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之名】
原來僥倖活下來命就變大家的,
原來你捐了一點錢就能管到海邊去,
原來接受幫助後就只能當模範生,
原來不是從地獄歸來而是再次進入地獄。
難怪許多島上的父母視兒女為私產,
因為島上的人民信仰加倍奉還,
捐款善人亦如再世父母不得不從,
生命就像一抹電光,只能按照社會固有的迴路發亮。
沒人叫你把孩子生下來,沒人逼你捐款,
誰說活著就是幸福,你又何嘗知道人家為何拉K,
即便拉K不好,但礙著你了嗎?
這塊土地最大的問題是不准生命用不同的方式活著,
教育、生活、工作、興趣、文化皆然。
連生命結合的方式都有人想插手,
反正不准跟別人認同的方式不一樣,生命是填充在由多數決定的模板內。
我將你從地獄買回來了,從今天起你屬於我。
#我是為你好
Ndru Innerwork
「卻不愛惜他人幫忙而延續的生命」用這種說法來看,
對當代文學「有貢獻」最後卻還是選擇自殺的吳爾芙不知要被輿論鞭笞幾百回。
其實,有更多像我們這種「通常無法對社會做出什麼貢獻」的平凡人
沒有這樣的資源和機遇可以面對無人可知的巨大痛苦。
拉K違法自有法律制裁,相信對方也會因此付出代價,
然而那欠缺對生命與人性複雜度之思考的言語論斷和批判,至少我個人是能免則免。
大部分人只能從有限的生命經驗去揣度他人的生命,
有更多人甚至不是透過自身經驗,而是看師長、書本或媒體怎麼說,
就不經思考地複製去給出「建議/批判」。
浴火的是他,面對這極度痛苦過程的也是他,
「重生」的也是他。每個個體對身體與心理痛苦的耐受力不同,擁有的支持資源也各不相同;
有的人社經地位和家庭環境好一點的可以「對社會有貢獻」,那沒有的怎麼辦?
難道大眾真的以為捐點錢就能幫助他往後的日子可以蛻變成對社會有貢獻的人嗎?
這個社會有在整體福利與經濟等政策上投入更大的心力幫助他們嗎?
這麼輕易地說出「你的命是誰誰誰的...你怎樣怎樣就是不對」我個人覺得太過武斷和草率了。
旁觀他人之痛苦真的是最簡單與最不需要代價的事。
附上《時時刻刻》吳爾芙與她先生爭執的片段
吳爾芙:
「並沒有這種義務。沒有這種義務存在......
我一直被醫生建議,我無處不被醫生告知什麼對我最好......
他們才不知道什麼對我最好!
......我不知感激?你竟然說我不知感激?我的生命被偷走了。
我待在不想待的小鎮,過著我不想過的生活......」
「連最無力的病患都有選擇自己要如何過活的權利,而就是這個定義了人性。」
其實我對這件事,沒有一個很準確的想法,
唯一有的大概也是他人即地獄,這樣簡單的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