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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消費者 vs 玩家?

作者:傳說中的布丁│2007-09-19 02:03:10│巴幣:0│人氣:343
颱風天發閒啟用了巴哈小屋
不過自己從來沒有把心情文章發佈給大家看的習慣
(從來都只有給上司的長篇大論報告=.=)
想了一下首發文該聊什麼好,一不小心就做了這麼個標題好像有點嚴肅&奇怪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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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 = 消費者 ? 玩家 <> 消費者 ?

免費線上遊戲裡的玩家,在商業行為上的定位,一直都處於矛盾的立場上~

一般商業行為中,當一個人將注意力擺放在一樣商品(服務)上,我們可以判斷他是有預備消費行為的「潛在消費者」;
當他透過公開或私下的管道與商人訂立購買契約(口頭或書面約定要購買)或完成交易行為(支付訂金或預購金、銀貨兩訖),雙方即成為買家及賣家,買家也就成為實際已產生消費行為的「消費者」,除非有任一方取消、違反購買契約,或是商品在買家正常使用下消耗完畢,否則消費關係仍存在。
在這兩種之間,還存在一個對象是「商品(服務)試用者」,指的是與商品(服務)提供者(一般為賣方)訂立某些條件限制,無償或有償地為賣方試用該商品(服務),並依照原訂條件內容無償或有償地提供試用心得。
一般商業行為下,通常試用者最終也會成為消費者。

在免費線上遊戲中,經營者(代理商)與使用者(玩家)如果套用上面的商業行為模式的話,
代理商無庸置疑地是這個商業行為中的賣方,
而玩家則依個人情況不同分別成為「潛在消費者」、「消費者」、「試用者」。
當玩家對這款免費線上遊戲投入注意力(瀏覽官網)時,他應該為有預備消費行為的「潛在消費者」;
當玩家與代理商訂立購買契約(加入會員並約求購買)或完成交易行為(確實支付金錢予代理商)時,他也就成為「消費者」,除非玩家或代理商取消、違反契約(中止會員權益、反悔購買約定),或是遊戲自然結束營運,否則消費關係仍存在。
「試用者」指的是玩家與經營者訂立條件限制(通常為會員款約及遊戲規章),無償或有償地為經營者試用遊戲,並依照訂定條件內容無納或有償地提供試用心得(遊戲建議、bug回報)。
在免費線上遊戲中,試用者通常只有少部份比例的人成為消費者。

依照上面敘述來說,一般買家在立場轉換的進行方向為:潛在消費者→試用者→消費者
不過免費線上遊戲的玩家大部份都處在「試用者」的階段中,
僅有少部份玩家達到「消費者」的定位。

論壇上常有朋友發表當我使用官方的線上遊戲時,我就是消費者,官方應該為我著想,替我服務,達成我的要求;但是論壇上並沒有辦法分辨何人是真正的「消費者」,又何人是「試用者」,
不過就比例原則來說,可以推測大部份的發表人應為「試用者」,
試用者應依照雙方約定提供心得(遊戲建議、回報bug),而不是逕自假消費者定位要求服務、完成訴求。

論壇上偶爾有朋友發表對於官方封鎖遊戲使用權(一部份或全部)是違反消費者權益的討論,我就是消費者,不管在任何情況下,官方應該保護我的權益(遊戲使用權);
雖然論壇上沒有辦法分辨何人是真正的消費者,或僅為試用者,
但當玩家已經違反了與官方約定的使用契約或試用條件時,即中止消費關係或試用權限,
當然也就無法再假消費者定立要求權益需被保護。

綜合以上,則對於免費線上遊戲的使用者定位可以說:

{消費者=>玩家(單向等號)}And {玩家<>-消費者(單向不等號)}
BUT {玩家=消費者,if all pay}

很現實,也很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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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是嚴肅的文章@@ 應該沒人想看吧~~
這只是我一些接觸遊戲、論壇、玩家、官方等的心得,
整理想些主題來討論~ (真的是太閒)
應該會冷到爆吧 @@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30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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