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和陳舒雨的約會很重要,我卻差點遲到了。
實際上,我起得很早,距離約好的時間還有充足的餘裕,本來應該毫無顧忌的。可是我好死不死在這重要的一天夢遺。也許是昨晚半夜的性幻想所造成的。
再怎麼樣,我死也不想讓老媽看見我這條骯髒的內褲,於是只好自己清洗。洗著洗著,我開始幻想約會的美好畫面,結果不知不覺忘了時間,洗一條內褲就耗費了半小時。我甚至來不及晾內褲,趕緊刷牙洗臉洗頭洗澡吹頭梳頭穿衣服。
看向時鐘,距離約定時間只剩下十分鐘!騎單車肯定來不及的。於是我決定尋求姊姊的幫助。
「姊,摩托車借我!拜託!」
「借你?你會騎嗎?」姊姊正在看韓團的影片,因為被我打擾而面露不爽。
「會啦會啦!拜託!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其實我一次也沒騎過。
「要去約會吼?」姊姊發出科科科的竊笑聲,將鑰匙扔給我。「別撞到哦,不然我殺了你。」
「謝啦!」
我帶著鑰匙衝出姊姊的房間,衝出家門,衝向我的青春。跨上姊姊的摩托車,我迅速轉動鑰匙,使勁催下油門。
初次騎摩托車還算順利,沒有被撞死,也沒有撞死人。抵達火車站時,陳舒雨已經站在那裡等我了。她朝我揮手,小跑步過來。那輕盈的動作簡直就像小兔子,讓人不禁想撲倒舔舐……我是說,讓人不禁想擁在懷裡保護。她穿著雪白的襯衫,搭配櫻色短裙,美好地呼應春天這個季節,讓人不禁想伸手脫……我是說,讓人不禁想花上三個鐘頭去欣賞眼前這件時尚作品。
「你差點就遲到了。」她撥了撥瀏海,用微笑釋放燦爛的陽光。
「我故意的。為了讓妳更期待啊。」
聽見我這麼說,她掩起嘴偷笑,不知道是害羞還是開心。我暗自心想,今天絕對要表現出最完美的我,讓陳舒雨再也無法將我當成一般朋友或同學看待。
「現在呢?我們要去哪裡?」
哼哼,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內。
首先,由於時間還早,大部分店家還沒開,最佳的第一個行程就是看電影。從戲院出來之後,剛好是午餐時間,我們再到附近一家氣氛還不錯的餐廳吃飯,順便聊聊電影內容。用完餐,接著就是女孩子最喜歡的部分——逛街,我只要跟在她身邊,偶爾開開玩笑就很開心了。大概下午三點左右,我會載陳舒雨去上鋼琴課,然後找個絕妙的時間點告白。
昨晚我已經做好詳細的計畫,行程流暢,時間分配均勻,堪稱世上最完美的約會,幾乎可以被寫進高中歷史課本的某一頁。所以嘛,追女生並不是靠臉,而是靠腦袋。如果缺乏內涵,那就像是空的禮物盒,只會讓對方失望而已。
我和陳舒雨並肩走在前往戲院的路上。氣溫大約攝氏23度,天氣晴朗,人潮不多。似乎就連老天也在幫我。但是說起有什麼不足的地方,大概就是聊天話題吧。
我們在學校很少閒聊,頂多講講學校的事,不太了解彼此的喜好。幸好我有一個喜歡看愛情小說的姊姊。我經常借來打發時間。記得讀過一段:「如果沒有話題聊,就開口問,新的話題自然就會產生。」確實,這也是了解對方的好方法。
於是我開口。「陳舒雨,妳喜歡什麼樣的男生?」
「幹嘛突然問我這個啦。」面對這個問題,陳舒雨有點靦腆。
「講講看嘛。」
「嗯……對我好的男生吧。」
呃,好籠統。而且範圍未免太廣了。男生都是追求的動物,肯定會對女生好的。
「比方說,像我哥那樣。」
「妳哥?」
「嗯,我哥對他的女朋友非常好,好到幾乎看不下去的程度。」
「哦?怎樣個好法?」
「我哥其實是一個很懶惰的人,有一天卻突然開始打工。我問他為什麼。他說,他想買一個名牌包包送給他的女朋友。因為對方好像很喜歡那個包包。」
喂喂,這不是交了一個拜金女嗎?真是辛苦啊,陳舒雨的哥哥。想必之後會後悔莫及。
「後來,我哥存夠了錢,終於買到那個名牌包包,當成生日禮物送給女朋友。沒想到對方說:『咦?這個已經退流行了耶。可以請你幫我拿到網路上去拍賣嗎?』」
這太過分了吧!
「我哥真的照做了,而且只賣出原價七成的價錢。有時候我會勸他,不能對女朋友這麼好。可是我哥怎樣也聽不進去。他覺得自己遇上了真命天女,一定要將這段感情維繫下去。」陳舒雨嘆了一口氣。「然後……」
還有「然後」?一般人早就分手了吧。
「又有一次,我哥的女朋友跑來找他,一邊大哭大鬧一邊說想要分手。我哥不停安慰她,問她發生什麼事。原來是對方沒有買到演唱會的票。」
這關他屁事啊!陳舒雨的哥哥,是時候從這場夢清醒了!再繼續跟這種怪女人交往,你只會走向名為「不幸」的終點!
「我哥很生氣,於是衝到籌辦演唱會的單位去抗議,激動得差點出手打警衛。結果還是沒有買到票。」
女的不正常就算了,怎麼連男的也……話說,我還要繼續聽下去嗎?為什麼我們的約會要講這麼沉重的事情?我甚至想拋下陳舒雨,衝去安慰她哥了。
「後來我哥在網路上買到黃牛票,總算是留住了女朋友,兩人開開心心地去聽演唱會。卻在回來的路上不幸發生車禍。因為我哥在那一刻保護她,所以女朋友沒有受什麼傷,但是我哥傷得很嚴重,昏迷了一陣子。醫生說,我哥可能會成為植物人。」
我的胸口揪得好緊……
「還好,我哥後來醒了,可是他居然不認得我,也不認得我爸媽。醫生說,我哥的腦部受到嚴重的創傷,失憶了,不確定能否康復。我們一家都很難過,到處去找各種醫生,希望我哥能恢復原狀。」
陳舒雨的眼眶有點泛紅,我也因此感到難過。我伸出手,試圖拍拍她的肩膀……
「只是,雖然我哥失憶了,卻還記得他的女朋友。」
為什麼偏偏記得那個女人啊?反正既然失憶了,就應該忘記應該忘掉的人啊!他到底有多執著啊!
「有一天,女朋友來到醫院探望我哥。她說:『如果我和你繼續在一起,會讓你傷得更重。』然後要求跟我哥分手,放他自由。但我哥抱住對方的大腿,苦命挽留她。當時我也在場。看著他們不停流下的眼淚,我彷彿也能感覺到他們的痛苦。我心想,既然我是妹妹,就應該幫助哥哥得到他的幸福。於是我開始勸我哥,就此放手吧。」
沒錯,確實應該如此。那種女人實在不值得留戀。
「但是我哥的思念實在太深了,始終不答應跟女朋友分手。也許,我哥失去的不只有記憶,還有對自己的愛。他將所有的愛都給了女朋友,使他再也不懂得愛自己,縱使受傷也毫不在乎。這樣下去,他永遠都是那個樣子。我必須做點什麼,讓我哥找回自己,看見真正的愛。」
沒錯!沒錯!不愧是我喜歡的陳舒雨!
「所以,當我哥的女朋友站在窗邊,看著風景沉思……」
說吧!叫那個女人永遠離開!
「我就把她推下去了。」
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