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沒有發廢文了,這陣子存在感有點低,絕對不是因為上次被砍文的原因啦,
不過說老實話,我覺得挺多版務很包容我了,
很多跟主題無關的文章都讓我留著,賺一波GP之後讓系統回收,
不用去Google了Na,反正都被系統回收了,呵呵。
這陣子新聞鬧得挺轟轟烈烈的,
不外乎就王某阿姨的住宅案還有咱央丸哥在上次辯論提及的補藥集團,
國防部、老舊眷村、24條例,有興趣的可以去翻一下,
蠻搞笑的是這條例並沒有所謂的罰則,
何謂罰則?
罰金、刑期,簡單的說就這兩點,
在違反此條例的情況之下,並沒有任何的處罰,
也難怪部分人士長篇大論的談這件事情不違法,
嚴格的說起來,在部分學理派人士貌似真的是如此,
畢竟以前的罰娼不罰嫖,很多嫖客也是興高采烈的喊說他不犯法,
不過,呵呵,公道自在人心,有無「違法」人人皆知,
至於補藥集團這我想也不必多說什麼了,
畢竟公平正義一邊倒,只能說在學理派受益的情況之下,
才有辦法判出無罪的宣言,
能夠期待二審跟三審嗎?
肯定是可以的,不過期待的內容別放得太高就是了!
有一點年紀了,擔心的事情也不同年幼時了,
現在不再擔心動漫的連番追不追的到、
也不再擔心支持的遊戲是否能夠奪得世界冠軍、
更不再擔心周遭交際生活圈的好與惡,
是啊,年紀有了,開始自以為的看些大面向的事物,
開始逐漸地不在意那些對於未來沒有太大意義的事物,
你說,上述兩種是否值得人民憤怒,
肯定是值得的啊!
可是作為呢?
你能做些什麼?
我,又能做些什麼?
我喊不出什麼用選票教訓某政黨這種口號,
畢竟,就如同我說的,只是從一堆爛蘋果裡面挑選出比較不爛的,
時光飛逝,或許過個幾年不再擔心又或者更加擔心,
不過那又如何呢?
我,能做些什麼?
你,又能做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