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想的死亡曲:
其實1.查水源:自來水公司(消防法施行細則第20條),有法令依據都可以無視!?
2.救護(衛福部),x老師咧幫你做還要被你監督!?
3.為民服務(補蜂抓蛇抓x)農業局(喜歡你就揀去做記得抓到保育類的蛇要給我泡酒!?)
4.清路樹(印象中是環保局)有圓盤這種器具本來就該鋸樹木!?(大哥我那是要破門用的
義消是沒錢的 北部據說有中南部就別想了人力都編不滿還要給你錢!?給你獎盃獎狀就不錯了
另外救護的叫鳳凰志工 救災的叫義消 宣導叫婦女志工宣導隊(拜託民眾借宣導賺一下業績)
其實大家都錯了 消防會走到這地步 完全是制度害的,局長 = 市長指派 ,市長 = 人民選舉
10-18 16:52