯留於沖繩,直到被美軍發現。
裴鳳基於 1975 年取得居留權,直至此時,她的故事才首次透過報紙呈現在世人面前(ア
クティブ.ミュージアム「女たちの戦争と平和資料館」編,2012),然而,此議題在當時亦未受到國際間的廣泛討論。就學期間曾目睹日軍強徵「慰安婦」的梨花女子大學尹貞玉教授自 1980 年開始調查「慰安婦」事件,她走訪日本北海道、沖繩及東南亞,聽取受害者證言、蒐集當地史料,並於 1990 年在韓國的報紙 TheHankyoreh 上發表其研究結果「挺身隊取材記」(山下英愛譯,1992;董思齊,2005),從此,「慰安婦」議題才開始在日本、在國際間受到關注。
※1991年韓國首位慰安婦受害者金學順奶奶公開自己的受創經歷後,自1992年1月開始(圖),韓國慰安婦維權團體每個星期都會到日本駐首爾大 使館前,就慰安婦道歉、究責問題向日本政府抗議。這樣的抗爭風雨無阻地持續了近24年,只有在1995年阪神大地震與2011年東北大地震時因「人道考 量」暫停示威。
1990 年 6 月,「慰安婦」議題首次在日本國會當中被提起。本岡昭次在第 118回的國會預算委員會中詢問日本當局關於戰時「慰安婦」的強徵是否屬實,代表政府發言的清水傳雄則表示日本軍並未強徵,而為「民間業者自行攜帶女性隨軍而行(民間の業者が連れて歩いている)」,此番言論引起國際輿論的批評。同年 11 月,南韓的「韓國教會女性聯合會」、「韓國女性團體聯合會」等 37 個民間團體,以解決日軍「慰安婦」問題為目的,組成「韓國挺身隊問題對策協議會」,開始深入調查日軍的戰時性暴力,並於 1991 年設置「慰安婦」受害者申訴專線。
由於日本政府否認其於戰時強徵女性成為「慰安婦」,因此南韓的金學順於 1991 年挺身而出,向世人傳達自己被迫成為「慰安婦」之遭遇。同年 12 月,包含金學順在內的 3 位南韓「慰安婦」受害者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謝罪及賠償。
1992 年 1 月,日本教授吉見義明在日本防衛廳研究所圖書館中,發現了戰時由日本陸軍部與中國各日軍部隊往來之機密文件所集結成的《陸支密大日記》,顯示軍方參與女性的募集及監督、管理慰安所;同年,日本眾議院前議員伊東秀子亦在日本防衛廳研究所圖書館找到 3 通日軍要求提供臺籍「慰安婦」的電報,證實當時亦有臺灣女性成為「慰安婦」。
※在路透社去年一系列的慰安婦影像報導中,現年93歲的郝菊香(Hao Juxiang)表示,她在15、6歲時被擄去當慰安婦,她擔心自己在有生之年,無法看見日本政府道歉並賠償。
獲得這份資料後,婦援會於 1992 年 2 月 20 日成立申訴專線,臺灣政府並於同年成立跨部會臺籍「慰安婦」專案小組,並委託婦援會辦理「慰安婦」受害者的生活照顧與個案服務,婦援會訪查後,確認臺灣至少有58 名受害者承認其戰時經歷。在此同時,各國的「慰安婦」受害者接連出面指控日軍戰時性暴力,而北韓、菲律賓、印尼等國的 民間支援團體亦針對「慰安婦」問題,各自組成調查委員會。
1992 年起,各國的 「慰安婦」支援團體開始定期舉辦「日軍 『慰安婦』問題亞洲連帶會議」,藉由國 與國之間的串連,倡議女性人權。此後, 北韓、中國、菲律賓、荷蘭、臺灣等國的 「慰安婦」受害者相繼展開對日訴訟,然而,所有的「慰安婦」受害者對日訴訟案皆敗訴定讞,日本法院或以「超過追溯時效」,或以「國家無答責」等原因宣判原告敗訴,使得受害的 「慰安婦」一直得不到司法判決下的公理 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